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时期封建制的巩固和壮大,给商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史记·货殖列传》云:“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同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这些富商贾勾结王侯,凭借着雄厚的财力,牟取暴利,过着王侯般的生活,当时谚语说:“以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依市门”。这当然也大大刺激了贵族官吏的贪欲,为满足享乐生活的挥霍,他们也多兼营商业,并且京师更为严重,以至元帝时,贡禹曾提出建议:“欲令近臣自诸曹侍中以上,家亡得私贩卖与民争利,犯者辄免官削爵不得仕宦”[《汉书·贡禹传》。],更可见其严重程度。
居延官吏从事商业活动的记载,在两汉之际的简文中,见到的不少。如新获居延简74E·P·F22∶37云:“甲渠言部吏毋得作钱、发冢、贩卖衣物于都市者”;74E·P·F22∶38A简亦云:“建武六年七月戊戍朔乙卯,甲渠鄣守侯敢言之,府移大将军幕府书□曰:奸酷吏民作使贾客,私铸〔作〕钱薄小不如法度,及盗发冢公卖衣物于都市,虽知莫谴,苛百姓患苦之。”反映出居延官吏私铸作钱、发冢、在都市公然买卖衣物,从事商业活动,已使官府三五申令加以禁止的严重地步。而此册则更具体、更深刻地揭露了居延高级官吏从事商业活动的恶劣行径。
甲渠侯粟君雇人捕鱼,然后凭借政治上的权势,役使下级官吏为其到军得贩卖,据现有史籍,汉代官吏役使下属为己营商,尚乏明确记载,这就更暴露了东汉初年居延官吏兼营商业的猖獗程度。
甲渠侯粟君当下属不能行时,便勒索了两头牛,文谷五十五石,作为另雇他人贩鱼的僦直费。结果他仅用一年的费用便雇了寇恩为其卖鱼,转年之间,便获取了一头牛、廿八石谷。当寇恩贩鱼回来少交了八万钱时,又扣押了寇恩价值二万四千六百钱的东西(内包括恩为业买肉、籴谷的九千钱)。如果加上卖鱼所得利润(因不知雇几人捕鱼,故卖鱼利润难确定)。起码牟取了数十万钱暴利,但粟君不以此满足,既要赖掉雇钦捕鱼工钱,还要诬告寇恩借了他的牛,卖掉了不肯还,要寇恩赔偿,充分暴露了汉代官吏贪得无厌的丑恶面目和对劳动人民的残酷压榨。《后汉书·左雄传》对当时贪官污吏进行压榨的残酷程度,曾形象地描述说:“乡官部吏,职斯禄薄,车马衣服,一出于民,廉者取足,贪者充家。”其实对劳动人民的残酷压榨,岂止是职斯禄薄的下层官吏,西汉元帝在诏书中,就承认“公卿大夫……缘奸作邪,侵削细民,元元安所归命……”[《汉书·元帝纪》。]。史载两汉时期“士多不修节操”[《后汉书·孔奋传》。],此册叙述的甲渠侯粟君从事商业活动,进行经济剥削的情况,正是这些形象的再现。
东汉初年居延地区的经济概况
居延汉简记载物价的简文,数量不少,有明确年代的就目前所知,仅见于此册。因此,它对探讨东汉初年河西地区的经济状况,有其重要价值。
此册所列物价,属东汉建武二年十二月至建武三年二月前后的价格。现摘录如下:
牛一头直谷六十石,合钱二十四万
大车半停轴一直万钱
羊韦一枚为橐直三千
大笥一合直千
一石去卢一直六百
做索二枚直千
肉十斤直谷一石,石三千(此处之谷,指大麦)。
籴大麦二石直六千
谷一石四千
鱼五千头行钱四十万(实际价值不到此数)
雇冠恩到偗得卖鱼,僦直价牛一头、谷廿七石,合钱三十四万八千(据简27,积行道来回约五十天,加上卖鱼时间,当需六十天左右)。
雇冠恩子钦捕鱼每日庸金谷二斗,合钱八百。
为便于比较,现将以往居延简所见同一(或同类)商品价格赘录如下:
服牛二,六千(《居延汉简释文》卷三,四十八页,以下简称几卷几页)。
用牛二,直五千(卷三,五十二页)。
肉百斤,直七百(卷三,七十七页)。
肉五百佚一斤,直二千二百六十四(卷三、三十七页)。
出钱百一十籴大麦、麦一石,石百一十(卷二、六十一页)。
朱千秋入谷六十石六斗六升大,直二千一百廿三(卷二,卅页)
入谷六十六石,直钱二千三百一十(卷二,三十四页)。
僦直价虽多,因无天数,从略。
