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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绯闻女主(第2页)

只加了几片姜,便能炖出来颜色黄金、香味四溢的鸡汤。

沈晴前世就爱喝鸡汤,无耐到处都是养鸡场出来的鸡,无论怎么炖,味道又淡又腻人。

沈六哈着冻僵的双手,一头钻进厨房。

他就像一个新风机一样,带进来的不仅是新鲜的空气,还有那冷的吓人的寒气。

“姑娘,我又砍了些木柴,放在柴房里了。”

说完,给自己倒了杯热水,咕咚咕咚便喝了下去。

喝完水,便也蹲在火灶前,一边取暖,一边用一个钩子往外掏燃了一半的木柴,放到一个盆里,一会儿端到外面,撒上些雪,等它们灭了,便是吃火锅用的火炭。

沈六不知道这辈子倒底是积了什么福,本以为被前主子送出去,是自己福将至此。

跟着沈晴这段时间他才知道什么叫生活,什么叫幸福地生活。

睡觉有暖床,而且不需要夜里睡觉都要睁着眼。

白天有热饭吃,有热水喝,有活干,更不用像个孙子似卑屈地活着。

沈晴见他冻的双耳赤红,手背都起了冻疮,突然发现自己太剥削沈六了。

他是练武之人,却成天干这些粗活,而自己似乎就没怎么关心过他。

想到这儿,沈晴突然起身,转身回了房间,沈六莫名其妙,不过却也没多想。

姑娘虽有时候不爱多说话,却是心肠极善的。

自己是下人,却待自己如家人。

她和石头吃什么,自己便吃什么。

有时候出门办事回来晚了,还特意给自己留着热饭,也从不过问自己的私事。

其实自己也没什么私事,就是有时候想念以前一起给郡王世子当暗卫的兄弟,便偷偷出去见他们。

他们都对自己的生活羡慕得不行,这也正是自己愿意常去见他们的理由,显摆呗。

不过自从郡王世子回了安岭郡,自己再也没有见过那些兄弟了。

沈晴回了房,翻出以前买的粗布和棉花,笨手笨脚地给沈六缝制了一副大棉手套。

那手套,却是怎么看怎么像前世的烤箱隔热手套。

不管了,能保暖就行。

当沈六接到那副又大又蠢的棉手套时,激动得都快哭了。

自己活了十八年,作为孤儿,从小被当作暗卫来培养,从来不知道被关心是什么感觉。

每每入冬,自己的双手因握剑而被冻得大口小口一起张着,有时严重得直流疮脓。

每当如此,自己便就找些伤药擦擦了事。

再后来,也就习以为常了。

沈晴见沈六拿着大手套却不说话,也不戴上试试,心里直打鼓:

是不是自己做得太难看了,沈六接受不了呀?可又不好拒绝自己的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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