坞在关门内西南侧。坞墙北长36。5、南长35。5、东残长24米。东南角敞开,或系坞门所在。残墙最高处70,厚70~80厘米,夯筑,夯层5~8厘米。从发掘来看,这个坞址曾经重修过。坞墙和房屋(F6~9)、马厩(F4、5、10~13)是同时期的,其下叠压较早的坞墙(在西北角)、灰层、房屋(F14)的土坯墙、积粪层。F12、13之下发现更早的灶坑、桔槔、篱笆墙。
坞西南角残存烽台和方堡,南北毗邻。台方7。7×7。8米,经重修,外壁贴砌土坏,内芯为早期夯土基,土中斜插许多小木棒。夯土方堡(F1)13×12。5米,壁厚1。2~1。3米,门窄小,内有曲折迂回的夹道,两侧分布住室、灶屋、仓库、院落。堡内发现灶台及印章、砚、木刻偶像和成帝“永始三年诏书”等简册。台、堡周围的虎落木桩与关城的一样,木桩打破了台北和堡东各一段坞墙。堡门附近发现一枚残破的转射。整个建筑有被火烧过的痕迹。
1930年前西北科学考察团挖的D、E二坑在南坞墙外侧。这一区域灰层厚达1米,其西、南面还有大片灰层未及清理。D坑挖在上层,该层的简主要是元、成时期的。E坑打破属于昭、宣时期的下层,这次在附近的底部出土武帝元狩四年简(EJT10:311)。1972年在该处地表扰灰中还发现一枚“元朔元年”的残简(72EJ:77)。
金关出土的实物很多。有货币(半两、五铢);残刀剑、箭、簇、表、转射、积薪;用于屯垦、戍务的各种铁具、农具、竹木器械,各类陶、木、漆、竹制的生活器具,大量的丝、麻、毛、革制的衣物、鞋、帽及其残片,鱼网网坠、织网梭数量很多,粮食有小麦、大麦、糜、谷、青稞、麻籽等七、八种,还有棨信、印章、泥封、笔、砚、木板画、尺以及珍贵的麻纸。
金关地区早在武帝中期即有政治、军事活动。昭帝时,已称金关或金关燧,同时又名“通道厩”(见73EJT10,元凤四至六年通道厩“财物出入”、“谷出入”等简册),这与金关地处交通要道、现存大量厩圈遗迹等情况相符。可见,当时这里至少有三个单位,兼有关卡、斥候、驿厩等多种职能。屯戍的衰落,约在王莽末年。建武初年,活动相当冷落。
从金关向北2公里的第一座烽燧,出土简文表明,该处为橐他塞莫当燧,亦是该塞南部候长治所。橐他、肩水二塞的分界,当在金关、莫当燧之间。
以上3个试掘遗址出土的遗物共2300余件。这些文物,多半是低级士吏和戍卒亲手制作并长期使用后抛弃的。虽然十分简陋残破,却生动、真实地展现出昔日屯戍生活的情景。
下面选择几件文物,略加介绍:
弓(EPT31:05)1件。缺弦的反弓,长130厘米。外侧骨为扁平长木,中部夹辅二木片,内侧骨由几块牛角锉磨、拼接、粘结而成。两梢渐细,各凿系弦的小孔(或为装弭处)。表面缠丝髹漆,外黑内红。时代当王莽至建武初。
箭(EPT57:011、012)2件。竹杆,三棱铜簇,全长67厘米,首尾缠丝髹漆,尾羽1条。其中一枚的杆上阴刻“睢阳六年田”五字。出于下层,属于昭、宣时期。又金关一枚残箭杆针刻:“元凤三年,执金吾护工卒史喜、考工令通、丞常、令史奉省……”,系由中央政府监造。
转射,三地都有,属于遗址晚期器物。高宽41厘米左右,中心有圆轴,上开一内高外低的斜孔,下按小柅,能控制左右转角120度。此器与居延简文所谓“转射”颇吻合[劳干《居延汉简考释》释文卷二,简89、21:坞上转射二所,深目中不辟除,一所转射空(孔)小,不承长辟(臂、弩臂)……一所转射无穉(?)”。],砌在坞顶的堞上,可承托弓弩向坞外左右发射,或透过斜孔向外观察敌情。
苣(EPS4s047,48)2件。为长82,径8厘米的芨芨草把,中间横插2或3根短木棍,其中一根燃烧过。
