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国土总面积达平方千米。
荷兰国土南北最远端相距约300千米,东西最远端距离约200千米,总面积为平方千米。沿海有1800多千米长的海坝和岸堤,海岸线长1075千米。十三世纪以来共围垦约7100多平方千米的土地,相当于荷兰陆地面积的五分之一,如今荷兰国土的18%是人工填海造出来的。
海外
除本土外,荷兰管辖着两个海外领地:阿鲁巴和安第列斯群岛,面积为980平方千米。
阿鲁巴(Aruba)是一个位于加勒比海地区的岛屿,位于南美洲国家委内瑞拉北方的委内瑞拉湾外海,距离巴拉瓜纳半岛(paraguanapeninsula)约25千米。1986年成为荷兰王国一个单独的政治实体,荷兰继续负责该岛的国防和对外事务。
荷属安第列斯(theNetherlandsAntilles)由加勒比海中相距800多千米的南北两组岛屿组成。2007年1月1日,库拉索岛和圣马丁岛成为单独的荷兰属国,剩下3岛组成“王国列岛”,地位待定。
地形
低平是荷兰地形最突出的特点。全境为低地,四分之一的土地海拔不到1米,四分之一的土地低于海面,除南部和东部有一些丘陵外,绝大部分地势都很低。南部由莱茵河、马斯河、斯海尔德河的三角洲连接而成。“荷兰”在日耳曼语中叫尼德兰,意为“低地之国”,因其国土有一半以上低于或几乎水平于海平面而得名,部分地区甚至是由围海造地形成的,比如弗莱沃兰省的大部分地区。
荷兰的最高点是位于南部林堡省东南角的瓦尔斯堡山(Vaalserberg),海拔321米。荷兰地势最低点在鹿特丹附近,为海平面以下6。7米。
气候
荷兰位于北纬51°-54°之间,受大西洋暖流影响,属温带海洋性气候,冬暖夏凉。荷兰沿海地区夏季平均气温为16c,冬季平均气温为3c。内陆地区夏季平均气温为17c,冬季为2c。6-8月份温度为21~26c。冬季阴雨多风,1月份平均温度为1。7c。荷兰历史上记载过的最低气温为-27。8c,最高气温达到38。6c。荷兰年降雨量约为760毫米。降雨基本均匀分布于四季。1~6月份月平均雨量为40-60毫米,7~12月月平均雨量为60~80毫米。荷兰每月平均的晴天小时数5月份最高,约为220小时,12月份最低,约为39小时。
水文
境内河流纵横,主要有莱茵河、马斯河。西北濒海处有艾瑟尔湖。
自然资源:
荷兰自然资源比较贫乏,仅天然气和石油储量比较丰富(2012年探明的天然气总储量约亿立方米),还有一定数量的煤炭。荷兰天然气开发仅次于俄罗斯、美国和加拿大,居世界第四位。2011年开采天然气2419亿立方米。2012年底,在其所属北海海域发现石油。
行政区划:
区划
荷兰王国由本土12个省和海外领地组成。海外领地由圣俄斯塔休斯、萨巴、博纳尔3个海外行政区和阿鲁巴、库拉索、荷属圣马丁3个自治国组成。
荷兰北部包括格罗宁根省、弗里斯兰省和德伦特省三个省份,北濒瓦登海(waddenzee),东部邻近德国边境。弗里斯兰省西面邻近艾瑟湖,东面临近格罗宁根省,是乳制品主产地。格罗宁根省东部与德国接壤,北部邻近北海,省会格罗宁根市是一座着名大学城。德伦特省位于格罗宁根省南方,在东面与德国接壤,Emmen是该省主要工业中心。
荷兰西部的北荷兰省和南荷兰省是荷兰人口最稠密省份,也是荷兰经济最发达省份。北荷兰省是西部北海和东部艾瑟湖之间的半岛,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就位于该省。南荷兰省被西部北海包围,省会为海牙,也是王宫所在地,欧洲第一大港鹿特丹就在该省三角洲地区。
荷兰中部包括弗莱沃兰省和乌特勒支省。是荷兰最年轻的省份,创建于1986年1月1日,弗莱沃兰省人口密度较低,主要是农牧区。乌特勒支省是荷兰地理中心,省会是乌特勒支市。
