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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灵活处世精心编织人脉与处世大师学智慧(第2页)

3.脱颖而出,超凡脱俗

老子说:“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意思是说:众人皆以学得外饰伪学为学有所余,以能够理解和趋随社会潮流为学有所得,而我却与道合同,并无所增益,故相对而言是若有所失。老子这里所说的愚人,实际是对淳朴真诚之人的一种别称,也是对世人视虚伪奸猾、盲从潮流为精明的一种反讽。老子认为,有容乃大,无欲则刚。修道之人淡泊寡欲、抱诚守真,故而自己的思想意识才能够从种种流行观念的局限中超脱了出来,达到胸襟广大、宽厚包容。因为勇于从世俗潮流中超脱出来,才成就了独特之自我。

有独特追求的人,往往是非常注重自我生命价值的人,也是不愿按照世俗流行的生活和奋斗模式进行重复的人。其实,正是无数人长期的相互模仿和重复才造成了世俗流行,这种流行就像泛滥的潮水一样,淹没了所有加入其中的人,任何人在其中都无法明确地辨认出自己来,因为你跟别人已无本质上的不同之处,每个人都活在一种共性之中,一个人的生活就能代表绝大多数人的生活。这种世俗生活和群体追求在有些人看来是很要命的,因此就要另辟自己的人生蹊径,在人群中活出一个异样来,使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志趣追求打上鲜明的个人色彩和独特印迹。可是有独特追求者,要从世俗潮流中超脱出来,显然是要有胆魄和境界的。要能冲出世俗惯性的牵绊,要有牺牲世俗利益的决心,从而苦心独诣地达成自己的理想目标。

司马芝,河内郡温县人。他为人正直,足智多谋,善于断案,又能依法办事,不徇私情,是当时有名的清官。

曹操平定荆州之后,任命司马芝当济南郡菅县的县令。当时,战争刚刚结束,地方上的秩序非常混乱,特别是一些豪门家族,经常违法乱纪,无人能够管制他们,百姓都极为愤恨。郡里的主簿刘节,是豪门家族子弟出身,他手下有一千多个宾客,仰仗着他的势力,经常在官署中扰乱治安,还盗抢百姓财物,当地官吏都十分畏惧,无人敢管。司马芝上任不久,正值征兵开始,司马芝就命令刘节的门客王同等人去当兵。手下人劝司马芝说:“刘节家里从来没有人服过劳役,恐怕他们不会同意去当兵的,到时候他们躲起来,你这里就会缺额了,对上面不好交待,不如改派别人为好。”司马芝是个敢于碰硬的人,不同意改派别人当兵,提前写信警告刘节说:“您是在郡里担任要职的官员,黎民百姓的眼睛都盯着您,您的宾客经常不服劳役,百姓们早就有怨言了,长官早已了解到这个情况。现在召征王同等人人伍当兵,希望您遵纪守法,按时派遣他们到郡里集合。”但刘节不听,根本不把他的命令放在眼里,还是将王同等人藏匿起来了。县里管征兵工作的掾吏完不成征兵的人数,只好请求让自己顶替王同去服役。司马芝知道后,立即写信,详细列举刘节的种种罪状,派人骑马将信送到济南太守郝光那里。郝光是他的好友,历来信任司马芝,立即决定,由刘节本人顶替王同去服兵役。老百姓听说司马芝竟然敢令郡内无人敢惹的主簿刘节去当兵,都觉得出了一口恶气,人人赞颂,拍手称赞。

