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忙戴好斗笠,抱起小狗,叫上跟班,“司马敦,走!”
司马敦连忙跟上,下了楼梯,直奔马车,见赵二公子已经带人进了酒肆,就在酒肆里头坐了下来。
店家十分殷勤,将那些酒啊肉啊一样样地往上端,总有满满一案几呢。
司马敦日前才被他们揍过一回,脸上的淤青红肿还没消呢,便在外头候着。
阿磐自己扮作食客模样,不紧不慢地往食肆里走。
唯有小狗要带。
她的狗不是什么名贵犬种,不过黄色柴犬罢了。
幼时脸圆毛蓬,胖嘟嘟的十分可爱。长大后脸尖腿长,耳朵竖起,虽不如幼时好看,却也对她忠心耿耿,寸步不离。
本就是萧延年给的,又跟着萧延年住同一屋檐,成日里跟进跟出,早熟悉了他的气味。
柴犬认主,便是隔个十年八年不见,都认得旧主,何况才区区两月,认出故人实在不算难事。
阿磐放下狗去,狗头冲着赵二公子,悄悄在狗子耳边吩咐,“小黄,去找主人!”
小黄屁颠屁颠地跑,见了赵二公子,果真凑过去摇尾巴。
阿磐心里一动,你瞧!小黄认得赵二公子!
这若不是萧延年,那还能是谁!
阿磐疾奔几步要去抓人,“萧。。。。。。”
“萧延年”三字还不曾出口,哪知道却见那人却摊开手心。
手心是几块肉干。
还笑着逗起了狗来,“小东西,吃不吃?”
她的狗正蹭着那人的腿,朝着肉干疯狂舔舌头。
嗬,这没出息的狗。
慌忙忙戛然顿住步子,见赵二公子已悠然抬起了头来,那张脸在酒肆暗色的光线下愈发显得苍白许多。
那人挑眉,“第三回了。”
是第三回了,记性不错呢。
阿磐抱起狗来,她的狗还在没皮没脸地嚼肉干,阿磐也笑,“看起来,我的狗好像认得公子。”那人嗤笑了一声,“一个见了肉只会摇尾巴的蠢东西罢了。”
她的狗似是能听懂这样的话,支棱着耳朵呜咽一声,圆溜溜的眼珠子委屈巴巴地转。
阿磐浅笑,“我的狗不怎么吃生人的东西。”
她乱说的,因了她也不曾见过旁人喂小黄。不过是炸一下,看这位赵二公子是什么反应。
那人稳坐如钟,朝一旁的人使了个颜色,一旁的人这便朝她的狗扔了一大块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