荷兰东部位于德国和艾瑟湖之间。上艾索尔省和海德兰省组成荷兰这一部分。上艾索尔省位于西面的艾瑟湖与东面的德国之间,艾瑟河(IJssel)与数条运河流经这个省份。海德兰省紧邻东面的德国,海德兰省拥有着名的dehogeVeluwe国家公园(荷兰第一家也是最大一家国家公园)。
荷兰南部包括泽兰省、北布拉邦省和林堡省。泽兰省西面濒临北海,南面邻近比利时,是重要的海上通道。北布拉邦省南面与比利时接壤,东面邻近德国,向西延伸到oosterschelde,几乎到达北海,梵高就出生在这里的Nuenen村。林堡省西面和南面邻近比利时,东面与德国接壤,马斯特里赫特是这个省份的省会。1991年欧共体首脑在此签署了着名的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首都
阿姆斯特丹(Amsterdam),荷兰王国首都及最大城市,位于荷兰西部的北荷兰省。世界着名旅游城市和国际大都市,在最新的权威机构世界城市名册(Gawc)中名列欧洲第三,仅次于伦敦和巴黎??。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机场(AmS)现为欧洲第三大航空港(仅次于伦敦希思罗机场和巴黎戴高乐机场)??。
阿姆斯特丹,其名称源于Amstel和dam,表明了该城市的起源:一个位于阿姆斯特尔河上的水坝,即今水坝广场。12世纪晚期一个小渔村建于此,而后由于贸易的发展,在荷兰黄金时代一跃而成为世界上重要的港口,并成为金融和钻石交易的中心。19和20世纪该城扩展,许多新的街坊与近郊住宅区形成。
作为荷兰第一大城市,从渔村到大都市的发展过程,经历了辉煌与破坏,以及世界大战的洗礼,从一定程度上讲,她的历史也是荷兰历史的一个缩影。如今阿姆斯特丹拥有众多旅游景点,包括历史悠久的运河网、荷兰国家博物馆、梵高博物馆、安妮之家、红灯区、大麻咖啡馆等。
阿姆斯特丹作为最早的证券交易市场和资本主义市场,诞生了全球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也诞生了众多知名跨国企业,如飞利浦集团、喜力公司、ING集团、KpmG、booking??等。
英国于2020年底退出欧盟,欧盟投资者的欧元计价股票交易被迫停止。大部分交易转移到了阿姆斯特丹—泛欧交易所的总部所在地。到2021年结束时,阿姆斯特丹继续保持欧洲最大的股票交易场所地位。
国家象征:
国名
荷兰的正式国名为尼德兰(Nederland),字面意义为低洼之地,因此也被意译为“低地国家”,或“低地国”。以普通名词的单数形式出现时,即Nederland,通常指的只有这个构成国在欧洲区的领土部分;使用普通名词的复数形式,加上冠词,就成为专属名词,用来作为整个主权国家的名称,在日耳曼语族中,英文称之为“theNetherlands”,德文拼为“dieNiederlande”。与英国或法国不同,这个名称并不是起源于民族名称,而是由地名转化而来。这个名称最早并不是一个特殊的名称,在德语地区,只要是低洼地区,都常使用Nederr(低)这个名称来命名,例如下莱茵河地区与下默兹河地区,就曾被称为是Nederlanden(低地);相对而言,地势高的地区,就会被称为oberland(高地)。从15世纪开始,尼德兰(Nederland)这个名字开始被使用来当成国家称呼。因为比利时与卢森堡在历史上曾经属于荷兰的一部分,在罗曼语族,如法语及西班牙语中,包括比利时与卢森堡,都可以称为低地国(法语:lespays-bas,西班牙语:lospaisesbajos),要视语句的情境来决定它所说的国家。
