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克斯先走了出去。
过了一会儿,泰迪走进来。
由于是周末,乔治没去上学。
于是,他跟着泰迪进了爱德华的房间。
爱德华看着乔治,微微一笑。
他闭上眼睛,再次入睡。
他本会想到许多事,但因身体虚弱很快又陷入了沉睡。
楼下客厅里,芬恩和诺克斯正在吃早餐。
诺克斯显然是饿极了,狼吞虎咽地快速吃完食物。
相比之下,芬恩显得更为文雅。
用餐时,他说:“晚饭后我要回去收拾几件衣服。”
“你要在这儿过夜吗?”
“四少需要人照顾。”
“那我也留下来。”诺克斯不假思索地说。
他们三个已经很久没有在同一屋檐下共度时光了。
小时候,他们被送去接受训练,三人同住一处,甚至曾挤在同一床被子下睡觉。诺克斯比爱德华和芬恩小了几岁,每次都是他在中间,像一个依赖他们的小小孩。
事实上,除了体能训练外,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
三人各有不同的专业训练方向。
芬恩学医,所以训练结束后会被关在一个小房间里解剖尸体、研究药物。芬恩第一次面对死人是在12岁的时候,当时他与一具尸体一同被锁在房间整整72小时,不吃不喝,只因为不敢对尸体动手。最终他还是克服了恐惧。
人总是要被逼到绝境。
要么把自己逼向死亡,要么逼自己活下去。
芬恩选择了生存。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他几乎都与尸体为伍。
不同的尸体拥有不同的器官结构。
芬恩起初对此感到恐惧、恶心和排斥,后来逐渐变得淡漠。
与其说是他对感情的冷漠是天性使然,不如说他的人生并没有给予他太多机会去亲近他人。
而诺克斯主要学习商业知识。
表面上看,斯望家族仍以商业为主导,诺克斯需要协助家族在商业领域的发展。所以诺克斯体能训练完毕后,会去另一个地方学习金融。自幼年起,他就接触各种财务知识,记忆中他曾花很长时间哭泣着背诵完全不懂的词汇。
至于爱德华,则必须学习一切。
爱德华必须面对一切挑战。
他的训练强度远超芬恩和诺克斯。
每当芬恩和诺克斯被送去训练时,爱德华早已在那里。他们离开后,爱德华仍然留在那里。
多少年如一日。
从6岁、8岁,甚至更小的时候起,爱德华就接受了各种残酷的训练。
有时那种残忍程度,即便是与爱德华一同受训的芬恩和诺克斯都无法想象。
然而,他们三人共同坚持了多年。
经过岁月的洗礼,他们一同成长、磨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