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远神情复杂的看着明叔,这也是懂行的人啊,要知道昆仑之行,连杨云幽都不知道。
而他,也就是跟胖子交代一嘴多买姜汁,下次探墓能够用得着,没想到对方顺藤摸瓜。
竟然能够知道自已接下来打算前往昆仑,不得不说,老奸巨猾的明叔,是有些本事的。
否则,光凭他一个人,也很难挣到这么大的身价,哎,看来这年头古尸比古董值钱啊!
可惜了,自已下了几趟墓,尸体倒是遇见不少,不是被他砍了,就是被他烧了,扔了。
突然,有种心疼的感觉,仿佛自已错失了几个亿啊!
见楚远等人的面色凝重,明叔不以为意,反而哈哈大笑,主动开口道:
“前些日子看了楚先生倒斗探墓的直播,顿时惊为天人,今日能结交,明叔我三生有幸!”
“而且,今天我请楚先生过来,是很有诚意做买卖的,我想跟你们一道去昆仑!”
"昆仑?”
胖子和大金牙异口同声地问道,同时,一脸疑惑地看着楚远,神情有些懵逼。
什么时候定的去昆仑,我怎么不知道?
看着满脸狐疑地胖子,楚远用眼神示意,转身看向明叔,淡淡地开口问道:
“明叔,怎么知道我要去昆仑的?”
明叔大手一挥,示意大家喝茶,同时爽朗的笑道:
“楚老弟,就没必要考我了,这昆仑山上的冰块,都冻了千万余年,一般工具凿不开的。
但这个世上是一物降一物,把姜汁涂在凿冰的工具上,那这个凿冰,就像切豆腐一样。”
楚远知道对方是行家,见他说的这么明了,也不承认,略做思考后,问道:
“明叔,就您这满堂屋的宝贝,为什么要去昆仑呢?”
面对楚远的逼问,明叔并未生气,反倒是缓缓站起,走向屋内的正堂。
随后,指着案桌上的一件瓷器,对着楚远轻声笑道:
“楚先生,您是摸金校尉,还请掌掌眼!”
早在进门的时候,胖子就远远地看到,这个两只猫眼,炯炯有神的肥大的瓷猫。
虽然看不出是出自哪个名窑,做工上也一般水平,但就是一眼就让人印象深刻。
尤其是这瓷猫胡须,竟有十三根胡须之多,也就胡须这的做工最为精细,有些年头。
楚远眼神微眯,喝了口茶润嗓,才徐徐道:
“听闻在湘西等地山区,有背尸的营生,这应该是背尸人家中供奉的十三须花瓷猫吧。”
‘背尸’其实就是专干背尸翻窨子的勾当,也算是盗墓的同行,每行都有各自的规矩。
背尸人的规矩据说,每一次背尸前都要给这瓷猫烧香磕头,如果猫的胡须掉落或折断。
说明这趟墓去不得,不能出门,否则必会发生灾难,据说万试万灵,传得神乎其神。
就算是进入了墓穴,也必须是反着身进棺材,摸到什么是什么,绝不能面朝古尸。
这么一来,导致大部分人第一手摸到的东西就是古尸,只能背尸而走,这才叫背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