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那一节节的排骨,用糯米裹着,里面的红褐色的汁水渗了出来,使得蒸熟的糯米吸饱了汁水,看起来越加晶莹饱满、剔透油亮,这种新奇又神秘的做法让曼琳不禁想象这又该是怎么样的新奇美味。
要命!太香了!
她忍不住偷偷地咽了一下口水,要不是这是拿给顾客的,她都想立即抢过来自己吃了。
“再不干活,这一份可就能不给吃了。”徐清看她那小馋样像一个贪吃的小孩似的,给她嘴里塞了一块粉蒸肉,打趣道。
“唔,徐姐姐你是说这是给我的……我这就去!”
曼琳忙不迭地咽下嘴里鲜嫩的肉片,瓦亮瓦亮地看着她,然后麻利地把吃食给客人端出去。
不说她,就说佩蒂丝兄妹和弗雷恩几个,这新奇的菜式甫一端上桌就立刻被吸引住了。
弗雷恩自从来过几次,后来又吃过这儿的酸辣粉和芋头豆腐煲后,知道老板时不时会“解锁”新的菜品,份量不多,来迟了可能会吃不着。这菜又不太好打包,不好让人给他带,所以他有空也就自己来了。
所以他今天也是掐准了时间带着两个哥们过来吃饭的,一看墙上挂的菜单多了两个吊牌,也不怕是不是黑暗料理,对怎么做的更不感兴趣,看到有“肉”字二话不说赶紧就先点了。
废话,之前那酸辣粉都没肉,鱼头豆腐煲还是用没什么吃的鱼头做的,都这么好吃,没道理肉和排骨做的不好吃!
当然,肉饼是主食也少不了,烤肠和酱肉百吃不厌,尤其是那种脆皮脆骨肠和麻辣口味的酱肉,前者他爱吃,后者下酒必不可少,当然也要点。
这麻辣口味的是前几天刚增加的,做好的酱肉晾干后切成厚片,刷上一层薄油微微烤焦后撒上特制的麻辣香料,那简直能不再香了,味道更是不用说,再配上酒那就更绝了!
他那两个同伴跟着一起来的时候,发现弗雷恩居然还提着几瓶酒就很惊讶,想象不出去饭馆吃个饭还需要自己另外带酒?
知道饭馆居然没酒卖,他们第一反应不是弗雷恩多挑剔酒,而是这样的饭馆在这小镇上能存活,就踏马够离谱!
没有酒喝的饭馆他们想象不出来,也觉得这应该不是什么正经饭馆。
不说外面正经的饭馆,酒或许不是最主要的,但绝对必不可少的“角色”,就是一些卖兽肉的摊子,老板都会推销卖点酒,美其名曰下酒,或是炖肉。
这边有不少人做炖肉,在冷天就喜欢直接用酒炖,既能去腥又能增香。
再者雪季太冷,炖肉又方便省心,还能喝汤暖身,酒当然也少不了。买来不炖汤直接喝也能御寒,尤其是烈酒。所以,大冷天去一个没酒喝的饭馆吃饭,他们怎么想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等待上菜的空档,他们坐着喝奶茶。
“弗雷恩,这就是你说的好吃的店?”贝蕾娜皱着眉头打量这间简陋的小店,要不是知道弗雷恩的为人,还没走进来她扭头就走了。
说实话,汉罗克也有点嫌弃,不过反正不是他要请客,对他来说有肉吃有酒喝就行,也就没说什么。
他们来得晚一点,点的菜还没上,坐在他们边上的佩蒂丝兄妹比他们来早一点,菜就先上了。
阿瓦达虽然也喜欢喝酒,但可不会管这饭馆“长”什么样,菜一上来两眼顿时放光,口水不由吞咽了好几下。一来是太饿了,二来是肉太香了,他都顾不上说话,迫不及待地拿起一个烤肉饼咬了一大口,然后又叉着一块酱肉再往嘴里送。
他嘴里一边吃着,示意佩蒂丝也赶紧吃。
这酱肉的味道真是太棒了,他自从上次吃过就念念不忘。今天好不容易不用加班,一定要吃个够!
佩蒂丝也饿了,掰开一块烤肉饼轻轻吹了吹,也美滋滋地吃起来。
虽然有点遗憾今天居然没有芋头豆腐煲,不过这粉蒸肉看着也不错。她尝了尝一块粉蒸肉,入口第一感觉是十分软糯,香酥爽口。肉两分肥八分瘦,虽然看似蒸透了,不过却嫩而不糜、油而不腻,带着一股独特的清香味,浓郁悠长。
肉的下面铺着一层藕片,吃起来粉粉糯糯的,汇聚了藕的清甜和肉的味道,她吃着就停不下来了。
“哥,这个藕好好吃,你吃吃看!”
阿瓦达欢快地啃着美味的排骨,顾不上说话。
他们两人吃得香甜,食物散发的香味“来势汹汹”,弗雷恩他们本来也饿了,见此更觉得饿了。
几分钟后终于等饭菜上齐,弗雷恩第一个先开动,朗声道,“快尝尝,要是不好吃,改天我请你们吃鹅汁烧白腰和酒炖牛犀腩。”
鹅汁烧白腰是贝蕾娜最喜欢吃的烤肉,做法繁杂,小镇上没有卖,她自己又做不来,不过弗雷恩的阿姆会做,味道非常的正宗;而酒炖牛犀腩则是汉罗克一直舍不得去吃的一道菜,不为别的,这菜太贵了,他就在主城里吃过两次,都是别人请的。
闻言,两人一喜,不过尝过这些吃食,他们很快就被折服了。
“弗雷恩,难怪你来也要自带酒,这酱肉真是够劲儿!”
菜一上来,汉罗克是个实实在在的肉食动物,一眼就瞅准了眼前的那盘酱肉,外观是最实在的,颜色是最诱人的,味道是最霸道的,只要吃上一口就想吃第二口,吃上两口就想来一口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