魏明帝即位后,十分倚重司马芝,就封他为关内侯。不久,魏太祖曹操堂弟的奶妈与临汾公主的侍者一起私下祭祀无涧水神,这在当时属于被朝廷禁绝的淫祀,因此,触犯了法令,被关入监牢。卞太后知道后急忙去找司马芝说情.要求减轻处罚。司马芝为了不惹这个麻烦,就回避不见。卞太后不依不饶,派了黄门官到官府中传达她的命令.企图逼迫司马芝就范。司马芝下令,只要是太后的人求见,就不许通报,同时他立即命令洛阳监狱的狱吏。以审讯为名,将两人拷打至死。事情完毕以后,司马芝才给明帝上奏章说:“按照常规,凡是判处死刑的人,都应当先上表奏明,等候圣上批准,再施行死刑。而这两个犯人兴妖作怪的罪行,剧剐开始审讯出供词,太皇太后就命黄门官传来懿旨。臣不敢接受太皇太后的命令,害怕命令中有袒护罪犯的内容,圣上知道后,会不得已将犯人保护下来。故臣违反了先奏后斩的规定,已将犯人拷打至死,请圣上给臣处罚。”魏明帝看了他的奏章,明白司马芝的真实用心,不但没有责怪他,还对他的行为十分赞赏,亲自批复说:“你为了执行禁止淫祀的法律,所以才便宜行事,做得对啊!有什么罪呢,这只能说明你的忠心,以后黄门官再去你那里,你一定要小心谨慎,千万不要轻易接见他们啊!”

司马芝当官十多年,从来不谋私利,不徇私情,秉公办事。后来他做过大司马、河南尹,是魏国历任河南尹中最杰出的清官。当他死在任上时,家无余财。

从司马芝的身上,我们是否可以看出这样的道理.那就是,在任何乱世,在任何无道之世,人的道德和良心都不会灭绝,人的正义感都不会丧尽。其实,正是这些道德良心,正是这些正义感.才为我们的民族提供了永不衰竭的精神文化动力。这样的人虽然在世俗的评价系统中会被认为大有所失——因为众人皆争皆有之利,他却放弃了、没有了,但在另一种意义和另一种境界,他却是绝对的大赢家——因为众人皆无的东西他却独有了,他成了一个无人能够代表和替代的人了!人生活到这个份儿上,夫复何求,岂不快哉?

4.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北宋著名理学家周敦颐在《爱莲说》中说:“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不仅成为赞美莲花高洁品格的绝句,也成为人的高洁品格的象征。

现代以来似乎流行这样一句话,就是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坏事。这句话说得虽然很朴实,却极有道理。一个人如果能够终生保持不变的节操,做到所谓的“拒腐蚀,求不沾”,无论在什么时代,他都是一个高尚的人,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正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虽然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说法.但如果确实能够做到慎言慎行,无所作为,阴柔和顺.有时也并不

是不能逃脱祸害的。桓谭说:“刑罚再严,不能加于无罪之人,邪恶再盛,不能无故加于忠正之身。”这话还是有道理的。

一方面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一方面是“身正不怕影子斜”,如何理解这两者的关系呢?其实,这两者都有道理,但是,“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似乎道出了世间的公道。在中国历史上.贪官固然是很多的,但清官也不是一个也没有。相反,有一些封建官吏确实能够做到出污泥而不染,久在官场而又两袖清风,值得特别的尊重。

晋安帝年间的吴隐之,就是一个酌贪泉而不贪,任高官而廉洁的人。

吴隐之,字处默,他自幼好读诗书,崇尚儒家的治国之道,年轻时就高标自举,操守清廉。曾经担任广州刺史,领平越中郎将。他虽然有一定的俸禄,但家中的生活却很穷困,往往一日不再食,每天到傍晚才能煮豆而食,但尽管这样,他决不吃别人赠送的饭菜,不拿不合乎道义的东西。他后来担任过各种高官显职,却仍保持俭仆品质。他从不使用仆人,他的妻子要自己出去背柴,自己生火做饭。他得到的俸禄赏赐,也从不自己留下,而是都拿来分给亲戚和族人。这样一来,他的生活就非常艰难了,以至自己在冬天都没有被子盖,有时因为缺少衣服,洗衣服的时候只好披上棉絮呆在家里。因此,他的生活甚至比贫寒的平民还要清苦。

