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索!”甜甜知道他又信口开河,没好气瞪着他。
索赛格神秘一笑:“都是真的,命中注定你是她的人。”
“哦?”任甜甜倒来了兴致。“距离办公时间还有半个钟头,我们聊聊。”
这次,任甜甜和索赛格足足聊了半个钟头。
索赛格说:“阿烈早在多年前便差点丢掉性命。”
任甜甜惊讶。“在洛杉矶的监狱?”
索赛格摆手。“你知烈和人初识时基本不予理会。包括许景宗,最早在烈那边受了不少闷气。”
任甜甜好笑地想。元烈烈是那样的,谁让他不爽,他当场报复,绝不留情。“也没什么,阿烈与人交往时,像个恶作剧的孩子,最初冷落无视。日后一旦发现那人经过考验,他会把心掏给他,我不就是一个例子嘛。”
简简单单一句,索赛格深深地震撼,连自己也没有悟到的元烈的优点,任甜甜却如此清楚,难道真有心灵相通?
收起惊讶,他说:“多数人不像你这么想,至少许景宗这个笑面虎并不领情。那时许氏和元氏尚未有生意上来往,许景宗也很少有机会见到事业已经做大发展到国外的元氏,所以暗自报复,这老头残忍就残忍在,表面不动声色,背地里买了阿烈一条命。”
任甜甜张大嘴巴,只觉得呼吸加快。
原来他们之间曾有过这样的过节!
难怪元烈那么爱着唐夕琳,却甚少给许景宗好脸色看。
她想是元烈最后以绝顶聪明的办法逃脱了,便怀着兴奋和好奇的心情问:“结果呢?元烈怎么逃脱?”
索赛格的目光落在甜甜身上。“你知道的。”
“什么?”任甜甜一头雾水:“我哪知道啊,知道就不用问你了。”
“读书时,板球馆门前你是不是救过一个人?”
任甜甜回忆了片刻,想起那个血淋淋的夜晚,血淋淋的人,想起自己冲进,再晚一步便有可能被那些手持刀具的家伙们剁手砍脚,心中一颤。
“不。”索赛格纠正。“不是你读书时,确切地说是你教书时。”
甜甜一惊。“阿索!你知道我在南洋理工大教过书?”随即脸红,她离开的方式不甚光彩。
“查过。没想到救了阿烈竟间接毁了你的前程。”
“什么?”任甜甜大骇:“那受伤的人是元烈?”那晚看不清楚伤者的脸,所以她并不认得元烈。
他浓浓一笑,意思再明显不过。
真的是他!居然是他!时隔多年,在她快要忘记时,却有人告诉她,她救了元烈。
“阿烈如今救你,也是本能吧。”
甜甜心潮涌动,孩子气地感慨:“原来元烈比我想象中还懂得感恩呢,真是个!”
“不只,因为那次,他彻底爱上了救她的女孩儿,多少年不曾改变!”
任甜甜瞠目结舌,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爱?阿索说的是我……怎么可能?他爱的是唐夕琳才对!”她甚至不敢奢求元烈对自己有任何喜爱,若说有一点,也是出于欣赏自己的才华,出于感恩。
“我问你,当年是不是穿着学生制服跳舞?”
甜甜回想了许久,想起那次临时抱佛脚的声色舞姿仍觉得羞愧。“学院校庆,一个女生闹肚子,我临时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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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甜回想了许久,想起那次临时抱佛脚的声色舞姿仍觉得羞愧。“学院校庆,一个女生闹肚子,我临时替场!”
“哎!”索赛格啧啧惋叹。“烈又哪里知道这么多啊!他寻你时,却找到了那个女生,那个女生也没有否认。”
任甜甜大惊,一种悲凉浮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