从以上可见,此册所列物价,比以往居延简所见同一(或同类)商品价格,相差悬殊。如:牛一头,此册所载直谷六十石,合钱廿四万。而以往居延简载,仅值二千五百或三千钱,相差八十倍至近百倍。肉的价格也相差数十倍乃至近百倍之多,当然同一地区同一商品价格不同原因甚多,除了商品的好坏外,还与商品所在的时期是否有战争、自然灾害、货币贬值有关。上列两种物价,即便商品质量有好坏,但同样的肉,质量好的与质量差的价格也不至于相差如此之大。因此,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应当主要是以后的几种。即连年的战争造成生产力的锐减;自然灾害使农作物大幅度减产;货币贬值,使货币的购买力迅速下降。
史载王莽末年,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加上当时“天下旱蝗”,至使“黄金一斤,易粟一斛”或“米硕万钱”[见《后汉书·光武纪》及《后汉书·第五伦传》注引《东观记》。]。而当时币制的混乱,民私铸钱及非沮宝货犯法者多,以及随之刘秀进行的统一战争,更加剧这种形势。所以建武六年,光武帝在辛酉诏书中说:“往岁水旱蝗虫为灾,谷价腾跃,人用困乏”[《后汉书·光武纪》。]。本来汉代中原地区,米石百余钱,就己言贵[详《汉书·赵充国传》。]。而在王莽末、建武初由于上述几种原因,却造成了粮价急剧上涨的局面。
河西地处西北,当时除与匈奴和羌有所冲突外,未受中原战乱和旱蝗灾害波及。《后汉书·窦融传》称当时河西“晏然富殖,……羌胡犯塞,融辄自将与诸郡相救皆如符要,每辄自破之,其后匈奴惩义,稀复侵寇,而保塞羌胡,皆震服亲附。安定、北地、上郡流人避凶饥者,归之不断”。反映出一种比较安定的局面。只是中原“谷价腾跃”的情况对河西物价也产生一定影响。况且其时河西地区“私铸作钱”的现象也很严重[新获居延简中,属建武初年的此类记载甚多,如74E·P·F22∶40“甲渠言部吏毋铸作钱者”;74E·P·F22∶39“……禁吏民毋得铸作钱,及挟不行钱”,以及文中所引74E·P·F22∶38A简皆是。]。而且这些私铸钱,还有许多是薄小不如法度的不行钱。这就导制了币制的混乱和货币购买力的下降。但从本册看,毕竟比中原的情况要好得多,史称其时河西“晏然富殖”,相对说来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以前陈直先生在《汉代的米谷价及内郡边郡物价情况》[见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一文中,曾据居延汉简所载物价,同散见于史籍中的汉代内郡物价分别列举,从文中可见在正常年景,边郡物价普遍高于内郡。而此册的发现却表明在一定历史时期,如东汉初年,边郡物价反倒比内郡低廉得多。这种情况也有助于说明,在古代中原战乱之际,有时一些官吏如窦融、张轨即图谋保据河西,而流民也多来河西避难的缘故。过去发现的居延物价简,同类商品价格相去甚远,常使人迷惑,通过本册的发现,便可得到合理的解释。
中原地区“物价腾跃”、“水旱蝗虫”为灾的现象,直至建武五年始有所缓和[《后汉书·光武纪》。]。从新获居延简中也可以看出,在建武八年,居延物价也有所下降[74E·P·F22∶325简云:“范君上月廿一日遇当曲,言窦昭公到高平。还,道不通,天子将兵在天水,闻羌胡欲击河以西,令张掖发兵屯诸山谷,麦熟千二百,帛万二千,牛有贾,马如故……。”据《后汉书·光武纪》,刘秀于建武八年亲征隗嚣至上邽,于是年八月始回,故知此简系建武八年之物价,麦石已降至千二百。]。这样,对鉴别居延物价简的大约年代,就提供了一个较为可靠的标尺,这对深入研究两汉时期居延经济的情况是有所帮助的。
此册的物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既用钱计,也用谷计。说明谷也兼有货币的基本职能。《后汉书·光武纪》云:“……王莽乱后,货币杂用布帛金粟。”本册的发现证明了以上史实。
《汉书·食货志》说:当时“富商贾,偙财役贫,转毂百数”,将甲地所多的特产运至缺少此类商品的乙地贩卖,利用两地商品的差价,牟取利润。此册也反映了甲渠候粟君的此类活动。同时,也谈到粟君妻业和寇思在返回居延时采购了为数不多的日用品,这表明除某些居延土产外,偗得地区商品较居延丰富便宜,但从购置数量不多,或可说明差价也不大。
(原载《考古与文物》1981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