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窝在沙发里,浑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四肢都是瘫软的。想要爬起来,可却懒得动弹。
空气里还飘拂着沈见青存在过的气息。他昨天还在沙发上坐着,昨天还趴在窗边俯瞰楼下的人潮,昨天还亲密地吻我,昨天还用他湿润的眼睛看我。
我不敢回到卧室里去,我怕我会回忆起更多的东西。
无力的感觉笼罩着我,而这种无力感,叫做后悔。
我想,或许之后再也不会遇到一个人,会像沈见青这样爱我。
也不会再有这么一个人,能让我有这种内心悸动的感觉了。
我曾经是习惯了孤独的。
我可以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学,甚至我还自己给自己开过家长会。
孤独于我,不过是常伴左右的惯客。
可在我已经感受到什么是“家”之后,在我短暂地拥有了一个“家”后,却又要我再次回到那种孤独里去。太短暂了,这未免有些残忍。
没关系的,李遇泽。我深吸一口气,安慰自己,不是很多人都说,时间是治愈伤痛的良药吗?
或许你再忍耐一段时间,一切都会过去的。
我倒在沙发里,闭上眼睛。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手机里显示是五点。我竟然就这么睡过了下午的专业课。
不过也没有关系了。
客厅里没有开灯,窗外阴沉沉的,云朵乌黑又压得很低,应该是酝酿着一场大暴雨。
他们……应该已经到了吧。
我正想起身,余光却在沙发的角落里瞥见了一抹鲜艳的红。
它就像黑白电影里唯一的色彩,显得格格不入又夺人眼目。
我的心脏剧烈地跃动两下:“红红?”
红红的前肢耷拉在头顶上,听到我的响动,两颗乌黑的眼睛转动着朝向我。
红红怎么还在这里?
它被落下了?
可是今天我们离开的时候,我并没有发现红红的身影,它的颜色醒目,只要不是故意藏了起来,都能一眼看到。
红红抬起前肢,无精打采地擦了擦眼睛,然后爬动着向我靠近。
我试探着,学沈见青的样子,伸出手背去。红红果然毫不犹豫地攀上来,用它纤细修长的前肢摩挲我的手背,带来一阵轻微的酥麻。
它算是沈见青的宠物吗?我应该把它送回去。可……我私心里,是想要把红红留下的。
如果,如果连一丝念想都没有,那我该怎么证明曾经有这么一个人深深地爱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