当时,广州是个十分偏远但又十分富有的地区,此地出产奇珍异宝,为官一任,只要稍稍带上一些回来,便可受用不尽。但是,当地流行瘴疠,外地人去了比当地人更容易染上,因此,一般人都不愿到那儿去做官。只有那些十分贫困而又想趁此机会发财的人,才愿意到广州当官。因此,广州的刺史往往都是为了搜刮民财才到那里去的.所以广州的吏治要比其他地方更为腐败。魏晋时期的政治本来就很混乱,担任广州刺史的人,一般都有贪赃枉法的行为。晋安帝下决心改变这种局面,就特意任命当时就以廉洁著称的吴隐之为广州刺史,于是,吴隐之就奉命去广州上任。他还没有来到任所,在离广州治所二十里一个名叫石门的地方,看见一道泉水。随行的人员中有人告诉吴隐之说,这条泉水称作“贪泉”,传说不论是谁,只要喝了贪泉的水,都会产生贪得无厌的欲望。吴隐之听了,哈哈大笑,他下马对周围的人说:“我不相信这样的传说,如果不看见可以让人产生贪欲的东西,人的心境就不会慌乱。我来上任,一路上见到了许多的奇珍异宝,我已经知道了官吏越过五岭就会丧失清白的原因了!但只要我们坚持自己的节操,就不会为之所动,又怕什么贪泉之水呢?害怕的应该是我们自己的志不坚定!”说完,他便跑到贪泉边,舀起水喝了起来,并且当即吟诗一首:“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表示了他要像商末的伯夷、叔齐一样,坚守节操,决不变心。在广州任上,吴隐之确实实现了他盼诺言。他为官一尘不染,比在其他地方更加清廉,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他平常吃的不过是些蔬菜和干鱼,从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他的帷帐、用具、衣服等都交付外库从不自己保存。当时有很多人都以为别的官员上任有时也是故意要显示自己俭仆,不过做个样子给别人看看罢了,过一段时间就会原形毕露。但时间长了,大家才知道他真是个清官,不是故作姿态。在他吃饭的时候,帐下人向他进食鱼,为了对他表示爱惜,剔去了鱼骨头,只剩下鱼肉。吴隐之发现了,便处罚了他.还把他免了职。任满以后,吴隐之从广州回到京城,自己随身未带任何东西,只有自己过去上任删所带的一点衣服,他妻子刘氏带了一斤沉香,这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但吴隐之见到之后,把它取出来,抛到了河里。由于他的以身作则,广州地区的贪污陋习大为改观,吏治也由此变得好起来。朝廷对他十分赞许,嘉奖他廉洁奉公的风格,加封他为前将军。

吴隐之住在京城,条件十分简陋,只有几亩地的小宅院,篱笆和院墙又窄又矮,一共才六间茅屋。由于房屋少,人口多,妻子儿女都挤在一起。家属要靠纺织谋生,自食其力。他家时常人不敷出,有时两天吃一天的粮食,身上总是穿着破旧的布衣。皇帝要赐给他车、牛,为他重新盖房,但是他坚决推辞,没有接受。后来,他被任命为尚书、太常,虽然官职更大了,但也只是以竹篷为屏风,坐的地方连毡席都没有。后来升到中领军,每月初领到俸禄,只留下自己一人的口粮,其余的全赈济亲戚、族人,妻子儿女一点也不能分享。吴隐之早先担任过卫将军谢石的主簿。他的女儿要出嫁,谢石知道他们家贫穷,嫁女儿一定很简朴,便特地派人带着钱物和厨师去帮助料理婚事,到他们家一看,正见到婢女牵了条狗要卖掉,只是用这个来为女儿操办婚事,此外什么都没有。

吴隐之告老退休,直至逝世,曾多次受到朝廷的褒奖和赏赐,并被赐予显要的官职。

吴隐之一生虽然没有作出什么突出的政绩,但他清廉的节操使他流芳百世,给后世树立了杰出的榜样,也给后人提供了精神力量。

视金钱如浮云是一种极高的修养,是一种极高的精神境界。只有真正一心奉公、谨守节操的人才能两袖清风,才能得到人们的尊重和爱戴,因为大家心中自然有一杆称,这便是: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5.与世无争是一种艺术

老子在《道德经》中恳恳切切地教人“不争”,这是他一贯的风格,略过了“争”,而只说“不争”。其实没有“争”,怎么会有“不争”’这是很明显的,说明他也是很注意“争”的,而且是超过一时一地的成功胜利,要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这个“不争原理”在他的哲学里占非常重要的地位,仅次于“无为原理”。凡事认死理,钻牛角尖,一条道跑到黑,自以为是,不肯妥协,不留余地,其实是一种偏执自负的妄念,只能把自己逼进死胡同。知道适时退让是一种智慧,是一种艺术,尤其是那种战略退却。

