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摇摇头,“那开头已经是全部了,剩下的我还没写。而且我是打算卖书的,你帮我去卖个好价钱,到时候我分你一成?”
王孚:“原来你留字条要找我商议的事,便是此事。没问题,包在我身上。虽然你写的小说,不是我常看的那种,可写得真好,届时肯定大卖。一成实在太多了,半成就好,我也不缺这点钱。”
秦川微笑:“成,反正总不能让你白忙活一趟。事成之后,我请你吃酒。”
王孚:“嘿嘿,那你请我去红楼喝花酒。”
“好。”
王孚有些惊讶,他只是开开玩笑,没想到秦川居然答应了。没想到,秦川一个浓眉大眼的,看起来正正经经的书生,居然会答应请他喝花酒。
留仙,可真是个妙人。
“不用奇怪,食色性也,人之常情。而且我请你喝花酒,不代表我会跟你一起去玩。”
“那倒也是,你还是童子身吧。”
秦川微笑,他才不会解释,他练了混元童子功,功夫大成前,可不能破身。
何况,修行越高,再看世俗女子,总是能轻易找到瑕疵,灵敏的嗅觉,也能闻到对方的口气或者些微汗臭、脚臭,真坦诚以待,多半是十分倒胃口的。
修炼者,讲究财侣法地。
侣可以和财法地并列,足见十分难寻。
当然,侣也未必是道侣,也可以是同道之友。
总之是跟得上自己脚步的。
长生不过是修行的,护道才是永恒。
若不能护道,那么长生也如一场幻梦,随时可能破灭。
王孚又犯难,“你这没下面的稿子,我回去也不好向我表妹交待啊。留仙你可得帮我。我这次能过县试府试,大半是靠我姑父对我的训导,才让我对科举应试一途,有所领悟。”
他这话不假,不是姑父,他如何能领会到科考的关键,那就是上面有人!
秦川淡淡一笑,“既然王兄发话,我总得给你点东西拿回去交代。如今秋风渐起,我来了点诗兴,便写一首诗,你拿回去给表小姐,让她鉴赏。若是她能应和一首诗出来,你再来找我取下文。”
“好主意,她折腾出一首诗,总得一两日功夫。我趁机去办你的事,办好后,再来寻你要后面的书稿,你可得抓紧时间。”
“嗯,你先等我一下,我去把诗文写下来交给你。”
“留仙,你都不请我进去喝杯水再走么?我还没看看小婴宁呢。”
“好吧,就怕你进来没心情喝水。”
王孚不由更加好奇,跟着秦川进屋,登时惊叫一声。
他看到好大一张狼皮,正在屋里挂着,血腥味还没散,想来还没进行硝制。
“留仙,你回乡下,莫不是打猎去了。哪里来得这么大一头狼,快跟我说说。”
秦川:“说来话长,下次来了再跟你说,你先等我默写诗文。”
他用黑狼的尾毛制作狼毫,原本上好的狼毫用的是黄鼠狼的尾毛,但这黑狼的尾毛,却远比一般的黄鼠狼的尾毛品质好许多,很适合做毛笔。
黑狼尾毛甚多,秦川分解狼尸时,顺手先用了一点,制作了一只粗糙的毛笔,后来有空,还打算精制几支,用来留着自用,或者送人。
王孚特想听秦川讲猎狼的故事,可惜秦川不说,他也没办法。
只得痴痴望着黝黑发亮的狼皮,想象猎狼时的威风场面。当然,他代入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