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如果工作室在某一年的业绩亏损了,那么公司会出钱补齐到不亏本的金额。
但是这种形式的工作室大老板还是公司,艺人方只是有管理权没有所有权。
相当于子公司换个名号罢了。
目前娱乐圈70%的工作室都是这样的形式。
而另外一种就是单纯的公司形式的工作室。
自负盈亏。
甚至还可以上市。
如果何南是想要成立第一种工作室,那么就算签下了10年的工作合同。
到时候直接转换成工作室合同就行了,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但是如果何南想要成立第二种工作室,那么公司就允许你签订5年为单位的合同。
因为你迟早要走的,公司强留你也没用,反正你都做好打算要自负盈亏了,公司也没必要给你加更多的条条框框。
只不过在合同的提成比例上面有所提升了。
原定拍一部电视剧只抽你20%的比例,可能要升到30%。
相当于在你工作的5年内,多赚一点你的。
另外公司内部的电视剧制作在找导演的时候你可能也要往后靠。
你都打算要走了,公司也不是傻的。
他们不可能把所有的资源投入给一个可能要走的导演身上的。
资本的精明永远在个人之上的。
明白了这些何南就觉得有得思考了。
要么成立一个名为工作室但是没有多少工作室实质,不过好处是背靠大公司好发展。
要么就是成立一个真正的工作室。
你想要签5年,我们也同意。
但是呢你在公司的资源就要靠后了。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这让何南有些犯难。
毕竟他是贪心的人,他既想要薅羊毛又想要自由。
所以两个方法他都有喜欢的内容。
不过樊姐姐是个贴心的人,看见了何南苦恼的脸色于是贴心的给何南出了个注意。
何南可以先跟公司签订第一种的工作室。
如果到了5年之后,何南觉得自己有能力,那么可以转成第二种工作室。
到时候付出一点点的违约金就可以了。
费用大概在200-400万左右。
对于现在年薪就在200万上下的何南来说,5年后拿出400万已经不是什么难事了。
这个违约金相对于动不动就千万甚至于过亿的价格来说,可以算的上是亲妈价了。
何南也是很心动,再三确定到时候可以自由转换的时候,当即就签下了合同。
看着何南喜滋滋离开的背影,樊圣美露出一抹冷笑。
这个合同的确是可以在5年后让何南转成另外一种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