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之所以决定把蒙古包扎在水电站职工宿舍后面的杨树林里。一来,此处地势平坦干燥。二来嘛,离国家单位近一点,令她感到安心。
结果,她倒是安心了,国家干部们却被害惨了。
别忘了,我家还有一个鞋类收集爱好者丑丑……
这家伙乍然来到人多脚多的地方,惊喜交加。立马大展身手,不到一礼拜……
不到一礼拜,我们便把所有电站职工给得罪了。
电站职工上班实行轮班制,每半个月换一次班。这倒也挺人性化的。毕竟在如此荒凉寂静的地方,长年累月地生活工作的话,没几个熬得住。
总之,人家好容易熬完半个月,高高兴兴地把鞋子洗了,晒在门口空地上,准备干干净净地回城呢。结果转眼就没了。
遍寻不着,互相猜疑一番,最后只得趿着拖鞋回城。
可后来,丑丑这家伙连拖鞋也不放过。
总不能光着脚进城吧?大家开始全力破案。
要不是后来有人碰巧亲眼目击了丑丑的作案过程,这案还真没法破。
大家全体出动,一起追狗。不知追了几里地,到底还是追丢了。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大家又拥往我家,气喘吁吁向我妈控诉:“它咬着就跑!跑得飞快!扔石头也不松口!”
我和我妈一听,又惊又怒,赶紧唤狗回家。
我妈四面各喊了一嗓子:“丑丑!有肉!”……这家伙瞬间而至。
好吧,狗回来了,鞋子却没了。无论怎么审问,它死也不说扔到了哪里。
我们只好漫野寻找。有的找到了,有的找不到了。总之丢尽了我家的脸面。
我妈讪讪道:“大家以后一定要把鞋子管好啊,千万别晾在外面了啊……”
对方怒道:“还是管好你们家的狗吧!”
我妈自知理亏,一边道歉一边扭头大力骂狗。
等把人打发走了,她冲我抱怨:“这怎么管?让他来管管我家的狗试试?!”
然后又赶紧找肉给这个蠢狗加餐。
刚才全靠肉才把它唤回家,可不能失言。否则以后就没法骗了。
所以,说我妈纵狗行凶,真是一点也不冤枉她。
尽管此处仍是一块僻静之地,但和南面荒野相比,总算热闹多了。既靠近省道线,又紧挨乌伦古河。
附近有大大小小三四个村庄,可最近的也在三公里外。并且此地是个死胡同(唯一的路到达水库后就停止了),除了来找走散的牲畜,没人闲得没事整天往这边瞎跑。
村子里的狗倒是经常来找赛虎。可惜体型不配套,搞不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