尺2件。竹尺(EJT10:04),长23。6厘米,边缘刻十等分,属昭、宣时期。木尺(EJT37:01)长23。2厘米,墨线界格,属西汉晚期。
木柱、斗(EPT48:020)八角柱,残高85、径15。5厘米。上端圆榫上插一栌斗,斗口弧形,约属西汉中期。这是现存较早的木建筑斗拱构件。
棨信(EJT21:01)21×16厘米。红色织物,上方缀系,墨笔篆书“张掖都尉棨信”6字。按张掖都尉,即张掖郡都尉。棨,《集韵》曰:“形如戟,有幡书之,吏执为信”,为一木制形状特殊的信物。前述第四燧的封检,可能就是棨,很像戟形。而这件棨信,文字简明,显然属于幡信之类。它可能是缀在信使所执的棨上(或悬于车马仪仗的棨戟上),或单独持行。既是通行关禁的证件,又是高级官吏的一种标识,与居延所出一般的木制符传过所有明显区别。
麻纸二种。纸Ⅰ(EJT1:011)出土时团成一团,经修复展平,最大一片长宽21×19厘米,色泽白净,薄而匀,一面平整,一面稍起毛,质地细密坚韧,含微量细麻线头。显微观察和化学鉴定,只含大麻纤维。同一处出的简最晚年代是宣帝甘露二年。纸Ⅱ(EJT30:03),长宽11。5×9厘米。暗黄色,似粗草纸,含麻筋、线头和碎麻布块,较稀松。出土地层属于平帝建平以前。
木板画,画(EPT51:06)9×6。6厘米,墨线勾出一只带翼的虎,线条富于变化,作于王莽或建武初。画(EJT2801)25×20厘米,出于下层,属昭、宣时期。画虽不精,但作风古朴。有趣的是,金关有一枚简记载了一幅美术作品:“画,一吏一马,横幅”(EJ:601),与此画颇吻合。
二
甲渠、第四燧、金关三地共出简19637枚。除在地面和扰土中采集少数木简外,其余都有出土方位或层位。
目前已整理编号的17210枚,绝大多数是木简,竹简极少。就形状尺寸而言,有简(扎)、两行、牍、检、符、觚、籤和有字的封检、削衣等几种[史籍关于简牍的名称、制度,名目繁多,可参见王国维《简牍检署考》、黄文弼《罗布淖尔考古记》、夏鼐《新获之敦煌汉简》。文中的扎,两行,系居延简文自名,其他均习用名称。]。
这些简册,出土时,有的是废弃前夕还在使用的文书,时代晚、成册的多;有的堆储在
一处,有的与杂草、畜类混合堆成积薪,有的垫在圈底,或当作垃圾抛在各处。
初步整理出的70多个完整和较完整的簿册,有的出土就联缀成册;有的编绳虽朽但保持册形,有的散落近处可合为一册。这些多数有纪年,内容连贯。其中也有因不易区分,暂归一册的,如元凤五年、六年“通道厩粮谷出入属”(EJT10)共72枚,包括两年的5个月簿。册的编缀,据编绳残迹看,有二道、三道两种。王莽时期还有用红绳编缀的。
有些簿册是对来文的复文,二者同出一地;有些是上报文书的存档底稿;有的加缀存档的标签。像诏书、律令、科别、品约、牒书、推辟书、爰书、劾状等,都有一定的行文程序和文牍格式,对于研究古代文档制度,具有重要的资料价值。
简册的内容非常丰富、重要。它不仅记录了居延地区的屯戍活动和兴衰历史,而且还保存了一些从西汉中期到东汉初年的文献资料,涉及整个汉代社会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科技、法律、哲学、宗教民族等各个领域。
现在就三地已发现的汉简,特别是完整的簿册和新材料,择要介绍如下。其中简册名称除已有定名的以外,其余都是根据内容拟定的。
一、政策法令和重要事件
