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说,如果递交的奏疏不合格或者不符合实情,通政司就有权驳回,或者不投递。
合格的奏疏,通政司再把奏疏呈给内阁或者司礼监。
内阁或司礼监审核合格后再呈给皇上。
皇上看了奏疏如果不同意就扔在一旁,留中不发。
如果皇上同意就写上“照票拟”,把奏疏发给六科给事中审阅。
给事中如果审阅发现奏疏有误,可以有权打回给皇上,并说明原因。
如果审阅无误,就誊抄奏疏,让给相关官员或者衙门照旨办理。
这就是所谓的“发科”。
当然,奏疏的呈递也有特殊情况。
比如边防重镇的军事长官来京城奏事,可以由鸿胪寺的人直接带到御前。
比如内阁的密疏,也可以直接呈给皇上,不用受任何衙门的审阅。
还有一些紧急的奏章甚至可以直接交给太监呈给皇上。
而一般人上奏疏,就要老老实实的先呈给通政司。
而通政司,又牢牢把持在严党手里。
李春芳这一份自辩清白的奏疏如果呈到通政司,只有一种可能。
那就是石沉大海。
怎么办?
时间紧迫,严党已经在写弹章了。
李春芳想到了徐阶。
徐阶是内阁次辅,可以让徐阶代为呈递,或交给司礼监递上去。
这样就绕开了通政司,还能节约时间,抢在他们前面上奏。
李春芳:“我今晚写完奏疏,让刘四连夜带回徐府,交给徐阁老,请徐阁老想办法尽快呈上去。”
郭汝霖:“好,这样就避开了通政司,还节省了时间,事不宜迟,你赶快写吧,我先告辞。”
李春芳:“辛苦时望兄了!”
耍笔杆子谁不会啊?李春芳马上奋笔疾书。
将黑水沟的恐怖飓风如何吹断桅杆,滔天巨浪如何打断座船的前舵,船舱灌水等等都重点渲染一番。
再强调在船即将沉没的危险关头,将重物比如大炮,水缸、铁具、小舟、桌椅、撸杆等能扔的都扔了。
但船还在灌水,不得已又扔了一些难以割舍的物资,比如从琉球购买的货物等。
到最后一步,才忍痛将御赐的两顶八抬大轿扔到了海里。
李春芳重点强调是最后一步才决定扔轿子的。
这样看起来并不是目无君父,而是不得已而为之。
弹劾李春芳的两个言官则相反,写的奏本是强调李春芳不屑御赐之物,一开始就下令扔轿子,然后才扔其他的东西。
至于琉球女子的事,李春芳强调是不仅仅是女子,男女老少都有,都主动拥抱自己。
只是因为仰慕大明官员的风采才这么激动,自己也不忍心拒绝。
两个言官则相反强调是李春芳主动拉扯琉球女子,还动手动脚,全然不顾外交使节的身份,猥琐至极。
李春芳写好后,叫醒了刘四,说道:
“严嵩正在安排两个给事中参他,这是我自己请罪的奏疏,我的伤还没好,有劳连夜送给阁老,让阁老帮忙想办法递给皇上,尽量赶在给事中的前面递上去,代我谢过阁老!”
刘四哪里敢耽搁,拿起奏疏就奔向徐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