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愿意拿起汤匙我还得谢天谢地,因为有几次她使用妖力拿筷子,将我惊出一身
冷汗。
荒厄本来就是没有手的妖怪,只有翅膀。但她会写字什么的,一点不方便也没有
。这是妖怪的某种超能力,可以指使物品,比用手还方便。但她都化人了,还搞
这招…
我可不希望她去电视表演这招,然后引来更多高人的追杀。
经过我苦苦哀求,威胁利诱,她终于肯用汤匙了。吃得满脸都是就算了,反正唐
晨会帮她擦脸擦手…只是得捱其它男生怨恨的眼光,绝佳的人缘下降五十个百分
点而已。
原本压力就大,哪堪得住荒厄这样考验我的心脏?一个月不到,我就瘦了一大圈
,皮带已经找不到洞可以勒了,还是朔帮我打了两个洞。
我很悲伤,这表示我还有体重向下的空间。
***
上了两个月的学,荒厄成为校园的「甜蜜宝贝」。我是不懂这个烂绰号是谁取的
,她明明很凶。
但她只要无辜(事实上是没睡饱)的望人一眼,那堆蠢男生的心都融化成一滩水
了,哪记得她又凶又呛。
她第一次答应男生出去玩的时候,我担心死了。
「唱歌而已啦,小case。」她忙着在脸上涂抹,并且施法让睫毛长到一定的程度
。
「妳别伤生!」我紧张起来。
「安啦,我知道规矩。」她开始不耐烦。
「也别伤人到无法回复的程度。」我开始殷殷告诫,「就算是他们对妳毛手毛脚
…一点点教训就好。」
「哎唷,妳别这么小老太婆好不好?」她光火了,「凭我听了这么多年八卦的经
历,会比妳不懂事?妳不如趁我不在的时候考虑怎么跟唐晨生米煮成熟饭…」
「妳快给我滚出去吧!」
她出门玩了一趟,回来直说好玩。除了她飙高音弄昏了一个人…那人自己以为喝
醉了。
看看没出什么事情,她又颇乐在其中,我就没那么盯梢了。结果她夜夜笙歌,非
常的乐,早上喊她起床简直是累死我。
本来以为,她可以当个快乐的假大学生,享受千百年来不曾有过的青春…但终究
还是出了事情。
比起纯真的妖怪,人类复杂而且自作多情。
某天中午,一个爬到顶楼大喊大叫的大一生,打破了学校的平静。
他说,如果「唐瑞征」不当他的女朋友,他就要跳下去。
我是很想叫他干脆跳下去别浪费粮食了,但基于老大爷的嘱咐和打工的职责,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