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一章·髑髅与巫术)
有些人本身并不幽默,但幽默却总是要找到他们,比如吝啬鬼、假道学、马列主义老太太等等。可怜髑髅虽然一向安分,在与幽默的关系上却不幸与上述人等入于一类了。
髑髅,也就是人的头骨,读者即使没有见过实物,也大抵知道它是什么样子,相信很少人会对它产生愉悦的情绪。但这并不影响有些人用它来做旗帜或者徽章之类的图案,以及危险物品的标志,那目的就是让人感到恐惧,识相的就离远一些。在中国古代,对骷髅能令人引起恐怖的效果早就有绝妙的应用,那就是一场大战之后,胜利者把敌人或无辜老百姓的头颅成千上万地堆成个小山,号称“京观”,让敌方见之丧胆。而国外,据说有用髑髅堆成的教堂,还成为世界著名的奇观——即是要用髑髅唤起人的悲悯之心,似也无须那么大的剂量吧。总之,髑髅似乎是不大容易与幽默挨得上边的。
但幽默还是要找上门来。南宋的画家李嵩作有《髑髅幻戏图》,一个大骷髅把一具小骷髅当作傀儡耍,来逗弄人间的儿童,明人吴来庭说他“必有所悟”,至于悟的是什么,是不是悟到政治舞台上的傀儡及其操纵者不过是几具供人嬉笑的骷髅?还是以髑髅为戏具的生人,却想不到髑髅也正把人生看作一场戏?那又要读画者自己去悟了。[1]但不管你怎么去想,这幅堪称中国最早漫画的《髑髅幻戏图》,其讽刺和劝世意义是掩盖不了的。曹雪芹的风月宝鉴立意与此相近,无论是从美人那面悟到骷髅,还是从骷髅那面想到美人。生与死,荣与衰,今与昔,智与痴,这之间的是非和转换,人各有见,而髑髅被拉到其中做了一方的形象代言人,他便想不幽默也不行了。
南宋李嵩《髑髅幻戏图》,现存故宫博物院。
当然,髑髅幽默的始祖是《庄子·至乐篇》中的那个有名的故事。庄子在去楚国的途中,见路旁有一髑髅,于是大抒悲悯之情,想召请大司命使其复活。但髑髅深颦蹙曰:“吾安能弃南面王乐而复为人间之劳乎!” 却是无意中对庄子幽了一默。此后东汉的张衡又承其余风,做了一篇《髑髅赋》,只是那髑髅的主人反成了庄子。庄子本来就是借髑髅说自己的话,张平子点破,有些煞风景了。至于鲁迅先生据《至乐》改做的那篇戏剧体小说《起死》,把庄子梦境的玄谈化为现实中的人生俗务,寓沉痛于幽默,众所周知,就不必多说了。总之,髑髅在中国文学作品中有时也扮演看起来很轻松想起来却又沉重的角色的。
但南华真人的大道理玄而又玄,读了之后,让人从另一个方向掉进了哈姆雷特的怪圈,不管有多少“心得”,依然弄不清要死还是要活。所以本文且从鬼故事中寻找另一种浅俗的髑髅幽默。既然浅俗,就难免恶谑的成分多一些,但也未必全无教益。庄子不是说过“道在屎溺”吗,那就说说髑髅与屎溺的故事吧。
最早的一篇见于刘宋刘义庆《幽明录》:晋大司马桓温镇守赭圻(在今安徽芜湖)之时,幕下有一姓何的参军,清晨外出,行于田野中,忽感内急,而急不择地,一泡尿撒出,正泚到一个髑髅上。等他回到住处,睡午觉时就做了一梦,见一妇人正色言道:“君本佳人,奈何使我受此秽污!至暮间你自会明白利害。”当时此间正闹着暴虎,白天尚少行人,至夜间就更不敢外出了。但此位何参军有不能稍忍须臾的毛病,他在院墙上凿了一洞,夜间小遗,就把墙外的广阔天地当作了便池。而此夜他又为膀胱所扰,匆匆赶到墙穴处,正待“撒野”,那暴虎却恰恰巡行至此,不知突生了什么灵感,虎头一掉,便一口把那不抵饭吃的话儿咬了下来,于是何参军一命归阴了。到了阴间,何参军才会真正的“明白利害”,因为按照惯例,人死时是什么模样,其鬼就将永远保留那状态,也就是说,何参军一下子从猛男变成了阉鬼!
