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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第1页)

是他客观上实现了梭伦立法中许多好东西,虽然僭主政治和梭伦立法的根本原则背道而驰。

僭政倾复与克利斯提尼改革

庇色斯特拉托的儿子不孚众望。公元前514年,发生了哈摩狄阿斯(Harmodius)和阿利斯托斋吞(Aristogiton)刺死庇色斯特拉托次子希帕库斯(Hipparchus)的事件。这次刺死案件出于私仇,但是后来雅典人把这个首先起来打倒僭主政体的人尊为英雄。此事发生后,庇色斯特拉托长子希比亚(Hippias)还继续当政,然而心怀疑惧,戒备森严,大举迫害政敌。除他的雇佣兵外,不许雅典人拥有武装,成了真正的暴君。在国外,庇色斯特拉托在世时一贯实行的睦邻政策,也因国际局势的推移,和他的儿子们的举措失当而未能继续下去。此时波斯帝国已经臣服了小亚细亚诸希腊城邦,那里的僭主都是波斯帝国的儿皇帝,而希比亚却选中了拉姆普萨卡斯(Lampsacus)的僭主,波斯大王的宠臣为女婿,这表示他现在希望依靠波斯的力量来维持他摇摇欲坠的统治。公元前510年,留居克索尼苏斯的阿克密尼德族人由麦加克利斯的儿子克利斯提尼率领,从彼奥提亚武装回国,然而未能成功。最后,斯巴达王克利奥密尼斯(Cleomenes)率领大军经麦加拉进入阿提卡,希比亚的雇佣军和他的同盟特萨利亚的骑兵败北,希比亚被逐围守雅典卫城,经过谈判,以不伤害他家被俘的子女为条件,他答应离雅典到息基昂。于是庇色斯特拉托朝的僭主政体结束,雅典政权归于克利斯提尼手中。

克利斯提尼本身是雅典著名氏族的贵族,他的母亲是西息温著名僭主克利斯提尼的女儿,但是当时雅典贵族阶级的党“平原派”的领袖是伊萨哥拉斯(Isagoras)。僭主希比亚是由斯巴达的武力倾复的,斯巴达的政策,一贯是推倒僭主,建立贵族政体,这一次,他们也力拥伊萨哥拉斯上台。公元前508年伊萨哥拉斯果然当选为执政官,克利斯提尼一时失败了。但当伊萨哥拉斯要把僭主时期的公民名单进行审查,并将其中僭政时期获得公民权而显然并非贵族阶级的人洗刷出去的时候,克利斯提尼起来维护他们的权利。这是两个贵族分子争夺政权的斗争中必然要采取的策略,但是就是这种斗争,却反映了雅典社会的阶级斗争,而克利斯提尼是站在工匠商人和平民这一边的。

克利斯提尼再度当政,并实行了他的著名改革。其间,斯巴达曾再度干涉,几经曲折,克利斯提尼在人民支持下击退了斯巴达的干涉军。伊萨哥拉斯随同斯巴达干涉军流亡国外,克利斯提尼的改革顺利实施了,雅典民主进一步巩固了。

克利斯提尼改革的要点

克利斯提尼在政制上的改革主要为以下三点:

一、根据地区原则划分阿提卡的基层组织。阿提卡被分成三个区域:(一)雅典城及其近郊;(二)内陆中央地带:(三)沿海地区。每个区域分为十个部分,名为三分区(Trittys)。三个区域的一个三分区合在一起成为一个部落,这种部落并不是集合在一片毗连的地带的部落,而是跨三个区域的一种人为的集合,它唯有在公民大会表决期间才得集合起来。这样的组织方法,既依地区原则打乱了氏族传统,又打破了从前的“山居派”、“海滨派”、“平原派”等按经济发达程度不同的地区,结集成为党派的旧例。从此,以氏族为基础的贵族势力极大地消弱了,旧日党争据以划分的界线也不再存在,于是僭主复辟的依靠消弱了,雅典今后的政治派别的划分也要按照新的原则了。

