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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复制你的身影(第7页)

“范老师,请你高兴点啊,我们去的是文具厂,不是火葬场。”

“你刚才弄得我太没面子了,像是去搞破坏。那女工辛苦工作了一上午,你却破坏人家的劳动果实!”

“呵呵,我要是不那么做怎么能破案啊?你忘记王大爷手里的那支没有笔芯的笔了么?王大爷只有在彻底用光笔水之后才会换笔芯,他对那支笔耿耿于怀,说明笔里还有笔水可用,而在被害之后却抓着一支没有笔芯的笔,说明那根笔的笔芯里已经没了水,这说明什么?”

我想了一会儿,然后抬头看着唐赫,他应该知道我想到了答案,可我还是立刻摇摇头:“不可能,那根笔上没有他人的指纹,只有王大爷自己的指纹。”

“但是你却无法否认,那根笔就是王大爷丢的那根笔吧?”

“你是根据笔芯上的凹凸纹商标与空笔管上的商标一致这一点来判断的吧?”

“目前为止可以断定这一点,这家文具厂生产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这么高,王大爷手中拿着的也是这个厂子生产的笔。从笔丢失到尸体手中握着的空笔杆时间间隔并不长,笔芯里的油墨不可能消耗得如此迅速,也就是说凶手把笔交给王大爷的时候笔芯里是有油墨的。凶手以给王大爷送他想要的东西为借口,让王大爷开门。趁把笔交到他手里的机会下毒手,于是王大爷在死之前手里还握着笔,我想凶手早就已经把笔芯里的油墨用光了,并把笔上的指纹擦净,或者是戴着手套将笔交给王大爷的。”

唐赫的一番推论让我接受了百分之八十,甚至更多,可是我总觉得还是有哪里不对。凶手在杀死王大爷之后的举动过于嚣张,大多数人行凶之后都怕行迹暴露,因此会小心离开,不可能用力关门。更何况一路上我都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人物尾随我,并且在我下楼的时候也没有看到什么人上楼。

“可是凶手是怎么来到王大爷的家中的呢?我一路上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人。他一定是藏在了什么地方,并且还清楚知道我已经离开了。”

唐赫诡秘地一笑,在我前面走了起来。我好奇地跟着他,他带我走进了一家书店。这家书店有一间一间的小隔间,隔间的木质墙壁上贴着一幅幅漫画海报,才明白这是家给漫画发烧友设计的私人阅读空间。我们中间的桌面上放置着一个小盆栽,一个迷你音响大小的空气加湿器正在喷出仙境般的水雾,二百多平方米的书店上空回响着班得瑞的空灵的音乐。

怎么都觉得这个地方不适合谈论凶杀案。唐赫掏出一个信封,里面装着照片。

“你看,这是当时犯罪现场外走廊上的情形。”唐赫用手指给我看,我死死地盯着照片里的景象——昏暗的光线里,我隐约发现有些什么东西留在地面上,可是我分辨不出来。

“记得家属楼后面的小房子么?”

“记得,无非是用来存放一些杂物,还有蜂窝煤——”我又把目光转移到照片里黑乎乎的东西上。

“你说对了,凶手在你们进入王大爷家的之前,先在门口铺上了一层煤灰,这时,他的外套一定脏了。回到王大爷家中,你们会留下脚印,等他确认你走之后,凶手叫王大爷开门,接着行凶。我们在这里采集到了一对足迹,而且相对来说左边的鞋印比右边深一些。当然,这对鞋印只能作为其中一条不充分线索,现在的人有好多双鞋子,只要他换一双,线索也就断了,凶手作案之后为了尽可能少地留下证据,他有意抹去了更多的煤灰,可我们还是找到了你的足迹。我观察范老师很久了,您的鞋子无非就那么几双,而你今天穿的鞋与案发当天穿的一样。”

我不得不佩服唐赫的眼力。那天回到家以后,我发现鞋子很脏,就把它给刷了,原以为是忙了一天之后鞋子沾上的灰,没想到是因为沾了煤灰。凶手一定是躲在家属楼后面的小房子里,估摸时间到了,才上楼杀害了王大爷。

“我记得王大爷指甲缝里还有一些衣物纤维,查出来是怎么回事了么?”

