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斐逊还主张用民兵代替常备军。他说:“我承认,我对一个军事力量非常强大的政府没有好感。它总是压迫性的。它使统治者逍遥自在,而人们却饱受苦难。“杰斐逊反对行政官连选连任。他说:“我从封建历史中,也认识到终身官职是多么容易逐渐发展成为世袭。“他也反对法官终身任职。他说:“一个从属于国王意志的司法系统业已证明是国王手中最富有压迫性的工具。“
3。农民观、经济观
在杰斐逊的观念里,农民是最好的公民,他认为农民有着维持共和政体所必需的美德。这一思想可能是基于“对经济上自食其力与政治上独立自主的对应关系的理论以及对自由劳动的价值的重视。“当然,这也同美国当时的国情有关,“人口90%以上是乡野村夫,大多数是土地保有者,没有贫穷的两极分化,没有严密的阶级组织“。如果按照杰斐逊所说“共和主义的首要原则是多数裁决“,那么毫无疑问,杰斐逊是站在农民的立场上的。更重要的是,杰斐逊对维持共和政体和扞卫人民的自由有着近乎疯狂的执着,政治上的考虑主导了他在经济上的思考。为了实现政治理想中的自由,他曾写道:“我宁愿看到半个世界人口灭绝,也不愿这个事业失败;即使每个国家只剩下一个亚当和一个夏娃,只要他们是自由的,也胜于目前的状况“。
杰斐逊希望美国如果不是永远,那么,至少应该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一个农业国。
在1785年,杰斐逊给约翰杰伊的信中写道:“耕种者是最有价值的公民。他们是最活跃、最独立、最道德高尚的,他们被最耐久的纽带同他们的国家连接在一起,并且与国家的自由和利益融为一体。因此,只要他们能在农业中找到工作,我就不会把他们变成海员、工匠或任何其他人……我认为工匠是助长罪恶的人,是被用来全面颠覆国家一切自由的工具“。在1804年杰斐逊仍然在信中写道:“让我们所有的劳动力都从事农业劳动岂不是更好吗?……我们应该承认农业工人在精神上和物质上对从事制造的工人占有优势“。其实,杰斐逊坚持这样的想法,也跟美国地广人稀的国情有关,以及基于“为了消除尽可能多的战争起因,我们最好把海洋完全放弃“的中立国思想有关。但是,最主要的还是由于杰斐逊对维持共和政体、保障人民的自由有着近乎疯狂的执着。
司法观点
杰斐逊认为法官应为技术性专家,不能设定政策。他谴责最高法院于1801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一案中的判决为违反民主,但无法在国会中取得足额支持以提出宪法修正案来驳回该判决。他在《对最高法院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判决的批评》中指出:以法官为一切宪政疑义之最高仲裁者之说法十分危险,任何释宪的法官皆可置我等于寡头独裁之下。我们的法官既与常人一般正直,亦无逾常人。法官们对党派、权力与自身特权之偏好,亦无异于人。他们的权力最是危险,因其为终身职,且不如其他部门一般对选民负责。“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新闻思想
杰斐逊坚决拥护新闻自由,他的一生都在阐释和践行着其新闻理想。杰斐逊的新闻自由思想和实践涵盖内容十分广泛,缔造了一个开放的“至上论新闻观“。具体来说,就是新闻立法、第四权力观、新闻事业教育功能。
新闻立法
杰斐逊坚持新闻立法,是其新闻目的观的体现。他秉承弥尔顿等人的新闻自由思想,认为新闻自由是被“造物主赋予的不可让渡的权利“,必须得到充分的保障。而法律是维护这种权利最为有效和神圣的手段,所以他坚持认为新闻自由权必须被纳入法律的范畴。终于,在他的宣传鼓动和共和派的压力之下,1789年,国会补充了宪法的10条修正案。该法案在第一条明确规定:“国会将不得制定任何法律……剥夺言论或新闻出版自由。“至此,言论和新闻出版自由才得到美国宪法的根本保障,新闻自由的原则宣告确立。自他开始,新闻自由不再只是一种理想,更成为法律保障的民主内容。从新闻自由的角度来说,他促成了美国新闻自由思想法制化的第一步。
新闻自由的“第四权力“观
杰斐逊秉承洛克分权制衡思想,将新闻提升为与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利并驾齐驱的“第四种权力。“在他看来,新闻自由具有反映民意、监督政府的功能,是防止专制和暴政的有效手段。
