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观念强加于社会——这一切都是在思想革命和文学革命的名义下进
行的。
在差不多整整十年之内,这种青春激情的爆发可以用一个难以捉摸的字
眼概括:爱。对于迎着浪漫主义疾风骤雨而前进②的五四青年,爱已经成了他
们生活的中心。作家们是这一倾向的带头人。写几篇爱情的自白书和追求一
种基于爱情的“摩登”生活方式,被认为是不可或缺的时髦。因而五四作家
们的普遍形象常是因爱情而纠缠在一起的一对儿甚至是三角。由于郁达夫和
王映霞、徐志摩和陆小曼、丁玲和胡也频这样一些受爱情折磨人物在爱情上
的行为和方式,个性的重要意义受到广泛的认可。爱成了新道德的无所不包
的象征,很容易地取代了循规蹈矩的传统礼法,礼法现在只不过是遵奉者的
束缚。在解放的大潮中,爱情和自由被看作是一回事,认为通过爱和宣泄自
己的感情与精力,个人就会成为一个充实而自由的男人或女人。敢于爱还被
看作一种叛逆和诚恳的行为,是抛弃虚伪社会一切人为限制以发现真实自我
并将其揭示给自己所爱的人的行为。就这种意义上讲,20 年代的浪漫主义情
绪完全是世俗的,并且,根据夏志清的意见,“在哲学上是浅薄的,心理上
是不成熟的”:它未能“探索心灵的深处,信仰一种更高的超脱世俗的或内
在的真实”。①
但是作为一种积极行动的气质,浪漫主义的爱情对社会运动却有特殊的
影响。对于妇女的解放运动尤其如此。妇女解放运动在本世纪初即已开始,
到 20 年代达到高潮。新文学家们再一次扮演了关键的角色。这一运动的“教
父”是胡适(他本人在私生活上也许是最不解放的男人之一)。胡适在 1918
年由于翻译《玩偶之家》,将易卜生主义介绍到中国,他无意中将剧中女主
人公娜拉推举到前所未有的家喻户晓的程度,成为五四时期妇女解放的象
征,难以数计的女青年挣脱家庭的锁链和幼年时代的环境,都以娜拉这个榜
样为自己的行动辩护。娜拉最后砰然关上家门以示与制造自私、奴性、虚伪
①夏志清:《中国现代小说史》,第 19 页。
②这是“创造社”成员郑伯奇对五四早期的评论,见《大系导论选集》,第 94 页。
①夏志清:《中国现代小说史》,第 18 页。
和卑怯(胡适所指出的四种弊害)的社会决裂的行为,被她们看作她作为解
放了的妇女具有的重要意义的表现。她们赞许娜拉反驳她丈夫对她指谪时所
作的表白:“我只对我自己负有神圣的责任”。②按当时流行的理解,一位中
国的娜拉对自己的基本责任就是她应该有爱的权利。在爱情的名义下,传统
的婚姻被破坏,建立起新的关系。“恋爱自由”成了十分流行的口号,几乎
和妇女解放的意义相同。
但是这一关于个性解放的浪漫主义信条,却令人苦恼地和许多使这一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