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志隐,一对相爱的人,分别仗着结婚与不结婚的剑,对峙。
相爱到这个份上,了解这样深,谁也无法替代对方在自己生活中的位置了。
我与志隐,又在一起了。
但这次的在一起,谁也没有给个说法。这算什么呢?恋爱?不是。我们不在彼此家过夜,我们不告诉别人我们恢复交往。性伴侣?也不尽然,因除对方之外,我们各自都没有其他对象。
我们小心地绕着一个地雷,那就是:婚姻。
他仍然不愿结婚,他明白地表示过:“有朋友说,不如与你结婚算了。”
“你怎想?”
“还是不想。也许很久后的一天会,但目前,看不到那天。”
志隐仍然是那样吸引我。他的沉默,正直,幽默,才气,无一处不是我想要的。但我另外想要的,他不给。
约定(3)
每次欢娱之后,我回到家,接完他追过来的电话,情人般聊完所有可以聊的话题。入睡前,我思考:我要的到底是什么?
我要的是婚姻吗?那多少还是容易的,不过是降低些要求。我相信,如果肯降低要求,我结过十次八次的婚了。有的是不够分数的男人愿意结婚。
我要的是志隐。因为我要他与我长相厮守,所以,我要他给我婚姻,当作一颗定心丸。
那么,如果长相厮守不仅仅只有婚姻一条途径,我愿不愿意取其它的呢?
我辗转反侧多时,得出结论:我愿意。
我问他:“志隐,你想不想要小孩子?”
“当然不”,他说:“连结婚都不要,要小孩子干什么?”
“可我很想要啊。”
志隐沉默着。我明白他的沉默。他不愿我再就结不结婚的问题与他争论,他害怕那样的局面。他也怕那样的局面会导致我们连现在的关系都无法维系。他是舍不得的。
“可是志隐你说,既然要生小孩,一定要给他最优秀的先天条件吧?”
“是”。他不知我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所以,不可以随便与一个什么结婚生小孩。”
“嗯”。
“所以,要找一个能找到的最优秀的人生小孩对吗?”
“你想说什么呀?”他笑起来。
“我想说,我想生小孩,但是想来想去,只有你各方面条件优秀,也就是说,只有与你生个小孩,这小孩的质素才会令我放心。如果你不愿与我结婚也没有关系,借个种怀个胎总是可以的吧?”
“真的?”他看着我。
我认真地点头:“真的。”
过了些天,发现志隐总是有心事的样子:“你怎么了?工作上不顺心?”
“不是啊。”他遮掩。
“说啊。”
“在想你那天说,生小孩的事。”
“啊”,我装:“还记得啊?我都忘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