“目前还没有。”

袋子还有好多张照片,都是关于王大爷尸体的。尸体清晰地展现在照片上——匕首刺进他的心脏部位,还有很多特写,例如匕首插进左胸的放大照,王大爷握着空笔管的手。

唐赫指指那张匕首插进左胸的放大照:“看这张,匕首露在外面的尺寸有点多对不?这说明凶手的右手没太大力气,匕首只是刚好刺进心脏,也就是说,大多情况下,如果凶手是刺杀的话,他的小臂与手腕几乎是呈一个水平线的,而凶手的手腕并没有与小臂形成水平,一方面因为他与王大爷产生了轻微的争执,另一方面,他没有王大爷强壮,心里有畏惧感,害怕杀不死王大爷,毕竟王大爷以前是散打冠军。最后一个关键点,他不善用右手。”

“如果他近距离刺杀王大爷,那血液应该喷溅在他身上才对,如果这样,他离开了凶案现场会被外面的人看到的。难道没有被人发现么?”

“一定有什么遮蔽物。只是现在没找到。”

我继续看照片,翻来覆去的,我的目光始终没有从王大爷握笔的手移开过,唐赫饶有兴趣地盯着我:“怎么,你看出了什么端倪?”

“你看,如果说凶手是借着还笔的机会杀死了王大爷的话,还是能解释得通的,可凭借我对王大爷的了解,他不会这么轻易地就让凶手逃走的。空笔管这点很难解释。凶手会将空笔管交给王大爷么?。”

“你的意思是?”

“王大爷是散打冠军,我们也见了他厚实硬朗的身体,只有具有强大意志力的人,在老年时才能保持那样的体格。所以我认为,王大爷在被刺进一刀之后,并没有死,是他自己把笔芯拔出来,并且从窗户扔了出去,之后才倒地身亡的。”

“人不可能在挨了一刀之后做出那么多的事,然后死掉。林麟已经证实了,刀子已经进入心脏大动脉。”

“你不是说对方刺得不深么?更何况,你看这里,王大爷的手呈握笔状,这是人在写字时的动作,如果人立刻死去,还能准确摆出写字的姿势么?不要告诉我凶手行凶之后,弯下腰把死者的手指摆成握笔的姿势。王大爷一定是要暗示什么,应该是这样的。”

(6)

卓伟在被杀时,刀笔直地进入心脏,这说明凶手对于杀掉卓伟有十足的把握,他能做到这一点足以见得他对卓伟的生活习惯,性格特点了如指掌,也说明了他早就计划着杀死卓伟。然而王大爷体格健硕,不亚于一个小伙子,所以,即使有了现场的设计,他也没有十足的把握杀死一个当年的散打冠军,于是手劲小了很多。

从两次出现的凶器来看,凶手惯用水果刀,这种刀的长度也是经过准确计算的,水果刀分为很多种,最起码我们不可能用切西瓜的刀去削苹果。这种刀的刀把有适合手握的凹陷设计,刀的长度适用于切火龙果和木瓜这类不大不小的水果,如果用来削苹果也是可以的。普通的刀前端是个圆弧,而这把刀子的前端锋利带刃,但也绝非是短剑。

这样的刀子似乎是定制的,虽然刀把上没有刻上出产地或者店铺的名字,可同时出现的话也并非偶然。我已经跟韩小兵交涉过了,凶手很有可能早就从歌舞厅里偷走了那两把切水果的刀子。

所有被害者都是一刀毙命,这说明凶手不希望有任何的差池,这个人穿睡衣,足够细心地为死者穿好衣服,并且他有足够多的衣服将血渍掩盖并不让人发现,这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我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如实写在一个我刚买的日记本上,把它和百小芳的日记本放在一起。我想在我把所有的案情写成小说之前,最好还是如实记录下细节,再将它经过文学加工以还原案情的全貌。看似比之前写的那些轻松了许多,实则更加困难,因为其他小说可以发挥一定的想象力,而做到如实记录就不是件简单的事情了。更何况,万一案情朝着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这种情况下我的想象力是无法超越事实的。

我想唐赫死抓住这个案子不放不光是因为他没有抓住凶手,而更多的是因为凶手的动机不明确。今天和他探讨了许久,我们都猜测凶手可能是个女性。即使是像我这样的人也很少会在睡觉时穿睡衣,而且还是真丝面料的睡衣。

这是唐赫对我下的定义:“大学老师都很讲究的吧?即使是男性。看你平时的衣服一尘不染,出入咖啡厅,家里整洁如新,怎么可能睡觉不穿真丝面料的睡衣?”

“我夏天睡觉也只穿内裤的!”我反驳道。

“那凶手是女性的可能性会大一些喽?”

“有可能。”

“回顾整个案件,涉及的女性有杨涵雪,她已经死了,剩下的就只有百络的妹妹百辛,王老太的女儿王莲,还有一个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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