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苏尔特尔有需要的时候,就算叫破了喉咙,给不给,也看白夜的心情。
好了,以上是白夜给苏尔特尔的待遇和报酬。
那么,苏尔特尔要履行什么责任呢?
很简单,就一条。
遵从乙方的所有命令。
这就完了。
整个“打工时间”为一百年的“标准年”。
简而言之,这是一份不平等条约。
一纸卖身契,巨人泪两行。
唯一的值得欣慰的,是可以接触到永恒之火。
不幸中的万幸则是时间只有一百年。
对于苏尔特尔这样的火焰巨人来说,不算长。
别看奥丁已经老死了,在此之前,奥丁也活了相当长的岁月。
而火焰巨人的寿命,更是远超阿斯加德人。
“如果你叫我去死呢?”看着这份卖身契,火焰巨人想要给自己争取最后一点权力。
“这个不会,没事我叫你去死干什么?”白夜说道,“你不放心可以加上去。”
“况且,我想要让你死,还需要借助交易的力量?”
“咳咳。”
苏尔特尔咳嗽了两声。
这个混蛋,一点都不知道给人留面子吗?
他的超频状态,可是很强的。
然而,他是否能够超频,掌握在白夜手中。
签订合同,交易成立。
白夜的BOSS队成员中,正式多了一个火焰巨人。
不过现在不是让他去BOSS队跟大家打成一片的时候——BOSS队一贯是以“拳头”作为一开始的交流方式。
没有办法。
大家都是心高气傲之辈。
哪能如此轻松地服人?
也就白夜一个罢了——这个强大的精神病,大家遭不住。
当然,表面上,身为BOSS要保持BOSS的逼格,一定要宣称——自己只是暂时在帮助白夜。
傲娇乃是基本操作。
同为BOSS队的人,都有一个想法就是“你算哪块小饼干?可以跟我站在一起”。
大约就是如此心理。
想要融入到BOSS队,好歹也有特长和突出。
一无是处(相对而言)的话,哪怕白夜强行安插,大家不说话,内心也肯定有疙瘩。
智慧(老奸巨猾)方面,其实不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很挺难看出来的。
所以,那就用实力说话呗。
不是说一定要比我强,或者跟我一样强才行。
BOSS队还不至于肤浅到这种程度。
但一个“强者”的评价是大家愿意“新人”加入到BOSS队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