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沈默的当务之急,是立刻将浮躁的人心安定下来,让他们认清形势,虽然辅换人了,却休想再回到从前。这一点,他几乎没怎么费力就做到了。因为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他这一任辅,手里有前无古人的大权力,哪怕是汉唐时的宰相也比不了。
高拱走了,张居正也开始长期泡病号,内阁里再也没有能跟他呛声的了。朝廷上下的大事小情,都由他票拟处理意见,批完后,到司礼监去照抄、盖章经过冯保的事情,司礼监的批红权和留中权已经被彻底录夺:而皇帝还小,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而李太后亲笔作序的《女诫》,已经在全国范围刊,自然也不好意思干政。所以他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全由他说了算。
这个时候,只要让大臣们都能得到点好处,别让他们以为你要独裁,基本上就没人敢闹腾。所以辅大人以廷寄的方式,正式知会各衙门,说我老师那“三还”实在是很不错,以后也是我的执政方略了。
所谓三还者以威福还主上,以政务还诸司,以用舍刑赏还公论也!
这是摆明了要大家一起财,百官十分高兴。但也有不少人担心,难道他要摒弃高拱的那一套,重回徐阁老时代。这种担心持续没多久,便烟消云散了,因为沈式内阁的工作重点,就放在了落实高拱时期没来得及落实的政令上。
最重要的,自然是那《练五事疏
第八八三章 流年(中)
表面上看,落实《陈五事疏》,是为了安定人心,向遍布朝野的高党中人证明,沈氏内阁还是会按照前任辅的路线走下去。首。发因此不会有大范围的人员更迭,大家可以继续安心当官。
其实明眼人都知道,落实《陈五事疏》的过程,就是内阁权力扩大化和合法化的过程。因为《陈五事疏》所提的五条,御门听政,设案览章,事必面奏,按章处事,章奏不可留中”看起来是一份皇帝练习政务的详细指南。但实际上,却是一份要求权力的政治纲领。
时下所谓“入阁拜相”即官员成为内阁大学士后,朝野便以宰相视之。不仅老百姓和官员这样认为,就连皇帝也公然在谕旨中说“汝等名为阁臣,实为宰相”
但这一切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他们并非真的宰相。
因为本朝不设宰相,内阁大学士虽代行相权,但从制度上来说,这种做法实有暧昧不明之处其实大学士本身只有五品,原属文学ì从之臣,其职责为替皇帝撰拟诏诰,润sè御批公文的辞句,说白了就是皇帝的机要秘书。虽然后来内阁的职权就由于处理政事的需要而越来越大,大学士一职也愈向前朝宰相看齐,但始终无法摆脱有实无名的尴尬他们其实是在替皇帝批答奏折,以皇帝的名义出诏令,其与司礼监的宦官殊无二致。
权力来自皇帝,就意味着皇帝可以随时将你罢免,断绝你的权力。
现在皇帝只有不到十岁,沈默倒不虞自己突然被罢免,但也正因为如此,再以皇帝名义下达政令,难免会被朝野质疑这到底是皇帝的意思,还是你沈阁老的主意?