三分区之下的基层单位是“自治村社”(Demos),在农村地区是村落,在城市及近郊的当然按街坊划分。每个区域内的一个三分区,有的辖本区的一个村社,有的辖几个,所以全阿提克部落和三分区的数目一直保持不变,村社则逐渐增加,克利斯提尼时代有100个村社,300年后增为174个。

村社是一种经济性的、行政性的、宗教性的、军事性的同时也是政治性的单位。招募重装步队,和用抽签法选出陪审员,都在村社内举行。村社男丁,18岁由民选村长登记入公民和兵役名册,被认为有执干戈以卫社稷的义务,也有出席审判的权利。20岁起,他就是一个全权公民。

二、克利斯提尼的议事会人数为500人,称500人议事会,以代替以前的400人议事会。议事会由每个部落选出50人组成。部落内代表人数则按村社大小分配。选举方法用抽签法,每个公民一生内都有机会成为议事会成员。

议事会选出议长委员会,共50人。这50人分为10个组,每组5人,每组轮流主持日常政务35—36天,所以,在议事会的一年任期内,每个议事会成员都有一次成为主持政务的五议长之一。

每个部落选出一个将军,统率本部落征集的公民军,并组成一个“十将军委员会”统率全军。以后,雅典最高政权实际上操在“十将军委员会”手中。

有资格选任为议事会成员的,还限于公民中富农和骑士两级。在它以下的中农和贫民两级仍不得选任为议事会成员。

三、陶片放逐法是克利斯提尼法典中最富特色的一种制度。每年春季,召开一次非常公民大会,用口头表决是否要实行陶片放逐,换句话说,决定公民中是否有人危害了公民自由,必须加以放逐的。假如指出了其人,就召集第二次公民大会,每个人在陶片或贝壳上写下他认为危害公民自由的那个人的名字。凡被大多数投票判决有罪的人,就要离开雅典,为期10年,但是他的财产不被没收,期满回来,他以前的一切权利也随之恢复。

陶片放逐法表明当时雅典公民绝大多数人识字,能写。此法目的原在防止阴谋夺取政权的僭主政变,曾经起过巨大作用。希波战后,僭主政变的威协实际上不再存在,这个制度还维持了一个时期,不过那时已失其原意,成为党争的工具了。

雅典民主的确立

雅典政制,到克利斯提尼改革为止,确实兼具“主权在民”和“轮番为治”的两个特色。梭伦、克利斯提尼所建立的这种制度,虽然中间还经历一些曲折,到公元前4世纪末亚历山大征服为止,基本上没有变化。甚至亚历山大征服以后,雅典事实上已经丧失主权国家地位,沦为马其顿王国的附庸,以及后来被罗马征服,雅典沦为罗马统治下一个自治城市的时代,政制的某些方面还保持了下来。

倘使我们回顾这种政制建成的过程,我们可以历数以下各点:(一)库隆暴动,动摇了古老的贵族寡头专政;(二)德拉孔立法,贵族作出了某些让步,但那是属于贵族巩固他们已经动摇的经济和政治统治的企图;(三)在严重的阶级矛盾面前,雅典没有经历一次暴力革命,找到了梭伦这样一个民选调解官,初步建立了民主制度;(四)庇色斯特拉托的僭政,客观上起了贯彻梭伦改革的作用,从此以后,贵族阶级独占政权的那种旧秩序再也不可能恢复了;(五)雅典人民推翻僭政,实行克利斯提尼的改革,雅典民主从此确立了下来,回顾这个过程时可以发现一种饶有兴趣的现象,这一连串历史事变中起了某种主导作用的人物,全属于贵族阶级,甚至克利斯提尼的改革,也留下了几个贵族世家之间争夺政权的某种痕迹。不过这种现象,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民主政治建立初期,文化知识和政治经济事实上是贵族阶级独占的。当经济基础和时代潮流决定历史演变趋向的时候,贵族分子有的出于个人的信念,有的纯粹为了满足个人的野心,投向人民方面,成为民主政治的斗士,这是一种合乎历史规律的现象。其中某些人,如棱伦,具有伟大的人格,让“已经进网的鱼跑掉”,而不愿僭窃政权,则为世世代代的后人所敬仰。

