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崩溃之际,外交部还说服列强派代表参加一次关税会议。这次会议毫无成
果地解散了,但详尽阐述中国立场的文件构成了南京政府 1928 年成功地宣布
拥有关税自主权的基础。所有这些成就背后的艰难的谈判尚有待研究,但导
致 1924 年中苏协定的谈判是个例外:研究这次事件的专家的结论是,外交部
“有着比大多数人所了解的更大的权力和独立性、更大的连续性、更好的人
才、更明确的政策和民族感更强的动机”。①
①梁肇庭:《中苏外交关系,1917—1926 年》。
现代银行的政治作用
民国初期直至 20 年代,北京政治活动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特点,是条约
口岸的现代中国银行卷入政治。在中国的金融界中,这些银行遭到外国银行
在条约口岸的分行及钱庄的夹击。这两种类型的机构比中国的现代银行有更
大的财力。27 家外国银行及其在中国的分行,掌握着 3 或 4 倍于 119 家(或
更多)中国银行的资本。它们实际上垄断了有利可图的外汇和外贸市场,还
享有发行货币的特权,并收存每年数亿元的盐税和关税收入。它们得到中外
商人同样的信任,在条约口岸招揽大批金融业务。另一方面,数不清的钱庄
牢牢地占据着国内货币汇兑、证券投机和短期贷款的市场。单个钱庄规模不
大,但它们的资本总额大于现代银行,并且由于有固定的业务渠道,它们比
现代银行有更好的变现能力。实际上,钱庄是现代银行的短期资金的来源。
现代银行在民国初期财力不足。根据现有资料,119 家现代银行总计拥
有 3.5 亿元核准资本,能筹措到的实缴资本仅 1.5 亿。①由于缺乏公众信任,
它们不得不通过发行纸币(如果能得到政府批准)、以高息向钱庄借款、以
高息接受储蓄存款的手段,吸收它们极为短缺的流动资金。于是,为了偿付
高息存、贷款,为了支撑币值,银行被迫寻求高利润的,因而是投机的投资
机会。政府公债和国库券是这种投资的重要部分。
随着其他财源的枯竭,政府日益依赖国内资金市场。1915 年下半年袁世
凯称帝时,一些省份的反应是宣布脱离北京而独立,国内税款收入急剧下降。
1918 年,日本新组成的原敬内阁抛弃了前任内阁向中国提供大量担保条件少
的贷款政策。1920 年,由外国银行家组成的国际财团,成了实际上延长对中
国政府的财政抵制的手段(见第 2 章)。作为这些事态发展的结果,国内信
贷对连续几任极少成功希望的财政总长的筹款活动,越来越重要。但是,从
1919 年发行八年公债开始,银行家们对政府证券的热情减退了。政府负债累
累,已经没有可以保证新公债的可靠收入,政局变幻莫测。银行家能够为小
笔预付现金而向政府强提苛刻条件。政府在上海出售剩余的第一年公债的价
格是每 100 元面值 21.50 元,未售出的七年公债按每 100 元 54 元出售。银行
对政府的大批短期贷款月息为 16—25%,以未售公债面值的 20%作为担保。
从 1912 年到 1924 年,共向银行售出价值 46740062 元、偿还期为 1 年或 2
年的国库券,价格仅为面值的 40%,在政府偿还它们时,给银行的资本报酬
率相当可观。
于是,现代银行就成了政府债券的主要持有者。这些债券常以银行自己
的钞票按面值的一定比率购买,但它们可能永远也兑现不了,它们的价值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