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黄毛就停在了秋秦两米的地方,他一把将棒球棍重重地砸在地上。
满脸桀骜不驯地昂着头,看着秋秦。
“我叫沙布斯特,今年十七岁,我要向我喜欢的女人证明,我比你更强大。”
“来吧,跟我打一场吧。”
沙布斯特认真地说道,并将棒球棍指向了秋秦。
看着面前这个勉强及自己胸高的小鬼大放厥词,秋秦一个没忍住笑出了声。
“哈哈哈,我说小子,这算什么理由啊,你要追女孩也不必选择这种方式吧。”
“强大分为很多种,并不是打架赢了就叫强大啊。”
“与其挨一顿揍,还不如多花点儿心思去想想女孩子喜欢什么吧。”
秋秦笑着说道,也许是因为今天心情不错的缘故,他并没有感到冒犯,反而觉得这个小子挺有勇气的。
刚才在这小子靠近的时候,他就用【天堂之门】查看了一下他的人生经历,发现他仅仅只是一个自傲的青春叛逆期小鬼而已。
因为想向朋友们证明自己的勇气,就跑去偷了一个小型黑帮老大的金手镯。
于是今天出门买早餐的时候,被找上门的黑帮混混教训了一顿,挨揍时,芙滋特刚好路过,并帮他报了个假警,赶走了混混。
因此喜欢上了芙滋特,又因为她的夸赞,导致这家伙吃飞醋了,想要证明自己的强大。
就这个年龄段来说,算得上是个热血又勇气可嘉的小子呢。
听到秋秦的话语,沙布斯特完全不赞同这个说法。
在他看来,强大就是指力量,只要有绝对的力量,什么都不用思考,干就完事!
而他对自己的棒球棍十分自信,他每天都会连续挥舞动作一百次,这其中的力量,可是让所有小瞧他的人,都吃了大亏。
早上如果不是刚好没带棒球棍,那些混混他一个照面就能全干趴下。
所以,对于秋秦的观念,他非常不屑。
“哼,打架都打不赢的家伙,再强能强到哪儿去。”
“芙滋特喜欢强大的人,只要打败你,我就是她眼中最强的人了。”
沙布斯特语气坚定地说道,眼中也充满了战意。
突然他想到了什么,一脸豁然开朗地看着秋秦。
“你说这么多,该不会是怕了我吧,你不会连应战都不敢吧?”
“不过我已经决定要揍你一顿了,哪怕你不应战我也会揍你的。”
“要怪就怪你运气不好,刚好被我喜欢的女孩说强大,所以我劝你还是乖乖和我打一架吧,你是逃不掉的。”
沙布斯特说着,双手握紧了棒球棍,双腿大张,膝盖下压,看样子是做好了战斗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