希腊城邦制度的最后完成

雅典民主确立于公元前6世纪之末,其间经过一个庇色斯特拉托的僭政时期。庇色斯特拉托僭政时期,正是希腊世界诸国普遍为僭主所统治的时期——小亚细亚诸邦,大希腊与西西里、希腊本土科林斯,西息温、麦加拉、卡尔西斯等经济比较繁荣的诸邦亦然,唯有斯巴达保持古老的贵族政制原则,始终保持反对僭主。雅典推翻僭主,固然有斯巴达的帮助,但斯巴达指望雅典恢复贵族寡头专政。雅典则不仅维护了梭伦改革的原则,还向民主化方面继续跨出了一大步,为希腊诸邦做出了范例。克利斯提尼以后不久,就发生了希波战争。战后雅典在经济实力上超过米利都、科林斯,在军事实力上超过了斯巴达,不仅后来雅典同盟加盟诸国奉它为盟主,它事实上还成为全希腊的楷模,它的民主制度成为各邦效法的榜样。例如,雅典政制中最具特色的陶片放逐法,据考证,就有米利都、阿尔哥斯、叙拉古、麦加拉四国仿行。公元前5世纪以后,希腊各邦政制还是五花八门,各具特色,而且也变化多端。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据说就搜集了150多个实例,作了比较研究写成的,现在我们读这部著作,还可以看到希腊政治的十分复杂的多样性。但是,大体说来,除早期和后期的僭主政治而外,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主权在民”与“轮番为治”总是它们的共同的特色。所以,我们说雅典民主的确立,就是希腊城邦制度的最终完成,大体是符合事实的。

第四节 僭主、立法者和民选调解官

希腊政制演变中的僭主、立法者与民选调解官都不见于我国古代,这些概念也是我们所不熟悉的,本节对此分别略加解释。

僭主——不合法的王

希腊的僭主都不称王(巴西琉斯)。他们是事实上的专制君主,他们都用一些谦逊的称号,如“终身执政官”、“全权将军”等等。僭主一辞,希腊原文为“Tyrannos”,转为拉丁字的“Tyrant”,近代西方把它用在很不好的意义上,中文译为“暴君”,是符合近代西方用法的。不过我国有些西方古代史的中译(如王以铸译科瓦略夫《古代罗马史》)把此辞还译为“暴君”,则与古代的意义不合。瓦德·吉里考释此辞来历及其意义,颇有助于我们的了解,转录如下:

“‘Tyraanos’也许是一个吕底亚名词,基格斯①就是一个大Tyrannos,是希腊僭主的榜样。这个名词从基格斯那里转用到伊奥利亚新上台的君主,诸如埃弗塞斯的米那斯(Melas),他的女婿司拉绪布卢,后来是米利都的大僭主。它从这里传播到(科林斯)地峡上诸城邦,然后又从那里传到西面……

① 吕底亚美阿母乡德(Mermnadae)王朝的创业君主。他原是吕底亚旧的侍卫,串同王妃杀了旧王坎道列斯,僭位为王,其时在公元前7世纪初。希罗多德生动地为我们讲述了他弑君篡位的故事,见I,7—13。

“‘Tyrannos’这个称号是新奇的,外来的,它确实并不表达什么污辱的意思,这个称号上之于诸神(Zens Tyrannos,有“至尊的宇宙”的意思),在希罗(Hero)的Ionic中,它似乎和巴西琉斯完全是同义的。但是英雄时代以来巴西琉斯这个辞已经集合了敬畏之念,‘Tyrannos’则具有批判的、玩世不恭的希腊文艺复兴时代①的色彩,僭主依靠的是尚未成熟的平民的意志,而不依靠已经确立下来的法律。他的权力来自环境,并非得自神授。环境或者意志变了,他的使命也就结束了。他决没有忠顺的贵族阶级的基岩,也得不到这个阶级能够给予的社会认可和宗教的批准。”(瓦德—吉里:《多里安城邦的兴起》,第Ⅲ卷第22章,The Growth of the Dorian state,by H.T.Wade…gery,ch.22,vol.Ⅲ,c.a.h.)

