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的热恋,再然后就是同居、订婚、结婚,快的我自己都有些不相信。 找到了另一半,是件高兴的事情,不过也确实不免有些耽误了写作。加之,这个时候好地主也到了快完结的阶段,收尾写起来更难,好多坑要填。 木子写书最喜欢开头,总觉得开头最是精华,而越到后面,未免有的时候越感觉吃力难写。这好比画画,开始是在一张白纸上落笔,发挥的余地大。越到后面,这纸上的空余越小,越难发挥。 当初跟大家也说好,大概能写到五百万字。 那时打算最终的收尾,是要写大华和阿拉伯这两个同是新兴崛起的东西帝国之间的碰撞的。只不过可能大家也知道,今年阅文上市,而且上面对网络这块也管的更严格,好多东西都不让写了。 一不小心就过线给封掉章节,我之前写的已经被和谐过,所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