杰斐逊的“第四权力“观,实际上是一种手段观,是用新闻的监督功能来防止政府蜕化变质甚至滑向专制的境地。从新闻史的角度来看,杰斐逊的“第四权力“观在理论上具有开创性,他从权力这一角度出发,使新闻媒体一跃有了新的社会地位,大大丰富了美国自由主义新闻观的内容,并使其获得了政治上的实践能力。
新闻事业的教育功能
杰斐逊坚持新闻自由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认为新闻有教化民众的作用,能够提高国民的政治水平、治理水平。杰斐逊和弥尔顿一样,认为真理有能够战胜谬误的无可比拟的力量。在新闻自由的社会下,谬误必然会原形毕露,不堪一击,而真理留存万世。新闻自由就是带领人们走向真理的桥梁。他认为报刊和出版事业是新闻自由的重要阵地,也是文明能够得以传播的先决条件。如果没有进步的报刊和出版事业,那么人类文明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蒙受愚昧欺辱。
宗教思想
独立前后的北美,是一个宗教的社会。当时,北美十三个殖民地的教派多达26个,宗教组织竟有3105个,居民几乎人人信教,即使很多人不是正式教徒,但名义上十之有九是教徒。当时,公理会派教会和圣公会分属于北、南各州的官方教会。官方教会一般都压迫和歧视其它教派。
北美殖民地的这些严酷现实,促使杰斐逊从青年时期开始就走上反对宗教压迫,提倡宗教信仰自由的斗争道路。他充分认识到压迫非国教派法律的存在,将还会在有机会的情况下肆虐,因此,他认为有必要利用修改法典的机会制订一项宗教自由的法律,以求实现在法律上的宗教自由。
杰斐逊为争取宗教自由,经历了漫长的斗争历程,发表了大量的关于教会和宗教问题的言论来表达他的宗教自由思想。他还在青年时期就在头脑中形成了宗教自由的思想,他在一篇短文中写道:“宗教是一种内存的、个人的信仰,是人和他的上帝之间的私事,……不容外界力量,甚至教堂,更不用说政府干预。“他认为教会是自由的敌人,是愚昧的朋友,反对教会与政府结合。他说:“宗教在它成为国家的工具时,就成为对于自由的威胁。……在每一个国家和每一个时代,教士总是敌视自由,他始终与暴君联盟,支持暴君的肆虐,以报答暴君对自己的保护。“
杰斐逊特别强调宗教信仰自由的重要性,他曾写道:“我们从来没有放弃过信仰的权利,而且也不可能放弃。我们对于这个权利只向上帝负责。“他在任弗吉尼亚议员的时候,就公开提出了宗教自由的主张。1776年10月7日,杰斐逊被任命为处理宗教问题的19人委员会成员之一,他同宗教界顽固势力展开了坚决斗争,利用各种场合发表意见。他主张一切人应享有发表宗教见解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受强迫参加或维护某个宗教组织,还提出政府应当保护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1776年11月,杰斐逊等人起草了一项法案,废除了宗教上有不同意见和不到教会作礼拜的人为罪犯的法律,议会通过了这个法案,这是迈向宗教自由的一大步。
1779年初,杰斐逊向议会提出了着名的“宗教自由法案“,目的在于“把犹太教和非犹太教、基督教和穆罕默德教、印度教及各式各样的不信教者,都置于它的保护之下。“
“法案“指出:精神自由是人的自然权利,因为上帝在创造人类的同时赋予了人以精神自由,而且这种自由权是上帝给予人的权利中最重要的权利。在杰斐逊看来,信仰自由是人的自然权利之一,是不能被剥夺和转让的。
杰斐逊提出的“宗教自由法案“,由于他的离任和或保守分子的反对,几经周折才干1786年在两院通过成为法律。这样,许多因宗教主张和活动而犯罪的法律被废除了;不信官方教会的人也不必再捐款了;无论什么种族的公民都可自由信仰宗教了;政教终于分离了。“法案“在美国历史上“开辟了一个新的自由的时代“,“在人类进步方面是个里程碑“。
杰斐逊的宗教自由思想,包含有两层意思:一是任何人都有信仰或不信仰任何宗教的自由;二是任何信教的人有履行其所信教教义和教仪的自由,国家不得强迫任何人履行任何宗教仪节。杰斐逊要求的是取消任何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实现各教派的完全平等和信仰的完全自由,而不是以某种宗教为主而容忍其它教派的存在。
