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要走,却被人围住了。
我连忙解释:“你们也看见了,这不关我的事儿,是他非赖着我不让走!”
刚才那位舀茶汤的老伯拎着勺子频频摇头:
“唉~姑娘你呀,已经不是第一个了…”
我不明所以,怎么个意思?难不成碰着个讹人的惯犯:“老伯,可否详说?”
老伯又是一声叹息:“这孩子本不是我们镇上的,两年前突然来到这儿说找他的阿姐。
可我们这儿就这么些人,根本没有他要找的那个姑娘。
可他不听,每天就坐在这里等,只要看见红色斗篷的姑娘,就像刚才一样疯了似的喊人家阿姐。”
我听明白了,他是见我戴上了大氅上的红帽,错把我看成他的阿姐。
果然是有癔症。
其他的邻里摊贩也附和着:
“是啊,这孩子也挺可怜的,刚来的时候那叫一个俊俏,穿着还挺不错的。”
“咱们大家都劝他,他也不听。
也没个家人来寻他。
所以只能大家伙接济接济他…”
“这好好的孩子成这样,你说说要是他父母看的得多揪心呐…”
我本也是不想管的,可是他好死不死的,偏在我这一脚上出了事。
我要是就把他扔在这不管,估计在这地儿待不下去。
无奈忍了:“老伯,咱这儿有医馆吗?”
老伯一听忙不迭的点头:“有有,哎呀,姑娘,你真是个心善的好姑娘。”
我生硬的扯了扯嘴角。
大家帮衬着,把小乞丐扶到了沐风的背上。
沐风好像还挺记仇的躲着不想背,毕竟他刚才叫了它畜生。
我捋捋它的鬃毛:“好沐风,帮姐姐一回,回头请你吃顿好的。”
沐风这才不情不愿地将小乞丐驮到了医馆。
我给医馆的大夫留下二十两诊金,这二十两可是相当可观了,在这小地方都能买处小宅子了。
还请大夫给他换了身衣裳。
“劳烦大夫尽力救治这位…小兄弟吧。
若是诊金还有剩余就给留给他吧。”
交代完这一切,我便走了。
如此也算仁至义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