还是那句话,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先将手头的权力合法化,再名正言顺的行使,这才是王道。最有利的条件是,这件注定要找骂名的事情,已经由高拱做完了最艰难的部分一个月前,便以皇帝的名义批红成宪,并在邸报刊。沈默只需要打着高拱的旗号,切实落实下去便可。
先是落实“御门听政”鉴于皇帝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年纪,每个月只在朔、望两日上朝两次,不必过问平日政务,只有生大事的时候,才由皇帝召集内阁、部院大臣共同解决:如果没有大事,那么请太后和皇帝就安生地休息,静等皇帝长大。
然后是“设案览章”规定内ì官每日设御案,摆上最新收到的奏章,然后出门,待御览毕,内阁拟票。内阁票拟后再行呈览,皇帝认为没问题,即可批红行。这是为了让皇帝练习政体,更是为了向天下人表明,一切旨意皆出圣裁。
第三是“事必面奏”与第二条是同样用意。
重点在第四,第五条,“按章处事和章奏不可留中”上,这两条规定了皇帝的批红必须以票拟为准,若票拟不和圣意,可以打回重拟。提供本书TXT电下载如果有未经票拟径自内批的情况,请允许内阁大臣执奏明白方可实施。
而且皇帝不能扣住奏章不,倘有未者,容原具本之人仍具原本请乞明旨。为此命通政司在进封奏章时,应将当日奏章数目,开送六科备照,倘有未下者,由科臣奏讨明白。
这后两条,其实匙只招人眼的,原本哪怕是高拱时代已经提请获批,现在落实下去,也会招致轩然。然而因为之前冯保一区区阉竖,险些矫诏罢免了辅,令朝野无不震惊。所以这两条政令,便被视为是对冯保事件的痛定思痛,防止司礼监再次作乱而设。
沈默利用了对宦官干政声讨的浪潮,将司礼监的权柄收归内阁,待到浪潮退去,人们冷静下来,也只能苦笑着接受了毕竟,皇帝这鼻小,权力操之于内阁,总好过在死太监的手里。
至此,帝国最高行政机构,终于完成了权力的转移,内阁独揽大权,再无司礼监掣肘至少在皇帝勤政以前,位于皇城东南角的文渊阁,就成了大明朝真正的权力核心。
落实《陈五事疏》以后,另一件事情也刻不容缓了。那就是高拱去后留下的权力空白,需要马上填补。
先,高拱原先除辅外,还兼任吏部尚书。现在天官出缺,经由廷推之后,朝中最负重望的大臣杨博,接任子这个职位。
这时候,久病的大学士高仪去世了,加上张居正病休,内阁中只剩下沈默与张四维两个。增补大学士刻不容缓,经过廷推之后,吏部左ì郎魏学曾、礼部左ì郎诸大绶、右都御史6树声入阁。
高仪还空出了礼部尚书,由南京礼部尚书孙铤接任。
在这一系列人事变动中,沈默始终谨守着廷推的原则,并未干涉过人选的确定,并且通过圣旨明确规定,今后凡是四品官员的任命,必须由吏部尚书主持会推,三品以上官员,必须经由内阁大臣和部院长官廷推方可任命,其他方式无效。
这本就是约定俗成的规矩,沈默只是以圣旨的形式,将其法令化和确定化。而且沈默凸显了吏部尚书的职权,并未使内阁一家独大,而是实行中枢机构的二元制,即天官和辅分权制衡,这让杨博十分的满意,也堵住了说他要独裁的众口。
在入阁人选上,除了诸大绶之外,魏学曾和6树声,都不算沈默的亲信,这又让人看到了辅大人的一颗公心。然而实际上,魏学曾号称大炮,6树声是嘉靖二十年的会元,都走出乎名的〖道〗德之士,两人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没有sī党,也不会结党。
一个月后,刑部尚书马自强致仕,由本部左ì郎别罐接任。诸人以外,工部尚书朱衡、左都御史葛守礼留任。至此,京中内阁、六部和都察院的大僚确定下来,沈默便适时推行他的“以用舍刑赏还公论”规定但凡军国大事、国策制定等朝廷重大事项,必须经由廷议,如果无法议出结果,则以投票决策。像廷推一样,廷议自来就有。至于投票决策,这也不是新鲜玩意儿了,当年封贡议和”之时,高拱便玩过这手当时便十分顺利的推行,现在沈默将其固定下来,自然也没什么阻力。
最初百官担心,沈默将司礼监手中的权力收归内阁,会不会展开前无古人的独裁,那样不管他沈阁老多么德高望重,百官也不会跟他合作的。但是沈默将最重要的人事权和立法行政权再次从内阁分出,交由公卿大臣共同决策,这下子就迥异于高拱那样的独裁者反而给人以推诚布公,集思广益的感觉,这是他少受非议的重要原因。
然而只有对朝政最谙熟者才会明白,沈默仍然掌握着说一不二的权力,因为在六部之中,沈默的同门亲信,便占据了兵、刑、礼三尚书以及十二位ì郎中的七人。无论是廷推还是廷议,都有人数过半的优势,这样无论他想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