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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孙中山康谎谎袁大兵(第2页)

时间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过去了。

如果孙中山没有一个叫孙眉的亲哥哥,也许他以后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农民而已。

孙眉,一个听起来有些女孩子气的名字,其实是一个很坚强的男人,他年少时就远涉重洋打工,去异乡追寻新的希望,不想后来居然成功了,真的成了一名富豪。

在孙中山12岁那年,孙眉资助他去美国檀香山读书,这次经历改变了孙中山的一生。自命“洪秀全第二”的孙中山被美国的强大深深震撼了,看得多了,听得多了,他也渐渐地萌生了一些想法。

他觉得美国的民主宪政很好,终有一天,他也要在中国实现民主宪政。另外,他对美国的铁路之发达也是念念不忘,他坚信,只要在中国修上一定数量的铁路,中国的经济也会腾飞。

带着这些拯救神州的想法,他在留美五年之后回到了广州,随后又去香港求学,进入香港西医书院(今香港大学医学院)读书学医。在香港期间,孙中山终于加入了倾心已久的基督教,成为一名正式的基督教徒。

光阴荏苒,孙中山在香港一待就是十年。

漂泊在外的这些年固然孤单了点,可是孙中山也结交到了像陆皓东、郑仕良、陈少白这样的好友。几名对现实不满的愤怒青年时常一起煮酒论英雄,纵论天下时事。渐渐地,孙中山的思路和想法也变得越来越成熟,当然这几个好友也成了孙中山最早的政治上的“同志”。

不过孙中山也不是一开始就想搞暴力革命的,如果能用和平的手段达到目的,谁又愿意跟自己的脑袋过不去呢?

1894年上半年,孙中山拜读了一本叫做《盛世危言》的书,发现书中的道理远比自己在美国的所得深刻,于是就写了那份前面讲过的《上李傅相书》,可惜那份本科毕业论文没有引起李中堂的注意。

其实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也许李大人根本没有看到这封信,或者看到了,懒得作秀,便没有回信。总之,这篇寄托了孙中山革命理想的大作发出之后,就石沉大海。

可孙中山显然将这看作了李二先生的傲慢,他想:既然清朝不给我等汉人机会,不理会我等的善意良言,我等就反了它,创立一个属于我等的理想国度。

于是孙中山来到美国檀香山,创建了一个叫“兴中会”的组织,提出“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的口号。

兴中会最早的会员当然是陆皓东、陈少白、郑仕良等人。眼看组织势单力孤,作为广州三合会龙头的郑仕良自然是义无反顾,将帮会中一些有心造反的好汉们也拉来入会,形成了兴中会最初的班底。

也就是说,兴中会实质上就是几个知识分子领着一帮绿林好汉闹革命。其实这也是没有办法,谁让这些绿林好汉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呢,总不能空手闹革命吧。

几个月之后的1895年2月21日,兴中会兼并了杨衢云的“辅仁文社”,在香港正式成立总会,与会者皆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为誓言。

这个誓言的前两句,概括起来就四个字:反清复明。肯定有人奇怪,伟大的民主主义革命先驱难道狭隘到要“驱除鞑虏”,实行大汉族主义吗?

这里要澄清一下,这个口号绝不狭隘。

本书前面也讲过满汉矛盾很深,清朝统治者与汉人从来都没有认为彼此是一家人。所以基于当时的背景,孙中山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是很有见地的。以反抗异族统治者为由,不仅可以得到广大汉族群众的共鸣,也更容易化解汉人知识阶层、汉人官僚阶层的敌意,应该说这是一个和大汉族主义无关的政治正确、效果显著的政治口号。

话题回到孙中山先生身上。

从这之后,他就开始游历各国,宣讲自己的思想,筹集活动经费,策划武装起义,可惜成绩惨淡,一次都没有成功,在朋友们心里落得了一个“只会说大话”的印象,朋友们称其为“孙大炮”。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孙中山先生都在思索救国之道,所以暂且搁下他,先讲一讲别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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