杰斐逊的宗教自由思想,是美国社会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里的一次大变革,是法国启蒙思想家“自然权利学说““社会契约论“等启蒙思想在北美的发展。杰斐逊以社会契约论为理论根据,指出组织政府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的一系列权利自由,否则政府就无存在的基础和必要了。以此说明并强调政府应当保护人们的宗教信仰自由,这符合美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自由贸易的需要,也反映了资产阶级共和政体的原则要求。因而杰斐逊的宗教自由思想对于揭开当时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表现形式的宗教压迫的神秘面纱,唤起民族意识的觉醒,顺应历史潮流是有积极意义的。
历史评价
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他在文学和科学上享有盛名,在写作上独具禀赋。他的作品因其在遣词造句方面的独具匠心而广为流传,为人瞩目。
美国政治家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说杰斐逊极端狂热,将不惜一切以推行他的原则,终将和他的声望或利益不相容。实则这个人同我所知之任何人一样能够顺时应势一一斟酌如何有利自己的声名或利益;这种气质的可能结果是使体制得以维持,这一体制原来虽然遭到反对,但既已确立,要想推翻势必危及推翻者。我认为,观杰斐逊先生的品性,保证可望有一顺时应势的体制,并无生成狂暴体制的可能……况且并无充分理由推断他有堕落的可能,故可断定他必不致有越轨妄为。
美国第16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这位伟人在一个民族争取独立斗争的巨大压力之下,尚能冷静沉着,有预见有能力在一份充满革命气息的文件中加入抽象的真理,这真理适用于任何时代的所有人类。
历史学家亨利亚当斯:寥寥几笔就能勾勒出美国早期所有总统的形象,唯有杰斐逊是个例外,只能用笔尖一笔一画地画,画像是否逼真取决于能否画出变幻、飘忽的阴影。
英国历史学家保罗约翰逊:就学识全面、天赋才华、领悟能力和成就造诣而言,从未有过哪个美国人可以跟他相媲美,几代受过教育的美国人都把他看得比华盛顿和林肯更高。
美国学者戈登伍德:无论我们将民主视为个人所拥有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还是视为多数人自我统治的权利,杰斐逊都是民主的最着名、最善表达的代言人。
普利策奖得主乔恩米查姆《权力的艺术:托马斯杰斐逊传》:1杰斐逊的天才之处就在于,他既是哲学家又是政治家,而且常常能同时扮演好两种角色。2杰斐逊在整顿思想、打动人心方面的能力超群,激情澎湃的同时又不失踏实务实。为实现构想,他妥协退让,也相机变通。3他代表了一种永恒的戏剧情节:在复杂的乱世当中,通过争夺国家的领导权实现伟大的变革。
《中华读书报》:1在美国历任总统中,托马斯杰斐逊是最难以捉摸的一位。他的思想与性格既单纯又复杂--博学多才却又过分天真,洞悉人心却又自欺欺人,高擎理想的火炬却又放纵不羁。2同时代的华盛顿、富兰克林以及后辈的林肯、罗斯福等人大都归档于历史,唯杰斐逊一直属于当下,并以巨大的存在感参与到宪制、废奴、堕胎、医改、环保、平权运动乃至全球治理等美国各个时期内政外交的重大议题之中,成为检验各种信念、原则、真理成色的试金石。杰斐逊的“当下性“让历史研究者难以对其盖棺论定,只好称他为“多变之人“或“美国伟大的凡人“,认为其真正的遗产是“对遗产的否定“。
轶事典故:
桃色丑闻
21岁时,托马斯杰斐逊曾向一位朋友的妻子求爱,此事在他任总统期间被作为丑闻曝光,备受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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