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三奇愕然道:“怎能不通知他?”
顾惜朝笑道:“应当通知他,不过,可惜……”
巴三奇道:“可惜什么?”
顾惜朝道:“你真的要知道?”
巴三奇道:“请道其详。”
顾惜朝道:“可惜来不及了。”
突然间,一扬手,一道刀光,一闪而没。
巴三奇只党胸前一麻,背后一辣,回首看去,只见一把飞刀,已钉在寿帐上,直夺入墙里。
刀柄犹自轻颤。
刀不沾血。
——这一刀,是顾公子的刀……
——这一刀,竟是穿过我的胸背……
巴三奇只想到这里。
想到这里,他胸上的血便激迸而出。
顾惜朝一把抓住他的袖子,把他的袖帛按住了创口,不让血喷溅出来,袖子一下子便给涌血浸湿透了,顺手拔出一根小斧,一斧砍在巴三奇的额顶上。
然后他跟身后的霍乱步道:“你找两个人,把他的尸首偷偷的运出去,往水里一丢,千万不要让海府的人发觉,这样,就算日后‘天弃四叟,还没死干死净,又捞着尸首,也以为是那干悍匪干的,不关我们的事!”
霍乱步应道:“是。”即着人去办理。
顾惜朝拿出一方白手帕,在揩抹自己指上的血,顺便揉活了手指上的血脉。
——今天要杀的人挺不少的,手指一定要灵活。
——想到这数月来的追缉,今天将会有重大的成果,他也不禁略感到兴奋。
——杀人本来就是一件兴奋的事。
所以他要先开杀戒,祭一祭刀,点燃自己的杀气。
他甚至不希望使用到炸药。
——如果他们死于自己的刀斧之下,一定更为过瘾!
不过顾惜朝一向都十分理智。人可以做痛快的事,但不能做蠢事。像当日戚少商把自己引入“连云寨”,推崇备至,就是感情用事。感情用事,在他看来,有时候与“蠢”字同义。铁手等人武功太高,不能意气用事。
——蠢人的下场,就该跟巴三奇一样!
——他怎会让海托山知道,在他身后有足以在一刹间可以同时把三十头大象炸得尸骨全无的炸药?万一让他露了形迹,说不定还叫铁手等看了出来,那就难免要生变了。
不能生变。
顾惜朝决不能让完美的“祝寿”计划存有任何漏洞。
既然巴三奇这种人,定必顾恤兄弟,而且也来不及向他费心细说了,不如杀了了事。
——自己绝对有理由杀他。
——“天弃四叟”除了刘云单参加了自己等人缉匪搜捕行动外,其他三叟,明知这干人是朝廷钦犯,还收留了那么些时日,知情不报,早该杀了!
——这三个老家伙累自己和部属们累得搜查了逾半月,居然还想讨功!?
顾惜朝杀了巴三奇,觉得心情很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