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民国的新观点必定来自研究的几个方面。在介绍性的这一章,只
对一个方面进行探索,但这个方面看来可以用作主要的和必要的出发点。
外国势力的问题
中国的现代调整问题是一个占优势的成年文明突然发现自己在世界上处
于未成年地位的问题。由于群众坚持根深蒂固的中国方式,接受外界的“现
代”方式就更加困难了。外与内之争的问题当时就吸引了较多的人的注意,
并且作为一个界说和分析的棘手问题,仍摆在历史学家的面前。
任何人把 1912—1949 年的中华民国与在它之前的晚清时期及在它之后
的人民共和国作比较,都将被外国人这些年里影响中国人生活甚至参与中国
人生活的程度所打动。1901 年的义和团之后的和平协定(辛丑条约),标志
着对不平等条约规定的外国特权的盲目抵制的结束;学生成群结队地前往东
京,北京宣布外国式的改革,这两者都削弱了旧秩序。辛亥革命以后,外部
世界对早期民国的影响太明显了,以致难以把它归类:革命者避免旷日持久
的内战,以防招来外国的干涉;他们试图在 1912 年按照外国的模式开创一个
立宪的议会制共和国;袁世凯总统的外国贷款引起了争论;国外回来的学者
领导了 1917 年以后的新文化运动;凡尔赛的强权政治激发了 1919 年的五四
运动;1921 年中国共产党在共产国际的推动下成立;1923 年以后孙逸仙在苏
联帮助下改组国民党;爱国的反帝情绪鼓动了 1925 至 1927 年的国民革命。
的确,早期的民国被外国势力所推动,这种势力伸向各地,几乎像 1931 年以
后日本入侵时那样。
但是,“外国”一词是非常含糊不清的,可能在不必要的争论中使我们
陷入困境。它需要作出谨慎的解说。例如,在上面列出的“外国势力”中,
有的是国外的事件,有的是在外国见到而在中国模仿的模式,有的是渊源于
外国并激励从海外归来的中国人的那些思想,有的是外国人或思想起一定作
用的在中国发生的事件。情况并不简单。
由于中国人生活中的“外国”因素在那个时期是如此普遍,要弄清这些
因素就需要我们作出一系列区别或阐述。首先,本文的大部分读者可能仍然
把中国看成一种坚持自己的方式而不同于“西方”的独特的文化。普遍的看
法支持这一假设,它产生于由启蒙运动时期耶稣会士作家传布、并由欧洲的
汉学进一步发展的“中国”这一不可分割的形象。它意味着西方把中国的形
象作为整体的社会和文化而加以接受,这个形象形成了一种重要的国家神
话,并被它的有学问的统治阶级孜孜不倦地传播开来。①这种把“中国”作为
一个独特文化实体的思想,在刚进入本世纪之际,在中国人的思维中仍占支
配地位,它使“外国”更多地成为仅仅是政治上所作的区分,即有时是指西
方国家中的事物。
其次,我们必须辨认出实际的外国的存在,中国国内有许多外国人——
有数万人住在大城市中,这些城市的大部分是外国人部分地参与管理的商
埠;数百人被连续的几届中国政府所雇用;数千名传教士住在内地的驻地。
除此之外,还有外国的驻守军队和在中国内河的外国海军舰只。所以我们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