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们不怕死的话,那就直管退出吧,我相信湖里的鱼一定会喜欢你们的。”
“要不我们在外出狩猎的时候突然逃走?”
林在山摇摇头,道“首先,我脖子上有项圈,肯定是无法走远的;而你们说不定明天出发前也会被套上项圈。其次,因为比赛结果每天都要清点一次,如果能赢的话,就相当于每天得到10000颗晶体的物资;反之如果你们逃走,这些物资就只能落入洪哥他们手中。除非你们都和我一样,是不贪钱的苦修人士。”
鸽子等拼命摇头,“每天看着别人拿去10000颗本来可能属于自己的物资,我们是无论如何忍受不了的,”
“既然这样,那就乖乖地跟我去打猎。这次打猎不仅能为底层市民解决温饱问题,还有机会得到重金奖励并且成为全城瞩目的大明星。”
“真得能成为明星?”鹌鹑问道。
“当然。即便不能人见人爱,最起码也可以做到在全城家喻户晓。”
在又信誓旦旦地陈述了进入狩猎队的一系列好处之后,鸽子等人终于答应入伙儿。
林在山大喜,又去发动司马
特和陈小四。
司马特叹口气道“我就知道自己早晚要被你连累死。不过,相比各种悲惨结局而言,这已经算是上上签了,我加入。”
“放心好了,我敢保证你不会后悔今天的选择。”林在山又问陈小四“你准备作何选择?”
陈小四道“我能有选择吗?你们两个混蛋一定会使尽阴谋诡计害我的,与其莫名其妙地被你们害死,还不如光明正大地和洪哥等人赌上一把。”
“好了,人选已经有了。我们赶紧到城外实战一把。”鸽子催促道,“越早进入状态对我们就越有利。”
“先等等。”林在山数着人头说道“司马特、陈小四、鸽子、鹌鹑、刘四铁、宋杰、绿豆芽、落山鸡,只有9个人。”
“你有没有把自己数进去?”司马特问道。
“你不识数不代表我也不识数。”
“那要不我们把小澜叫进来?”鸽子建议道。
“你把一位拒绝使用武器和坚持吃素的和平主义者拉入狩猎队,还不如专门叫100个吃瓜群众天天围着我们抗议和示威呢。”
“那该怎么办?”
林在山看向司马特“你在城主府肯定还有认识的人,随便再拉一个进来吧。”
司马特摇摇头道“我因为长得太帅,所以一直交不上什么朋友。”
“那你不是和我也成为了朋友吗?”林在山问道。
“那是因为你的颜值实在‘太高’,以至于已经无法被我的光芒掩盖的缘故。”
“小四,你在城主府有没有什么熟人?”
“有啊。”陈小四笑道,“我七十多岁的老母呀。”
林在山摇摇头,突发奇想道“要不我们把王珏拉进队伍?”
司马特赶紧摇头、摆手,“绝对不行!”他凑近林在山耳边低声说道“你的脑回路得多与众不同才能想到她呀!那可是个女阎王,如果我们想早点超生的话,找她就对了。”
“这可怎么办?”林在山陷入沉思,突然间,他一拍脑袋,“我想起来一个人。此人虽然身手一般,但是胆量过人,更重要的是她极度渴望出去。”
在地牢囚笼之内,林在山目不转睛地盯着正在练习体操的毒蜘蛛,不断为她惊艳的柔韧性和优美的动作而啧啧称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