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脖子是一刀,缩脖子也是一刀,事到如今,他多活一时算是赚一时,多活一秒算是赚一秒,走一步看一步,万事都是身不由己了。
(一)
张嘉田抬头看了看头顶上的大太阳,确定了自己身在光天化日之下,应该不至于白日活见鬼,低头又看了看对面这位长官——长官有汗有气有影子,也确实不是什么借尸还魂的怪物。
“他还活着?”张嘉田开了口,“那他的命可是真够大的。”
长官笑了笑,说道:“张师长别误会,舅老爷特地提前嘱咐我们了,让我们转告您一句话,说是冤有头债有主,他知道当初谁是东家谁是伙计,要算账,他也找东家算。”
这话说出来,在场这些人里,除了张嘉田心如明镜,其余众人都是听得糊里糊涂。而张嘉田环顾了四周,见对方那些穿着破衣烂衫的士兵层层叠叠,把自己这一小帮人包围得密不透风,便叹了一口气——伸脖子是一刀,缩脖子也是一刀,事到如今,他多活一时算是赚一时,多活一秒算是赚一秒,走一步看一步,万事都身不由己了。
“那接下来,你们是想怎么样?”他问道,“是你带着我去见洪霄九,还是让我在这儿等着洪霄九来?”
那长官把折扇一收,笑道:“请张师长跟我走一趟吧,也不用您多走,舅老爷昨天晚上到了本镇,就在前头那条街上等着您呢!”
张嘉田听到这里,彻底死了那火拼的心。洪霄九从昨晚就张开口袋等着他了,等到如今,万事俱备,怎么可能容许他再逃脱出去?把心事都压到了心底,他把面目平静了一下,回头对着张文馨说道:“你留下来管着队伍,我去一趟。”
张文馨立刻说道:“让老大跟着你。”
所谓“老大”者,自然就是他的长子张宝玉。然而,张嘉田摇了头:“不用,真要有事,带十个他也没用。让他留下来陪着你,我带小马去。”
说完这话,他转向前方,率先迈了步子:“走吧!”
镇子不大,张嘉田三步两步就走过了这条小街,然后一转弯,看见一座二层木楼,楼上挂着饭店的幌子,算是本镇最为辉煌的建筑。楼内静悄悄的,一个客人也没有,只有士兵在各个转角处站着岗。在那位长官的引领下,张嘉田抬脚踩着那吱嘎作响的楼梯,一路走上了二楼。
二楼的桌椅全都撤了,只在正中央留了一桌。服装鲜明的士兵荷枪实弹分列左右,护卫着桌旁坐着的一名便装男人。张嘉田停在桌前,看着那人,第一眼,没有认出他是洪霄九。
因为洪霄九满头的短发都花白了。
头发花白了,眉目却还没变,虎背熊腰的高大身量也没有变。洪霄九端然坐在一把大太师椅里,他抬眼将张嘉田打量了一番,然后向旁边一伸手:“张师长,请坐。”
隔着这张桌子,张嘉田拉过椅子,面对着洪霄九坐了下来。张嘉田是穷途末路的人,已经没有那个兴致再来装腔作势声东击西,所以迎着对方的目光,他直接发了问:“你找我来干什么?”
洪霄九答道:“报仇。”
张嘉田直视着他的眼睛:“找谁报仇?”
洪霄九听了这话,却是微微地一笑:“照理来讲,应该先找你报仇,不过念在你当时还是个连杀人都不会的崽子,我不和你计较,饶你一命。”
说完这话,他嘿嘿嘿地笑出了声音,一边笑,一边抬手解开褂子纽扣,扯开衣领露出了一大片胸膛。他肩宽背厚,胸膛也宽阔,前胸赫然留着三四道鲜红的刀疤,每一道刀疤都只有二指来长,不是砍出来割出来的,是用刀尖扎出来的,可是因为皮肉下头还有肋骨挡着,所以刀尖不能继续深入,只能扎破他的皮肉,却刺不穿他的心肺,要不了他的性命。
手指点着一处刀疤,洪霄九说道:“本来一刀就能完事的活儿,让你干了个稀烂,倒是差点儿把我的肠子豁出来。真是,你原来连鸡都没杀过吧?”
张嘉田一点头:“对,没错,在那之前,我是连鸡都没杀过。我手上第一回沾血,就是杀你。”
洪霄九慢条斯理地系了纽扣:“那你的胆子倒是不小,不怕杀我不成,反倒送了你的小命?”
张嘉田答道:“怕。怎么可能不怕?”
“那你还干?”
“那时候我跟雷一鸣好,雷一鸣让我干,我就干。”
“那你和雷一鸣后来怎么又闹掰了?”
“这跟你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