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手「刷」的一下低头干活,装鸵鸟。
荆大帅这次的用色很大胆,与他之前的风格大相径庭。
改变大到让南向晚一时半会儿都适应不过来!
荆大帅用了大红色的发绳,缠绕在脏辫上绑,大概占了其他黑色发绳三分之一的比重。
绑完之后的全头,在晃动之中就会有很亮的红色忽闪忽现。
也不多,但很亮。
全黑的一股股脏辫中,那几根大红就特别显眼。
绑脏辫很繁琐,但荆大帅的手很快,加上助手在一旁不停的工作,到了下午两点就绑完了全头。
紧接着开始搭配衣服,化妆。
荆大帅拿出了一套男士套装,小码的。
宽松的短裤、短袖,外面再搭一件短袖开衫。
南向晚:“??”
荆大帅:“换上。”
南向晚:“你认真的吗?这衣服穿着是让我去打篮球吗?”
荆大帅:“是去扔炸弹。”
南向晚:“……”
最终南向晚还是去角落里换上了这套衣服,就很普通很宽松,摆动起来挺舒服的。
颜色也很见到,就还简洁的白配黑。
短袖t恤是白色,短裤和短袖开衫是黑色,简单的甚至有些简陋。
但随即,荆大帅拿出了一双亮大红色的球鞋。
南向晚这会儿已经疯了,实在有些难以理解这风格。
荆大帅:“换鞋。”
南向晚:“……”
荆大帅:“快点,这鞋很贵的,5万块钱呢!”
南向晚认栽,换上了这双球鞋。
是很舒服的鞋,她感觉自己能在舞台上来十个空翻。
至于颜色,好吧,她接受了这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