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祐二年以后,成都沦陷,川西残破,制置司东移至重庆府,直至宋亡,这是第4阶段。
这一阶段安抚制置使设置时间最长,达70年之久,发展也最充分。
在这一阶段里,在北面主战场,逐渐形成了四川、京湖、两淮三大战区,宋亦相应地设置了三大安抚制置司。
在西南方面,为了抵挡来自云南的蒙古军的攻击,增强防务,宝祐五年,任命湖南安抚使李曾伯兼任广南制置使,移司静江府,统辖两广、湖南的军政事宜。
在理宗中期以后,为了统一防务、联络声援,往往诸战区实行统一指挥。
或以知建康府、江东安抚使、沿江制置使兼淮西制置使。
或以京湖制置使兼四川、两淮军政事务。
授予孟珙、贾似道、李曾伯、吴渊、马光祖、吕文德、李庭芝、汪立信、朱禩孙等人兼制两大战区的权力,权高位重是两宋历史上所没有的。
而这一时期的一路安抚使则仅为其幕府的僚属。
如赵范就曾以淮东安抚使兼知扬州的身份充任江淮制置司的参谋官。
利路安抚王惟忠则为四川安抚制置使余玠“治财赋”。
南宋安抚制置使是南宋时期宋王朝与金、蒙长期对峙的产物。
这一时期战争的长期性与残酷性是宋辽、宋夏战争远不能比拟的。
因而在宋辽、宋夏战争中产生的安抚使制度就远不能胜任南宋时期新的战争形势和战争规模。
宁宗时,当时有种意见,认为可以“姑阙两淮制置,命两淮帅臣互相为援”。
这个意见,遭到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崔与之的反对,他上书宰相,说:“两淮分任其责,而无制阃总其权,则东淮有警,西帅果能疾驰往救乎,东帅亦果能疾驰往救西淮乎,制阃俯瞰两淮,特一水之隔,文移往来,朝发夕至,无制阃则事事禀命朝廷,必稽缓误事矣。”
就有力地证明了这点。
而且,北宋时期的禁兵包括系将禁军,在北宋末年已腐败糜烂,大部分丧失了战斗力。
北宋灭亡后,禁兵基本溃散。
至南宋时,已下降为与厢兵差不多的地方工役兵。
而在宋金战争中,重新组建的军队,如前期的屯驻大军基本上不受安抚使的节制。
而后来组建的新军,也仅仅是部分内地州郡的新军受安抚使节制,沿边州郡的新军则仍为安抚制置司所节制。
因此,为了适应变化了的情况,更有效地组织力量,进行战争,必须有个新的更大的授权,个新的更高的职位,“俾之各居属部,是非委得以亲见,利害不惑于传闻。变生于顷刻,则随变而辄应;战胜而捷来,则覈实而即奏。上下相孚而不忤,部内亲觌而无间”。
达到成功抗击金、蒙入侵的目的。
南宋后期,北方战场形成了两淮、京湖、四川三大战区,各大战区“合官、民、兵为一体,通制、总司为一家”,安抚制置使成为独揽数路军政、民政、财政的方面大员。
综上所述,可知宋朝安抚使制度的发展,大抵以仁宗庆历时期为分界线。
庆历以前,宋朝区别不同的情况,在全国各地分别创设了都部署路、兵马都钤辖、提举兵甲司等不同的形式,以统辖一路兵权。
庆历以后,沿用隋、唐旧制,加以改造,通过安抚使或经略安抚使这样的形式,统辖三路、京东西、广南东西、湖南等地区的兵权,所谓“帅臣任河东、陕西、岭南路,职在绥御戎夷,则为经略安抚使兼都总管以统制军旅”,河北及内地诸路安抚使则“掌抚绥良民而察其奸宄,以肃清一道”。
在东南与川峡地区则仍然采用逐州知州兼兵马钤辖的形式以统辖一路兵权。
南宋初年,安抚使制度发展到全国,而约略同时制置使或安抚制置使也出现了。
开禧以后,随着战争的持续与发展,制置使、安抚制置使成为统辖路或数路的方面大员。
所以总结起来看,宋代继承唐末、五代以来地方统兵体制和监察、行政体制,发展成具有兵财分治特色的地方军政管理体制。
建国之初,即遍设转运司,将全国划分成为若干个转运司路,以管理一路的民政、财政。
又区别不同情况,在全国各地分别创设了都部署路、兵马都钤辖、提举兵甲司及经略安抚使、安抚使等不同形式,以统辖一路兵权。
帅司路、转运司路以及后来的提点刑狱司路、提举常平司路,在发展、健全的过程中,都存在着一个政区幅员的尺度多少为宜的问题。
可以说宋王朝从政治、军事、经济等各种不同的角度考虑,因时制宜,划分行政区、监察区、军区的辖境,使得有宋一代的路制呈现出犬牙交错、层次繁复的形态。
首先是复式合议制的高层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