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恪阴阳怪气的功力比他深多了,尤其这副老神在在的样子,金绥文他妈哪次看见哪次来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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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没有外人在,金恪就原形毕露了。
果然,果然他妈无论金恪装成什么鸟样,绅士也好,成功企业家也好,不慕名利的演员也好……金恪的里子,永远都是那副讨人嫌的德性。
但下意识接住金恪扔给他的烟,一下子就让金绥文矮了一头,甚至让他自己觉得他跟条小哈巴狗儿似的。
“你那一家子人又有什么话要让你传,趁早说。”
“……是我自己要来的,谁传话了?”金绥文梗着脖子不承认,“明明是你先找我爸帮的忙,我还不能顺便过来看看帮没帮成?”
金恪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好像看个傻子。
有个成语叫鞭长莫及。在自己的地盘上好办事儿是全世界准用的通则,但要到几千公里之外,同样的事就要调动起巨大的能量了。
这些年金家守了几辈子的家财资产都快差不多到了金恪这个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回过本家认过祖宗的“外姓人”手里,单论钱财,金恪能把他们一大家子人埋到土里去。
但有一个东西是金恪不如他们的。
这个东西金恪的父辈没有给他积累,他自己也年纪尚浅还没来得及积累下来。
这个东西就是在一些特殊时候能帮他们一把,甚至救命的人脉。
这是金恪这辈子到现在为止,至少在金绥文记忆里,第一次找到他爸面前来。
为了救一个被绑架的小明星。
可能不算小了,很出名,但在他眼里,明星大不大小不小的不都那样。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越救急的东西更越贵,就算卖个一个要渴死的人一瓶水一万块钱,这个人也只能受着。
他爸对金恪只有一个要求。
这个要求很简单。
他爸要金恪认祖归宗,然后绝后,这辈子都不能有一个孩子。
哪怕金绥文自己也觉得一辈子不结婚自由自在也不要孩子挺好的,至少他觉得他四十岁以前都不想有小孩,但是他不想,和别人不让,这完全是两个概念。
绝后这两个字从他爸嘴里说出来,金绥文自己听着都恐惧……他爸怎么会提出这么狠的要求?这不是趁人之危宰一刀了,这是趁人之危要人命了。
他们不是身无长物一身轻的穷光蛋,没后就没后了,有后也是跟着自己一块儿当穷光蛋。
他爸真正的意思是,等金恪死了,金恪手里的所有财产,金恪自己的,和本来属于金家的,都要一分不少地归还给金家。
他爸要金恪签署一份金家拟定的金恪遗嘱。
他爸肯定是疯了。
别说金恪,就是把金绥文他自己放在同样的境况下,他都不会签。
爱情是很宝贵,一百万不会换,一千万不会换,甚至有人一个亿都不会换。
但如果是十个亿,一百个亿,甚至更多钱呢?
爱情他妈值几个钱啊?金绥文觉得爱情这东西都不值十万块钱。
但金恪和他爸疯一块儿去了。
金恪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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