① 西方史家常把克里特…迈锡尼文明列为希腊的灿烂的古代,把多里安人入侵以后的四五百年比拟为近代西方以前的黑暗的中世纪,把公元前7世纪继荷马、希西阿兴起的抒情诗时代比之为近代西方的文艺复兴。

这就是,僭主是事实上的王,然而王权起源于宗教色彩浓厚的古代,王权周围围绕有神祐的光轮。僭主崛起于希腊的“人文主义时代”,他在希腊那些蕞尔小邦的城市居民,特别是其中的贵族和知识分子眼中,是和自己一样的凡夫俗子,所以他的周围怎样也蒙不上一层神秘的天命。所以,虽然王和僭主事实上同样是最高政权的篡夺者,王被视为合法的首领,僭主则被视为不合法的,或非宪政的政权僭窃者。“僭主”着重地译出了“Tyrant”一词中政权篡夺者的意思,使用这个译语,显然比使用“暴君”一词要妥善一些。

僭主是城邦特殊条件下的产物

如果着重于僭主一词的篡夺者或僭窃者的意义,那么,我国战国时代分晋的三家韩、魏、赵是僭主,取代姜齐的田成子是僭主,崛起草莽的刘邦也是僭主。然而两千多年来我国史家虽有直书弑君的传统,虽有正统非正统之争,都从来没有僭主这个概念。一切开国皇帝,无论是农民暴动中崛起的刘邦、朱元璋,无论是欺凌孤儿寡妇的赵匡胤,无论是挟天子以令诸侯,终于达成“我其为周文王乎”的曹操,都是“奉天承运”的天子。其实,往上推溯,被孔丘捧到天上的文武周公的道统,从殷商“法统”的观念来看,又何尝不是僭主?

开国帝王吹捧为“奉天承运”的天子,不仅我国古代有,希腊罗马文明传统中也有。马其顿亚历山大征服波斯,威行天下,希腊的知识分子纷纷尊他为神。罗马的凯撒,死后被祀为神,这是共和罗马转为帝国罗马必不可少的宗教上和思想上的准备。然而城邦希腊的专制君主却被称为僭主,永不能获得“神授王权”的尊荣,这是城邦特殊条件下所产生的结果。

希腊城邦是一些蕞尔小邦,一个城市及郊区就是一个国家,它们不像广大的领土国家那样,可以在王国中央建成一个住居着王室及朝廷以及为王室及其朝廷服务的形形色色人员的王都。这样一个王都,唯有广大领土的国家才供养得起。同样,也唯有有这样一个王都,王权才能用辉煌的宫殿、神庙、仪仗、御林军装饰起来;又唯有有这些装饰,“奉天承运”的谎言才能发生效力。蕞尔小邦的希腊城邦,僭主周围虽然围绕着一批雇佣卫队、顾问、和战友,但规模究竟有限。深宫幽居,故示神秘,森严戒备,盛饰仪仗,都是他们所办不到的。而他们兴起的时候,又值希腊古代王权传统已被航海、贸易、神人同形的宗教,人文主义的文艺所摧毁,贵族阶级亦即知识阶级充满着一种“玩世不恭”的不信神的精神的时候,要把他们属于他们侪辈的,只因为手段高明,获得了政权的僭主尊为神祐的王是绝对办不到的。于是这些事实上的专制君主,只能是僭夺者和篡窃者的僭主了。

希腊僭主,也有力图建成工业的,叙拉古三次出现大僭主,头两次的机伦(公元前5世纪前期)和岱奥尼素(公元前4世纪前期)都有战胜迦太基的武功,他们力图建成王业的手段,有依靠雇佣军臣属周围城邦,以及把附近希腊城市的居民迁到叙拉古以扩大该城,并在该城地势险要的一角,建设堡垒林立,警备森严的王宫。确实,假使不通过兼并把城邦转化为领土国家,蹂躏城邦制度中的战士-公民这个因素,用强力把它转化为臣民…雇佣军制度,假如不建立宏伟森严的王都及王宫,僭主永远转化不成为奉天承运的“王”。希腊史上,做到这一点的,除西西里而外,还有一个南俄的旁提卡彭。格拉脱说,两者有一个条件是相同的,即他们周围有希腊化或半希腊化的当地人民成为雇佣军的来源,这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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