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使馆任汉务参赞,在 1919 至 1920 年以一秘的身份代理馆务。由于他广交中国官员,包括袁世凯总
统,丁在公使馆的作用是有影响的。裴克,1903 至 1918 年任助理汉务参赞,1913 至 1914 年和 1919 至 1926
年任汉务参赞,生于天津,父母均为传教士。他 1906 年在加州大学毕业后任见习翻译,1914 至 1919 年期
公使馆区(交民巷)
驻北京的公使及其属僚居住的使馆区是国际法中一种不正常的现象。
1901 年的“辛丑和约”规定:“大清国国家允定,各使馆境界,以为专与住
用之地,并独由使馆管理,中国民人,概不准在界内居住,亦可自行防守。”
新公使馆区比 1900 年以前约扩大了九倍。①它位于内城宏伟的南城墙内,得
到新加固的边墙(和常驻的军事卫队)的保护,北面和东面以一块地势略为
倾斜的“缓冲地”为界——这块开阔的空地是义和团起义中被夷为平地的帝
国翰林院的旧址,此时打算用它来保护公使馆区,以及用作打马球、踢足球、
学骑马和训练公使馆卫队的场地。公使馆区的大部分从北城南城墙的前门向
东面的哈德门(崇文门)延伸。(萨道义爵士等人在 1904 年谴责他的同僚们
的过大胃口。)
事实上,外交使团扩大了它的“权利”,大大地超过了第七款规定的范
围。部分缓冲地被租给公使馆士兵常常光顾的旅馆、酒吧间和一个领有执照
的妓院。与这块缓冲地是列强共同拥有的财产这一理论背道而驰的是,个别
国家颁发建筑许可证——在有偿的条件下。在使馆区内,可以看到商业企业、
店铺、教育机构和大批非外交人员——虽然中国从没有打算把北京开辟为另
一个外国人居住和贸易的中心。在公使馆区或它的周围,有顺利饭店、北京
饭店、六国饭店(常常聚集一批寻求贷款和采矿合同的人),有汇丰银行、
道胜银行、德华银行和横滨正金银行,有几个外国大商店,有一个士兵的基
督教青年会,有两所美国监理会的医院,有一座公使馆卫兵用的天主教堂,
有一座监理会布道会教堂(可容纳 1500 人)、一所监理会的女子学校和“燕
京大学”(也是监理会办的),有伦敦布道会的魏林医学院,有美国海外布
道会的教堂和学校,还有盲人布道会。虽然根据法律,准许进入公使馆区的
华人只能是穿着特定制服的公使馆的仆人和雇员,但事实上,不时有大批华
人住在公使馆区内,经常住的地方是六国饭店,那里在 1911 年以后以收容被
北洋政府撵走的人而出名。外交使团屡次要求和执行“避难权”:例如,张
勋将军在 1917 年短命的政变失败后就藏在荷兰的公使馆内。
1914 年才对公使馆区进行联合治理,以取代三个独立部分(西段、英国
段和东段)的治理,在此以前各部分都自行治理和有自己的章程。由三名辛
丑和约缔约国代表和两名公使馆区居民代表组成的行政委员会,监督执行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