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几个民族被汉化,严格来说55个少数民族或多或少都受到汉文化的影响,就连中国的周遍附属国和臣属国也被汉化,如古代朝鲜新罗,日本的大化改新。
同时说到民族融合,作者菌比较佩服的就是犹太民族了,他们可以说是世界上民族凝聚力最强的民族,以色列犹太国自从被尼布加尼撒二世灭了都几千年了,仍未被别族同化,至今还散居世界各地,可能是犹太教的影响,他们有共同的信仰。
此外民族同化与民族融合,这两个词在词义方面有无区别,关于这个问题论述是很多的。
多数人的回答是肯定的:有,有很大的区别。
比如,有的书这样讲:“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出现的主要是民族同化,民族融合与民族同化是根本不同的社会现象。在阶级社会中,只有民族同化,从严格的意义上讲不可能有民族融合。”
持这种观点的作者们认为民族同化与民族融合二词内涵的区别主要在下面几个方面:
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
上边的引文讲得就很清楚,民族同化是“在阶级社会中”,而民族融合“不是在最近,也不是在不久的将来所能实现的,而是要到阶级消灭、国家消亡之后才能达到的。”
“所谓民族融合,就是到共-产主义以后。”
两者发生的范围大小不同。
一般都认为,民族同化是指一部分民族同化于另一部分民族之中,“不是某个民族同化另一个民族,就是它同化于另一个民族。
因此,同化只是个别和某些民族的消失,各民族之间的差别并未消失,民族这一历史范畴依然存在。”
“民族同化是部分民族的消失,即被同化的那些民族消失了。”
而民族融合的范围则比民族同化的范围宽广,“所谓民族融合,乃是一切民族的消亡,就是世界上所有的民族都不存在了。”
“民族融合乃是一切民族的消亡,全世界形成为一种与民族共同体完全不同的新的统一的‘全人类共同体’”。
“民族融合可以理解为不同民族互相渗透,甲中有乙,乙中有甲,甲和乙中有丙,而丙中也有甲、乙的成分,民族界限逐渐磨灭,不但各民族之间的差别消失了,连民族这一范畴也根本不复存在,所有的民族都走向消亡,亦即民族的终结。”
两者发生的方式与过程不同。
有些著作把有关历史现象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强迫同化,有的凭借政治暴力与民族特权进行同化,如清兵入关,强迫汉人剪头发,谓之‘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有的凭借政治权力强制统治民族同化于经济文化先进的被统治民族,如中国历史上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统治者实行的汉化政策,尤其以北魏孝文帝的汉化政策最为典型。
二是自然同化,不同的民族在长期的共处中,落后的民族在先进民族的潜移默化中丧失本民族的特性。”
而民族融合,一般都认为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
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存在强制与暴力。
“各民族之间在经济、文化交流和共同的斗争中,先进的优秀的东西不断为大家所认识,所接受,并继续发展;落后的低劣的东西不断被抛弃,被淘汰,从而使各民族之间共同的东西越来越多。”
还有就是两者的性质也不相同。
一般都引用列宁《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中的一句话,同化“即丧失民族特性,变成另一个民族的问题”。
认为同化“是民族压迫制度的产物,也是民族压迫的一种表现形式。”
“统治民族、剥削阶级所奉行的这种强迫同化政策,造成民族隔阂、对抗和冲突,毒化民族关系,加深民族壁垒,是妨碍民族接近,阻碍历史进步的。”
而“自然同化是历史发展中的进步现象,强制同化是建立在被同化民族的痛苦的基础上的,是违背被同化民族意愿的。
因而是民族压迫的一种表现,我们坚决反对。”
许多著作在论述民族融合的过程中显示出民族融合的实质,它是各族“互相交往、互相联系、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的东西日益增多,原有的特征越来越少,直到完全消失的结果。”
由此看来,上述著作对于民族同化与民族融合二词区别得是很清楚的,民族同化存在贬义词的性质也是很明确的,而民族融合的性质自然有所不同,有的著作甚至提出“不应在民族不平等条件仍然存在的情况下,轻易地谈民族融合问题。”
至于民族融合是否只存在于无阶级、无压迫的共产主义社会,从发表的论著看来,这是一个人们探讨较少的问题,但也不乏一些精辟的见解。
比如,《辞海》民族融合条有两项释文:“在共-产主义基础上,民族差别逐渐消失,世界各民族差别逐渐消失,世界各民族形成为一个共同的整体??指历史上的一些民族(或其一部分)自然形成为一体的现象。”
《辞海》如此编排释文,反映了编者的观点,即承认在阶级社会中也存在民族融合。
翁独健先生主编的《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从中国的历史事实出发,对阶级社会中存不存在民族融合,如何表述历史上一些民族汇入另一些民族的问题给予了非常明确而客观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