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跟云云关系那么好,怎么以前不好好跟她学做料理啊?”
果然!果然是这样没错。得不到云云,所以要让我做她的替代品吗?又是一个自私的家伙,原来男生都是如此。江斯是这样,你林毅翔也同其他男生一样庸俗。
“真是的,一个女生连普通的早餐也不会做,像云云的话可是民间厨神呢。”
是啊,当然了。云云在你们心目中是女神嘛,我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做到那种程度。
“干嘛了?”毅翔见我愣神,用手腕捅了我一下。
“云云那么好是吗?”我咬牙切齿地问道。
“当然了。”完全没有发现我生气的家伙。
“那你去找她好了。”也不知道哪来的火气,我一下将饭盒扔在了地上。
瞬间,毅翔的脸色变得煞白。周围所有目光向我投了过来……
一整天我们两个没有说上一句话,放学后我有些不放心,坐上计程车去了医院。该怎么样去面对她?还能像以前一样微笑着说话吗?心里多少为她能得到这么多人的爱而嫉妒。到达医院被告知云云转院了,李泽老师代替她的家长陪同一起去了,至于转去哪所医院没人知道。突然觉得有些失落,所有的人似乎都不会笑啦。周夕这个一天到晚嘻哈的家伙,他的笑容也不见了。就连老天的心情也变得低落起来,阴沉的天空下起了瓢泼大雨。在路上漫无目的走着的我一下慌了手脚,将书包抵在胸前,用身体替它遮挡雨水。虽然我读书不怎么样,对待书本我可比任何人都要爱惜。
街道中心人们作鸟兽散,跑向了两旁的商场门口。倾盆而下的雨点像子弹一般落在地上,绽开了一朵朵美丽而短暂的水花。树叶被打得七零八落,有一丝的寒意,一丝的悲凉。
顾不得脚痛,我撒着脚丫跑起来。像我这样在马路中间奔跑的人多不胜数,其中最为突出的是离我不到一米距离的一位穿着像睡衣吊带裙的女生,脚上穿着一双只有火柴棍粗细的鞋根的皮鞋。不知道她是顾及形象还是穿高根鞋的关系,一直只踏着小碎步,才眨眼功夫我就跑在了她前面,这才看清楚她的模样,竟然是郑洁!看样子喝了点酒。穿得这么单薄又淋着雨不生病才有鬼,没有多想,我拉起她的手就往前跑。
“哎,你干嘛?”郑洁试图甩开我的手,反而被我握得更紧。或许是酒精的原故,使得她毫无反击之力。
“别吵!”
“喂,要跑你自己跑,很难看哎。”
2013年2月27日 星期三(6)
“身体要紧还是形象要紧?”本人最受不了这类爱雨中漫步的女生。
“我不用你管。”郑洁用力蹬在原地。
“都让你别吵了。”看着她现在的样子,我又气又觉得好笑,将书包扔向了她。
“喂,你这丫头……是想要我替你拿书包吗?”就在郑洁要将我的书包丢在地上时,我的外套盖在了她的脑袋上。
“看看你这样子吧,不想让人担心的话就别再出声!”我是第一次说话这么有气魄,但其实已经冷到身体开始颤抖了。
“我的事情不用你管!”郑洁反驳道,但已没了之前的气势,也没有再要丢掉书包的意思。
“现在你脸上的妆已经被雨水给卸掉了,不想吓死人的话就老老实实的闭嘴。”这句话果然凑效,对付这种爱慕虚荣的女生,还有什么比面目全毁更可怕的。
我再次牵着她纤细的手(呜~!自愧不如。)往前奔跑。
“哎呀!”
事实证明穿高根鞋跑步是不可行的,穿这种细如火柴棍的高根鞋是更不可行的。才跨出两步,郑洁就摔在了地上,一只鞋的根也脱落了。
“天啊!我新买的名牌鞋!!!”
这丫头,脚不是也扭了一下吗?怎么光知道心疼鞋啊?
“计程车!”前方的一家小口幸运地拦截到了一辆计程车,在那位看起来像是女人丈夫、小孩爸爸的男人打开车门时,我拉着郑洁抢先一步上了车。
“喂,你们两个……”
“对不起了,叔叔!我姐姐心脏病突发,赶着去医院。”
“你才有心脏……啊……”在郑洁哇哇大叫时,我用力掐着她的背,阻止了她的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