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医学院规模较小(在 1936 年全年只有 166 名学生获医学博士的学位),因
脱离中国农村医药的需要而受到批评,但它确实成了一个具有国际水平的训
练和研究机构。
①见杰西?格雷戈里?卢兹:《中国和基督教院校,1850—1950 年》。
中国的政府机构
外国人的存在,在中央政府的三个部门是非常明显的,它们形式上虽然
隶属于中国当局,但在许多方面是在外国人的领导下,并在许多外国人担任
更重要的副职的情况下,行使实际上的自主权。它们是海关、邮政和盐务。
海关
在 1900 年,海关归总理衙门管辖,1865 年起设在北京的总税务司署,
几乎每天与总理衙门接触。到 20 世纪的头几年,海关的组织结构、职责、工
作程序及海关人员的组成,基本上都是赫德(1835—1911 年)的创造,他作
为 1863 至 1908 年的海关总税务司,独断地主持这个部门的工作。①
在赫德在华工作的 50 年过程中,他已经积累了一定程度的个人权力和独
立性,这些在他开始任职时总理衙门是不可能想到的,而且它也肯定不会让
他得到。但是,根本不必怀疑他首先向谁效忠;在这几十年期间,总税务司
不断地对他的外籍员工强调,他们和他本人都是中国政府的雇员。但是到了
1906 年,赫德已 71 岁,而且身体不佳;他的退休是近在眉睫了。在清朝进
行改革运动的十年中,要以一个同样强有力的外籍继承者代替赫德,是根本
不可能的。19 世纪也许较为温和的“自由贸易帝国主义”,已经让位于更凶
狠的国际对抗。到了 1898 年,当时的整个关税收入,已经成了偿还因支付日
本战争费用和马关条约所强加的巨额赔款而签订的外国贷款的保证,从而使
海关实际上成了为外国债主要债的机构。1901 年,当关税收入中未用于偿付
债务的余额和条约港口 50 里内的关卡——这时由外国税务司控制——的税
收,都用作庚子赔款的担保时,海关被视为外国利益集团的工具,于是民族
主义的不满情绪进一步地发展了。缔约列强毫不犹豫地坚持,与监督进出口
货物并加以征税以促进对华贸易一样,偿还这些外国债务,是海关存在的理
由。经清帝诏书批准的 1896 和 1898 年借款合同中的条款暗示,在债券流通
期间,海关的行政仍应保持当时的原状,同时在 1898 年换文的条款中,英国
以条约形式迫使中国同意,只要英国贸易占优势,总税务司将由英国臣民担
任。此外,海关还管理中国的邮政,以外国国民担任邮局的关键行政职务;
管理灯塔业务;控制中国港口的领港工作(在许多港口,这项业务已经几乎
全部由外国人掌握);并且由于出版统计、商业和文化方面的资料,它对外
国人来说是中国唯一的情报资料机构。50 年以后,还没有一个中国人在海关
内被任命担任负责的职务——甚至没有人担任任何条约港口的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