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在为了上班而洗澡并穿衣打扮时,我一直处于精神恍惚的状态。
在艾莉森的要求下,我已经把夜里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给她讲了一遍。然后,我给她看了那张照片。她泪流满面,跟我一样愤怒和悲伤。她看到照片的那一刻微微地趔趄了一下,看起来是如此自然,仿佛发自本能,令我忍不住想去相信她。她那紧握双拳、浑身颤抖的样子实在太逼真了,我觉得没有哪个演员能演得出来。
或许,我只是在自欺欺人?如果她是绑架事件的参与者,肯定早就知道我会收到那张照片,那么她是不是已经提前练好了这套情绪反应,就等着装给我看?
到了法院,我还是不确定事实的真相究竟是什么。当我走进内庭时,只有琼·史密斯一个人在。她正拿着一个喷壶忙着给办公室里的植物浇水。
自从周六早上到肯辛顿公寓转了一圈之后,我看史密斯夫人的眼光都不同了。这个穿着毛线衣、平底鞋和长裙的保守女人,真的是罗兰德·希曼斯追求的对象吗?还是说她的吸引力不在外表,而在于她能接触到这个特大专利案的法官?她有没有在经意或不经意之间把我的生活细节透露给他,结果促成了绑架事件的发生?
“早上好,法官。”说着,她把喷壶中的最后几滴水浇在了一株小灌木上,“我今早在报纸上看到了一张您的照片。”
“哦?”我说。
“报纸就在我的桌子上,如果您想看的话,直接拿去就行。”
我走到她的办公桌前,看到了一份《每日新闻》,在本地版内页的右上角有一张我跟布雷克·富兰克林的合照。这是一张抓拍的照片,画面上的我们正在交谈。他的胳膊搂着我,我手里甚至还拿着一杯香槟,这让我觉得非常难堪。整张照片都显得颇为交际主义和精英主义。跟政客相识是一回事,而过从甚密又是另一回事了。
包括这张照片在内的三张照片都放在同一个标题下,即“富兰克林议员举办纽波特纽斯募捐派对”。没有文章报道,只有一个标题。
“我看到了,谢谢。”我花了片刻工夫才回过神来,假装随意地问道,“史密斯夫人,周末过得怎么样?”
“过得很好,谢谢您挂念。”此刻她已经浇完水坐了下来,“这周牧师讲了《马太福音》。”
我等了一下,但是她没再说别的了。
“你……有没有招待什么客人,或者有其他的社交活动?”我问。
她抬起头来看着我。这个问题已超出了我们周一早上谈话的正常范围了。
“周日那天我去了姐姐家吃晚饭。”她说。
“噢,怎么样?”
“不错。挺好的。”
又没话说了。
“我记得你住在肯辛顿公寓,对吗?”
“没错。”这回,她已经开始用奇怪的眼神看我了。我佯装不知,若无其事地继续对话。
“那里好像是个招待宴客的好地方。”我试探着说。
“算是吧。”
她并不打算主动说什么了。如果琼·史密斯真的与罗兰德·希曼斯有染且不愿明说,那么至少她心里清楚这种关系是不道德的。我得追问一下,若是问对了问题,说不定就能从她的眼睛里看出心虚。
“史密斯夫人,你认不认识一个名叫罗兰德·希曼斯的律师?”
她毫不犹豫地说:“应该不认识。”
“他是帕尔格拉夫案的原告律师。”
“噢。”她答应了一声。
又没有下文了。她的目光很坚定,没有丝毫可疑之处,我什么都看不出来。
“好吧,我去工作了。”我说。
“嗯。”她说。
当我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关上门时,她已经开始哼起一首赞美诗的前几个小节了。
大约二十分钟后,我来到小厨房倒咖啡,正好瞧见杰里米·弗里兰来了,他正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我停下脚步,敲了敲他办公室的门框。上周五——确切地说,是上周六早上8:37——我已经发电子邮件拒绝了他拜托我申请撤换的要求,现在我得看看他情绪如何。如果我的专职文员心怀不满,那么光靠我自己,根本没法处理这么大规模的案子。
“早,”我说,“有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