甘露二年“丞相御史律令”(EJT1:1~3),3枚。这是宣帝时追查广陵王刘胥集团阴谋篡权活动,通缉逆党逃犯而发布全国的一份文件。刘胥,武帝子,勾结楚王刘延寿等,在昭帝时期即觊觎王位。五凤四年,谋反事发,畏罪自杀。此事载《汉书》本传等篇。此册提到的人物很多,具列逃犯姓名、年岁、身份、经历、体态、习性等特征,责令郡守“严教属县官令以下啬夫、吏正、三老”详加侦讯,“推迹未罢,毋令居部家中不举”等,可以看出当时审理这一重大案件是十分坚决的。又甲渠残简(EPT43:93),内容同此册,当属同一文件,可互相参证。
建武六年“甲渠部吏毋作使属国秦胡卢水士民”(EPF22:696、41、42),3枚,皆两行。首简为簿检,文曰:“·甲渠言部吏毋作使属国秦胡卢水士民书”。第二简下部残,据同出的另一册,可补齐部分文字,补文写在括号之内:“建武六年七月戊戌朔乙卯(甲渠守鄣候敢言之府移大将军莫府书曰属国秦胡卢水士民从兵起□□”。第三简:“□之明告吏民诸作使秦胡卢水士民畜牧田作不还有无四时言·谨案部吏毋作使属国秦胡卢水士民者敢言之。”根据内容来看,这是上报文书的存档底稿。大将军,即当时驻守河西地区的“行河西大将军事、凉州牧、守张掖属国都尉”窦融。卢水士民,应即史籍记载的卢水胡(见《后汉书·西羌传》等)。卢水,即源出祁连山、流经张掖最后汇成额济纳河的黑水。这个古老的世居河西的少数民族,魏晋南北朝时期多次参加关陇农民起义。卢水胡的沮渠氏还建立北凉政权,后西迁新疆高昌。关于它的种姓问题,阙疑颇多。此册称之为秦胡,据《汉书·匈奴传》:“秦人”,师古注:“秦时有人入匈奴者,今其子孙尚号秦人”。那么,秦胡有可能是指秦时移居河西已经匈奴化的外族人。关于窦融,后汉书说他“政亦宽和,上下相亲”,“保塞羌胡皆震服亲附”。建武五年,莎车王康拒抗匈奴,拥卫汉朝,先与窦融交结,窦融承制立康为莎车建功怀德王、西域大都尉,管辖五十五国,使王莽以来的西域绝而复通。建武八年,他亲率河西五郡及羌、卢水胡、小月氏兵骑,与光武帝刘秀共同击败了陇东隗嚣。后来他又是汉朝处理民族事务的主要顾问。此册明申:禁止役使卢水士民的牲畜、劳力,给予特殊的优待,有利于共同对匈奴作战。
属于本类的简册还很多。如昭、宣时期的简(EPT52:15)可能是《盐铁论》所谓“盐铁令品”的条文之一,“大司农罪人入钱赎品”散简6枚(EPT56)约是武帝元封六年桑弘羊任大司农以后制定的赎罪令,建武初年残册(EPT22)20枚,引,“旧制律令”、“捕斩匈奴虏反羌购赏科别”,很可能就是武帝元朔六年“有司奏请置武功赏官以宠战士”的奖赏条例(《汉书》本纪)。成帝时期的“诏书辑录”残册(EJT22、37),包括文、武、元帝一些诏书的简要内容。成帝永始三年“诏书”册(EJF16)16枚,是一份反映西汉末年严重的阶级矛盾的重要史料。王莽“诏书辑录”残册(EPT59),包括始建国、天凤以及居摄年间的一些诏书,并有发文日期。同时期的还有关于更改官制、改长安名称和五均平准内容的“诏书”、“律令”残文四种(EPT6、59)。反映王莽政权使者巡视边塞的,有地皇三年“天子使者行塞敕吏卒记”、“省兵物录”(EPF22)二种18枚。建武时期的,有三年大将军“居延都尉吏奉谷秩别令”(EPF22:70~79);四至六年甲渠候官“言府书”(EPF22)五种,内引光武帝禁止嫁娶过制、屠杀马牛、砍伐树木和五年大赦令等诏书;建武初年“军情”简(EPF22:325),是居延屯戍官吏之间互通情报的一封书信,透露光武帝进兵陇东,与窦融联合,筹划进击隗嚣的一些重大政治、军事活动。
二、关于居延屯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