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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王朝第一章 大秦始皇时代(第1页)

政庙号:秦始皇谥号:始皇帝在位:前246年-前210年

问鼎天下

战国末年,秦国王子异人--嬴政之父秦庄襄王--被送往赵国的都城邯郸当了“质子”,也就是所谓的人质。在邯郸,处境堪忧的异人与大商人吕不韦结识。一心想捞些政治资本的吕不韦认为,异人奇货可居,是非常好的政治投资对象。于是将自己的爱姬--嬴政之母赵姬--送给了异人。二人生下一子,起名政。

政的童年毫无幸福感可言,作为人质的儿子,他说话做事都非常的谨小慎微,生怕得罪别人。令人尴尬的身世和不幸的遭遇,让年幼的政沉默寡言,变得异常内向。在外人眼里,政“蜂准,长目,鸷鸟膺,豺声”,体弱多病,实在没有什么远大的前途。可是却很少有人看出他羸弱的身子里包藏的那颗“虎狼之心”。

在吕不韦的帮助下,异人一家艰难的返回秦国。在此之前,为了讨好赵国的君主,政一直以赵政自称,回到秦国后才将自己名字改为嬴政。公元前246年,十三岁的嬴政登基成为秦王,虎狼之心开始逐渐的显现出来。

公元前238年,嬴政在雍城蕲年宫举行自己的行冠礼,开始亲政。就在亲政的当天,嬴政亲派三千精锐围杀嫪毐。没过多久,又在朝堂之上,当着群臣呵斥吕不韦,罢免了其丞相职位,最后连他的母亲赵姬也因为生活不够检点,而被他驱逐出王宫。从此以后,嬴政便落下了一个六亲不认,残酷冷血的暴君形象。到了六国统一,大秦王朝一统天下的时候,嬴政在世人眼里已经是一个嗜杀如命的暴君形象了。

事实上,嬴政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残暴君主。历朝历代的王朝更迭,战争本就不可避免,而嫪毐与吕不韦阴谋夺权,更是威胁到了秦王朝的最终建立。作为法家思想的支持者,嬴政以法治国本就无可厚非。

六国统一初期,嬴政始称皇帝,开始了一系列的政治文化改革,其中“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对统一战国时期纷乱的思想文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后正是因为这一举动,又让他不可避免的背上了焚书坑儒的骂名。

秦王朝建立初期,各个国家的“知识分子”云集咸阳,思想较为混乱,依然各自为政,对秦始皇大一统的思想构成了障碍,为了很好的实现思想文化上的统一,秦始皇在李斯的建议下下令焚书。秦朝时期的书主要是以书简为主,那个时候书本来就不多,民间流传的书简,在秦朝王宫中大部分都有备份。所以,秦始皇焚的是民间的书,而他自家的书保持甚好。这部分书在后来,又被萧何成功转移出咸阳,成为汉朝宫廷藏书。

战国后期,各国的君主寻求长生不老的方法,希望通过服食方士的丹药成为神仙。一时间方士横行,祸乱朝政与百姓。秦始皇在焚书之后,一些方士在背后大骂秦始皇独断专行,秦始皇知道后,派人通缉这些方士,最后由于牵连甚广,先后活埋了四百六十多个人,但是在这些人中,绝大多数是江湖方士,只有少许是儒生。

书没有焚尽,活埋的又是方士,由此可见焚书坑儒的说法实在是一些反对者栽给秦始皇的恶名。

韩非之“法”

韩非子(约前280-前233)战国末哲学家,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是韩国贵族的后裔。为人口吃,是一个不善言谈的人,但是却很能著书。早年师从荀子,吸收了墨、道、儒各派的思想,继承了老子、荀子的唯物主义哲学传统,又是战国时期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

在韩国时,他曾经多次上书言政,提出修明法度、求贤任能、赏罚分明等富国强兵的施政建议,但是因为韩国政治腐败而未能被采纳。他只得在家著书,写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法治思想,抒发了忧愤孤直而不容于时的愤懑。把自己的理论观点系统化。他的政治主张和哲学观点,很得秦王政(即后来的秦始皇)的赞赏。秦王政不知这两篇文章是谁所写,于是便问李斯,李斯告诉他是韩非的著作。秦始皇为了见到韩非,便马上下令攻打韩国,要求韩非归顺秦国。韩王向来不重视韩非,见秦国兴师动众而来,竟是为了一介书生,便二话不说,立即将韩非遣往了秦国。

公元前234年,韩非来到秦国,秦王政十分高兴。但秦王政生性多疑,且喜怒哀乐变化多端,所以韩非入秦后,没有得到信任和重用。

李斯对韩非的到来十分不高兴。老同学互知底细,更何况,早在荀子门下一起做学生的时候,韩非已表现出高于自己的天资和才气。李斯生怕秦王政将对自己的赏识与恩宠转移到韩非身上。如果韩非一旦被重用,自己的地位就会受到威胁。

不久,韩非上书秦王政,劝他先伐赵而缓击韩。李斯和另一些大臣就乘机加以谗害。他们对秦王说:“韩非是韩国的宗室,他的心终究是向着韩而不向着秦的,这也是人之常情。今天大王不用韩非,等以后时间长了,再让他回去,那就给秦国留下一个后患,所以不如趁早找一个罪名将他杀了。”

秦王于是同意了,将韩非交刑吏治罪。李斯派人给已经下狱的韩非送去毒药,让他自杀。韩非想向秦王表白,但遭拒绝,只好饮鸩而死。这时是韩非入秦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33年。

韩非的思想和理论,集中反映在其自著文集《韩非子》中。这本书大约由汉代的刘向最后编定。今本《韩非子》共55篇,其中虽有一部分系后人误混掺入,但其中主要的如《显学》、《五蠹》、《宪法》、《难势》、《诡使》、《六反》、《问辩》、(心政》、《难一》等篇,皆可确信为韩非所作。从这些著述可以看出,韩非的学说是集法家之大成,融合了法、术、势三个方面。

韩非以前的法家理论,主要分成三派:商鞅强调“法”,主张国君要明法令,用法律来加强统治;申不害强调“术”,主张国君千万要注意掌握驾驭臣下和民众的手段;慎到强调“势”,认为国君必须加强威势来统治天下。韩非对商鞅之法、申不害之术、慎到之势进行了扬弃,从而形成了一个新的法家学说体系。

术,就是按照才能授予官职,根据名位责求实绩,操握生杀大权,考察群臣能力的权术是君主必须掌握的东西。法,就是让法令颁布于官府,让百姓把刑罚牢记心头,奖赏那些守法的人,而惩罚那些违法的人,这是群臣必须遵循和学习的东西。君主没有术,就会在上受蒙蔽;群臣没有法,就会在下面闹乱子。这两者缺一不可,都是帝王治国的工具。法是公开的,必须公之于众,术则必须隐而不显。

除了法、术,韩非还特别强调势。他认为,君主有了威势才能统治天下;没有威势,即使是古代的圣王尧、舜,也不能定天下。他要求国君们运用法和术,建立一套统治全国的情报网,以便居于深宫而能驾驭天下,他认为这就是势。韩非又指出,善于用势来统治则国家安全,不知道用势则国家危险。这种威势就好比国君的“筋络”,有了它就能“治天下而征诸侯”,就能使百姓服帖、顺从。而且,也只有在国君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威势的前提下,才能推行法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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