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想写的故事很简单,我想写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孩子,笑起来两眼弯弯,整个人像太阳一样。他又聪明又英俊,三步上篮帅气得一塌糊涂。然后我还想写一个女孩子,她陪着他一起长大,他们一起走过了春夏秋冬,走过人生的高峰和低谷,他们是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甚至不能用朋友、情人、亲人来定义。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在这又漫长又短暂的一生中,我们渴望过很多东西,美貌、金钱、成功、自由……可是最终的最终,也不过是想要有一个家。 时隔多年,我终于真正地写完了这个故事,为故事里的他们,圆了一场长达十五年的梦。写到最后,在凌晨三四点多,一个人泪如雨下,觉得我的青春,也跟着他们一起结束了。 从此以后,无论有多想念、多不舍,都是无法回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