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照顾她了。
但下午我却被小汀逮个正着。
「妳们室友很怪嘛?」我翻着笔记,没看到她们的投诉啊?
「不是啦,我们室友很正常…」她将我拖到一旁,「小芷呀,妳真是…原本以为
是流言,没想到还是真的!妳知道吗?唐晨当选『全校最让人忌妒和羡慕的男人
』了!」
…我听过校花校草系花系草,还没听过这么长的名号。
可能是忙昏头了,妳要知道除了乐疯了的原居民、不满的地基主,新生当中又有
人带了冤亲债主来,我光搞清楚就已经头昏脑胀了,所以好一会儿我听不懂她在
气什么。
「…那个小妖精!虽说是妳的表妹不好讲什么…但唐晨可是妳男朋友呀!」
等等。妳说啥?
「唐晨不是我男朋友。」我干笑两声。
「哎唷,情敌都杀到眼前了,还说不是?」小汀气坏了,「唐晨都舍得跟女朋友
分手和妳一起了,甜蜜没多久,又杀出个程咬金!妳要知道像唐晨这样的男人打
着灯笼没处找了…别因为『表妹』这层关系就掉以轻心。这年头的小女孩呀,那
可是厉害的呢!妳这么老实被欺负都不知道…」
我被她殷殷教诲了半天,还逼我答应一定会注意,她才不放心的走了。
…为什么,我开学的第一天,就乱到这种惨绝人寰的地步呢?为什么?
开学一个月,我生命的兵荒马乱还在继续中。
意见箱每天都是满的,小汀抓得到我就耳提面命。荒厄天天都来「旁听」,上至
大四,下至新生,几乎是所有的男生都拜倒在她石榴裙下(呃,牛仔裤下?),
根本就无视她和唐晨的亲昵。
连老师都不能抗拒,她来旁听都超有劲的,哪天没来还会问。
我还以为荒厄是来打混的,哪知道她每堂课都认真听,还交作业。老师居然每篇
都批改,特别的详细。
「…以前妳都嫌无聊。」我真的胡涂了。
「是很无聊啊。」荒厄瞪我,「但想当个内外俱美的女人,还是肚子里要有点东
西啊,这样才能站在时代的顶端嘛!」
等我知道是唐晨灌输她这种奇怪观念时,整个闷掉了。
妖怪这么励志…真的好吗?
虽然她这么手脚不协调,连筷子都不会拿,平路都会跌倒。但男生却觉得她这样
是「娇憨」、「惹人怜」。这样神气如女王的小女孩,却会手脚不协调,扔筷子
发脾气,真是「可爱到极点」。
吃饭真是我另一重的灾难。她是无须饮食的妖怪,吃了什么东西也是排出体外。
但她学会享受美食,却一直学不会拿筷子。常常摔筷子,拿起汤匙,吃得满脸都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