这故事中老虎如何隔着一堵墙(也许只是抹了层泥的篱笆?)而下嘴的细节不必深究,只说那位髑髅的主人未免心手都太黑了些。何先生情急之下,不能相形度势,自属大意,但也许那髑髅本来半掩土中,一时也顾瞻不周,更何况髑髅那东西,倘不是专家,也难辨男女,总之,何先生是绝无故犯三大纪律之意的。如若小加惩戒,也就罢了,总不能附灵于暴虎,把人家下了蚕室吧。妇道人家而行此下九流的狠手,真使闺阁蒙羞,所以虽然“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主题并不错,可是“卿本佳人,奈何咬鸟”的评语总要还给这位女士的。
但无论如何,向着亡人髑髅“撒野”总是不对的,即使是在荒野中吧,规矩是不应该把它当成易拉罐之类的垃圾,而要当成人的遗体。倘若有人确实把那物件当作一个“人”,却又认为是一个可以随意欺侮的弱者,那这个人就活该要受到报复了。袁枚《子不语》卷一“骷髅报仇”与何参军故事相类,但主角是个恶人,便让人感觉大不相同了:
常熟人孙君寿,性狞恶,好慢神虐鬼。一日与人游山,腹胀如厕。荒野中哪里有厕所,便走入荒坟中隐蔽之处,偏巧见有一髑髅在侧,就取过来蹲踞其上,竟是把人家的嘴当成马桶了。完事之后,这汉子尚觉意犹未尽,便冲着髑髅戏谑道:“汝食佳乎?”不料髑髅张口道:“佳!”这汉的胆量原来也平常,此时拉起裤子便逃,而那髑髅竟如皮球一般滚着追来,直追到一座拱桥上,髑髅因为滚不上去,只好退回。但此汉的报应才刚刚开始。他回到家中,面如死灰,接着便得了一个怪病,每日屙了屎,便手取吞之,还自呼道:“汝食佳乎?”就这样吃完了屙,屙完了吃,真应了个“自食其果”。他一直折腾了三天,可是这个“三天”不是给这汉子的有期惩罚的界限,而是他的死期。
凡人总应该有些仁者之心,你尽可不信鬼神,但也不必特意侮辱。像这个恶汉,他的侮慢鬼神其实是平日欺压良善的延伸,正如混账统治者掘人坟墓、侮人先辈是他们专制百姓的延伸一样,这又不是一般的“不信邪”而已了。所以如果仅是自食其粪,还算是“治病救人”,但此汉已经恶贯满盈,死了也就死了吧。
但话说回来,即便是我们“不信邪”,也没有必要特意用侮辱鬼神来表现一番吧。真的勇士对敌人的尸骸都保持着尊重,那种砸牌位、推泥胎、掘古坟的革命,冲着湖山大骂“土偶欺山,妖骸祸水”,即使不是虚张胆识,总是有些以个人意志强加于别人的。(至于把泥胎推下神座,为的是自己坐上去,那虽然好像是另外一类事,但其实正是水到渠成的结果。)道理很简单,因为你伤害的不是那些你认作虚无的神鬼,而是那些虔信鬼神的信徒的心。就说这髑髅吧,你固然可以看作是天地间的废物,但对那髑髅主人的子孙来说,却绝不甘心作如是观的。即便是天字号的大浑蛋,总不会把自己祖宗的头颅当作尿壶吧,但他却把别人的祖宗充当了那玩意儿,此时他会觉得无所谓,甚至觉得很开心;推己及人,这行为总不能不说是缺德。
而这种缺德的结果,就难免让自己祖宗的头颅做了别人,甚至就是自己的尿壶。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四所记一条,可以称得上这种“白色幽默”的极致了:一个很有些二百五的小子,也是戏溺于髑髅之口,那髑髅气愤地大叫着,跳起有一人高。这浑小子吓得往家里跑,却没想到髑髅率着一群野鬼打上门来。双方讲起和解条件,才知道那被溺的髑髅竟是这二混子的高祖母!老太太悯念子孙,不再计较,但这事乡里皆知,一提这家,肯定会挂上“往他祖奶奶嘴里撒尿的张家”,不然也就不会被纪晓岚载入野乘了。
这些污秽东西说多了令人不快,那就先穿插些别的东西。明人马愈所著的《马氏日抄》中有一段,是往髑髅嘴里放大蒜的。
御用监的太监来定,奉差率五六骑前往南海子。早晨出城,中午时已经到了羊房,他们就坐在大柳树下,取出随身所带的酒食用饭。来定用熟肉蘸着蒜泥吃得正欢,回头一瞥,见身旁有一髑髅,便在两片肉中夹上蒜泥,塞到髑髅口中。如果事情到此为止,算是推己及人,倒也无大妨碍,偏偏来定开了一句玩笑,问髑髅道:“辣否?”不料那髑髅应声答曰:“辣!”此后便连连呼辣不绝,就是把那肉从口中取出,那物还是不停地叫着。来定无法,赶快起身到南海子,可是往返之间,那呼辣之声始终在耳朵边响个不住,直到进了北京城,那才算得了消停。但事情并没有结束,来定进了家门就病倒,数日之后就死了。
这个髑髅是个惹不得的光棍,不识逗,一句玩笑话就翻目成仇。人不论贵贱善恶,混到髑髅的份儿上,看起来好似是“三大差别”全无了,但其实并不然,原来做人时的本性还延续着。所以对着陌生的髑髅,正如旅人乍到一处,逢人问事,先要观察一下对方是什么身份,以免一不小心就碰了瓷。这个阉货平时对朝廷上的“老先儿”都是嘻嘻哈哈惯了,万没想到栽在一个死鬼地痞头上。
清末人杨凤辉《南皋笔记》中也有同样的故事,那是个甘肃拉卜楞寺附近的少数民族髑髅,比北京城外的地棍要朴厚多多了。一位多事的客商,往髑髅嘴里塞了根海椒,随口问道:“克梗不克梗?”“克梗”是少数民族语“辣”的意思。谁想那髑髅应声道:“克梗克梗!”然后就是随你走到哪里,“克梗克梗”的声音总在这客商耳边响着。客商不胜其扰,便哀求道:“我只是开个玩笑,老兄总不能纠缠个没完啊。”这时就听有人说道:“我骸骨暴露,魂魄无归,悲风旷野,荒草空山,如果是仁者见之,总应该表示一下怜悯吧,可是你却拿我开玩笑!我就克梗克梗地永远跟上你了。”客商总算知趣,赶快跑回旷野,找到那只髑髅,掩埋停当,从此果然再听不到克梗之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