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王朝,京师郊外。
深夜,距离官道十里开外的小山洼里,几个蒙面的男人围坐在篝火前,不时发出桀桀怪笑。
“大哥,官道上的人果然都是肥羊!”
“马匹、银票、还有他那身绸子的行头!加起来至少值百十两!这趟咱们发了!”
“还是大哥英明!这趟的收成少说够咱们在窑子里逍遥一个月!”
众人目光聚集的地方,一个身穿羊皮袄,高大魁梧,脑袋光秃秃的男人大马金刀坐在一块山石上。
他是这帮山贼的头目。
盯着踩在脚下的那具还未完全凉透的尸体,光头冷冷一笑:
“哼,一帮不成器的东西!百十两银子算什么?你们踏实跟着老子,以后还会有更大的买卖!”
一听此言,山贼们顿时两眼放光地:
“那是,那是!咱们以后当然是跟着大哥混!”
“大哥带咱发财,咱就是给当牛做马也在所不惜啊!”
……
“喂,老五,你他妈怎么不说话?快过来称赞大哥!”
众人都是一番附和,却唯独有一个独自坐在角落里的年轻人不说话,顿时引来了众人的不快。
年轻人看起来二十多岁,穿着一身脏的看不出本来有颜色的长袍,个头高瘦,骨白色的脸上有几分凌厉之色。
此刻,他正在呆呆发愣。
一个山贼上去劈头盖脸就是一耳光。
“妈的!傻了你?大哥叫你呢!”
嘴角流出一丝鲜血,年轻人这才回过神来,赶忙换上一副献媚的表情:
“做大哥的狗就是最大的荣幸啊!”
“哈哈哈!”
“到底是读过书的人,老五真他妈会说话啊!”
伴随着同伴的哄笑,年轻人眼神中的迷茫渐渐消失了。
穿越发生在三分钟之前。
前世,他是个来自现代社会的黑社会老大,十六岁出来混,一路摸爬滚打,最阔的时候,手上有两家收债公司,大几十号兄弟。
今早,他像往常一样来到市里一家银行,准备跟这里经常给他介绍业务的美熟行长进行一次深入交流。
只是没想到,拉链刚拉一半,人就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他就已经魂穿到了这个年轻人身上。
记忆融合后他发现,自己原本是个穷秀才,前几年进京赶考的时候被这伙山贼给劫了,因为他能写会算,又有几分机灵,山贼们便没杀他,留他在身边打杂,平日里打骂凌辱那是家常便饭。
妈的!怎么魂穿了个这么窝囊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