在许多其它语言中,包括在荷兰王国的加勒比海地区,常把“荷兰”(holland)当成这个国家的国名。这是一个常见的俗称,但这是错误。“荷兰”(holland)原是尼德兰(Nederland)中一个地区的名称,相当于今北荷兰省与南荷兰省两地。荷兰(holland)的字根来自老荷兰语holtland,字面意义为盛产木头之地,最早是指哈勒姆(haarlem)周边地区,到1064年被用作整个县的名称,后成为一个地区的名称。在神圣罗马帝国时,此地区由荷兰伯爵统治,在12世纪初,此地居民在拉丁文本中被称为hollandi,也就是后来的荷兰人(hollanders)。在七省联合共和国时代,荷兰(holland)是其国内土地最大、人口最多、经济最富裕的地区,因此被用来转喻代指尼德兰(Nederland)整体。在法兰西第一帝国时期,曾于1806年建立荷兰王国(Koninkrijkholland),短暂以荷兰(holland)作为国名。但从15世纪以来,其正式国名皆为尼德兰(Nederland),荷兰(holland)为非正式俗称。
用荷兰(holland)的名称指称尼德兰(Nederland)这个国家的用法,在许多国家被普遍接受,英语、中文等语言常这么称呼,荷兰人也常这么使用,但也有对此称呼敏感的人。“荷兰”(holland)这个名称可在非正式场合中使用,这须视情况而定。例如将他们的国家代表队(Netherlandsteam)称呼为“荷兰队”(hollandteam),大多数人是可以接受的。但用“荷兰”(holland)来称呼他们的国家,在其国内并不是被完全接受,特别是对来自南北荷兰省之外省份的居民来说,用荷兰(holland)称呼他们的国家并不礼貌。在正式场合中,建议使用其正式名称,尼德兰(Nederland)。为重塑国家形象,荷兰政府于2019年宣布,自2020年1月起,在运动赛事及观光宣传场合中不再使用非正式的“荷兰”(holland)称谓,一律使用官方的正式名称“尼德兰”(Nederland),包括国家足球队等荷兰国家代表队今后均会以“尼德兰”(Netherlands)名义出赛,不再使用“荷兰队”(hollandteam)。不过,在中文译名方面,荷兰旅游局与荷兰在台办事处等荷兰官方机构表示不会更改译名,会维持原有翻译──“荷兰”(Netherland)。
如同用荷兰(holland)来称呼尼德兰(Nederland)这个国家,用佛兰德(Vlaanderen)代称尼德兰(Nederland),在16世纪至20世纪初也是常见称法。佛兰德(Vlaanderen)字面意思为泛水之地,原是尼德兰(Nederland)中的一个地区名称,相当于今尼德兰(Nederland)南部与比利时北部一带。在中国,大约直到清朝末年,都曾经用佛兰德作为这个国家的称呼。
另一个常见的英语俗称“dutch”,用于称呼荷兰的主要族群,也就是尼德兰人(荷兰人)(Nederlanders)中的日耳曼族群,但也可以指他们(Nederlanders)整体。这个单字由德意志(deutsch)这个单字分化出来,最早来自拉丁语:theodiscus,本义为“部落的”或“人民的”,是日耳曼民族(Germans)的称呼之一。荷兰与德国同属于日耳曼民族,有共同祖先,在16世纪时分别建立了自己的民族国家,因此分化为两个民族,德意志人(deutsch)或日耳曼人(German)成为德国人专有称呼。在英语传统中,称呼荷兰人为dutch仍然被保持下来,但对于荷兰人来说,称呼他们为尼德兰人(Nederlanders)是较为正式的用法。
尼德兰在明朝末年开始与中国交往,最早中国人称之为红毛鬼、米粟果、红毛番,也称为荷兰、波斯胡、红夷、红彝,《明史》中,称为和兰、阿南,《清史稿》同样称和兰。在《海录》称为荷囒,又有贺兰、荷南等称呼,在1794年,乾隆皇帝下旨改称荷兰,作为官方称呼。同治2年签署之《中荷天津条约暨另款》与光绪27年《辛丑和约》,皆称荷兰为大和,因此大和、和国可视为晚清官方对荷兰之正式译名。《海国图志》称此地区为尼达兰,此国为荷兰。汉语中,称呼为荷兰、和兰、贺兰、阿兰陀、荷兰陀等,皆源自于荷兰语:holland、西班牙语:holandés(卡斯蒂利亚)或葡萄牙语:hollanda。日文汉字译为“和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