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以为浮世万千,吾爱有三:日月与卿。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却曾未想,浮世万千,不得有三……”
洋洋洒洒不过寥寥两百余字而已,但其中蕴含的情感和思想却如同一股清泉,直抵人心深处,令人不禁想要正襟危坐地朗诵出来。
这种文字的魅力,绝非那些在网络上随意搜索到的文章所能比拟的,它所展现出的深度和内涵,甩它们好几条街。
至此,何超对林南的钦佩之情愈发深厚起来。
他暗自感叹道:“原来世家子弟竟是如此不凡,他们不仅拥有卓越的商业头脑,而且在琴棋书画等各个领域都有着精湛的技艺。”
相比之下,他们这些普通百姓实在是望尘莫及。
看着不说话的何超,林南还以为是自己写的不好。
“何总裁怎么样,还是说需要再改进改进。”
“不不不”
何超一连三个不,表达他对这篇诗的满意程度。
“老板这是你刚才不到二十分钟写出来的诗吗?简直太完美了,我都想拿着去表白了。”
林南一头黑线,他知道何超是个有家室的人,说这话不怕老婆回去让他跪键盘?
但表面上还是道:“没错,是刚才写出来的,不过我构思了好一会儿,你真的觉得可以吗?”
何超猛点脑袋。
“那就它了,我看看谁朗诵的我最满意,这份A级合同就是谁的了。
“你觉得了。”
对于林南的询问,何超苦笑,“公司都是你的,这种小决定我要是再有意见,那才是真的不懂事。”
不过嘴上还是挺委婉的,“老板你决定就好,至于你面试我也不打扰了,你的眼光错不了的。”
林南知道何超这是在拍自己马屁,虽然不需要,但是听起来就是舒服。
交谈期间,时间过了大半,眼看半个小时的时间就要到了。
何超请求道:“老板能给我抄一份吗?我想带回去给我老婆。”
“额,笔在那,自己抄呗!”
何超有些不好意思,“我是说你能给我抄一份吗?我写字不好看。”
当然了,这是相对于林南的字,再怎么说何超也是名牌大学高材生,字不会丑的。
没办法,林南就又抄写了一份。
递给何超的时候,那叫一个高兴。
正好半个小时的时间过去,走廊上已经集结了刚才那些个女生,还有一个牧丰。
何超拿着纸张和文件夹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