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钱称泉,为王莽时简,与49同,也是购赏科别令,从内容看,似与居摄年间翟义、刘崇谋反事的平定有关。
54~118,为破城子地区所出土诏令制书资料较重要者。自54至83为西汉简,84至II4为王莽时,115至120为东汉建武初年简。这些诏制,有些仍就一时之事发布指令,有些本身带有永久性而定著为令或增益为律令,有些引用了以前的律令,而内容包括多种方面,如:
54,是宣帝时期发兵珠崖赦免入军伍之有罪者。55~57,是关于边塞戍卒的行道、罢戍和增益待遇的。58、59是关于修缮边塞城郭和道路交通的。60~63,是关于农田耕作收获与赈灾的。64,是关于听受上书言变事的。67~78,是关于官吏制度的。80~84是关于罪徒处罚的。而84以下至110,有关王莽时期的翟义谋反、市买五均、抑制物价、改换官制、更改地名、除匈奴名号、征伐貉秽与匈奴、使者行郡国边塞等等重大事件,几乎都有相应的记述。这些诏制,有相当部分是与律令相表里的。
除了上述诏制以外,破城子简牍中还有一些国家高级政府部门的条令文书,即121以下即是。122是丞相书,121是丞相、御史大夫两府联合发布的逐验逃犯文书,125、126是九卿之一大司农的文件,124是御史中丞发布的文书,127以下,为河西五郡大将军窦融及张掖太守府的文告命令,这些文书都有其律令法制的依据。
总之,破城子地区新出简牍中的律令诏制等法制资料异常丰富,深入地整理研究这些史料,是今后的一个重要课题。此外,在近万枚汉简的其他文书中,也不同程度地保存了不少法制史料,还有待我们进一步去研究探索。这次我只是将明显的律令诏制粗粗作了一次辑录和一点说明,贻笑大方,不妥之处在所难免,请批评。
附录简牍释文:
1.
律御史大夫□□□□从吏民非宿卫从官列侯以上□□得衣绛青□(绶)巵黄得□
□□□□绛衣以□嫁女得衣绛□其婚礼□□□□□□□□□吏三百石以上
□得衣铜□五未参韦□及紬纯黄出□□□□□□□名上练□宿卫从官
T五二·一二〇
2.
移人在所县道官县道狱讯以报之勿征逮征逮者
以擅移狱论
EPS四T二·一〇一
3.
囚律告劾毋轻重皆关属所二千石官T一〇·二A
4.
以兵刃索绳它物可以自杀者予囚囚以自杀杀人若自
伤伤人而以辜二旬中死予者髡为城旦舂及有EPS四T二·一〇〇
5.
谋反大逆无道及当坐者
五三·一四〇
6.
定宿及候长部主见知不举劾各如牒
□元年五月壬寅朔癸卯甲渠士吏延年劾T五六·三四二十三四三
…知不告劾与T三一·一三A
7.
□忠苛臧三百以上告T五一·四七七
8.
坐簿书贵直为擅赋臧二百五以上T四三·五五
9.
便人足转案报非榖臧二百五以上T五九·三三五
10.
直卅并直三百案忠盗臧二百T五〇·五八
11.
利卒臧并直二百廿二百钱以(上)T五三·一〇三
12.
臧千钱以上F二二·三九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