红顶商人胡雪岩做生意,向来把人缘放在第一位。所谓“人缘”,在内是指员工对企业忠心耿耿,一心不二;在外则指同行的相互扶持、相互体贴。因此,胡雪岩常对帮他做事的人说:“天下的饭,一个人是吃不完的,只有联合同行,要他们跟着自己走,才能行得通。所以,捡现成要看看,于人无损的现成好捡,不然就是抢人家的好处。要将心比心,自己设身处地,为别人想一想。”胡雪岩是这么说的,更是这么做的。他的商德之所以为人称道,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把同行的情看得高于眼前利益,在面对你死我活的激烈竞争时,做到了一般商人难以做到的:不抢同行的饭碗。

胡雪岩准备开办阜康钱庄,当他告诉信和钱庄的张胖子“自己弄个号子”的时候,张胖子虽然嘴里说着“好啊”,但声音中明显带有做作出来的高兴。为什么呢?因为在胡雪岩帮王有龄办漕米这件事上,信和钱庄之所以全力垫款帮忙,就是想拉上海运局这个大客户,现在胡雪岩要开钱庄,张胖子自然会担心丢掉海运局的生意。为了消除张胖子的疑虑,胡雪岩明确表态:“你放心!兔子不吃窝边草,要有这个心思,我也不会第一个就来告诉你。海运局的往来,照常归给信和,我另打路子。”“噢!”张胖子不太放心地问道:“你怎么打法?”“这要慢慢来。总而言之一句话,信和的路子,我一定让开。”既然胡雪岩的钱庄不和自己的信和抢生意,信和钱庄不是多了一个对手,而是多了一个伙伴,自然疑虑顿消,转而真心实意支持阜康钱庄。张胖子便很坦率地对胡雪岩说:“你为人我信得过。你肯让一步,我见你的情,有什么忙好帮。只要我办得到,一定尽心尽力!”

在胡雪岩以后的经商生涯中,信和钱庄给了他很大的帮助.这都要归功于他当初没有抢了信和生意的一份情谊。胡雪岩凭借他已有的官场势力和商业基础,并且依靠他在漕帮的势力,很快便在军火生意上打开了门路,走上了正道,着实做了几笔大生意。这样,胡雪岩在军火界也成了一个有头面的人物了。

一次,胡雪岩打听到一个消息,说是外商又运进了一批性能先进、精良的军火。消息很快得到进一步确定,胡雪岩知道这是一笔好生意,做成一定大有赚头。他马上找到外商联系,凭借他老道的经验、高明的手腕,以及他在军火界的良好信誉和声望,胡雪岩很快就把这批军火生意搞定。然而,正当胡雪岩春风得意之时,他听商界的朋友说,有人在指责他做生意“不地道”。原来外商此前已拟定把这批军火以低于胡雪岩出的价格,卖给军火界的另一位同行,只是在那位同行还没有付款取货时,就又被胡雪岩以较高的价格买走,使那位同行丧失了几乎稳拿的赚钱机会。胡雪岩听说这事后,对自己的贸然行事感到惭愧。他随即找来那位同行,商量如何处理这件事。那位同行知道胡雪岩在军火界的影响,怕胡雪岩在以后的生意中与自己为难。所以就不好开列什么条件,只是推说这笔生意既然让胡老板做成了就算了,只希望以后留碗饭给他们吃。事情似乎到这一步就可以这么轻易地解决了,但胡雪岩却不然,他主动要求那位同行,把这批军火以与外商谈好的价格“卖”给他,这样那位同行就吃个差价,而不需出钱,更不用担任何风险。事情一谈妥,胡雪岩马上把差价补贴给了那位同行.胡雪岩的这一做法不仅令那位同行甚为佩服,就连其他同行也都非常钦佩。

这种通达变通的手腕日益巩固着胡雪岩在商界中的地位,成了他在商界纵横驰骋的法宝。不夺人之美,是胡雪岩做人处世方式的基本准则。他一直恪守这一准则。

“夫唯不争,故天下奠能与之争。”人本来和其他生物一样.“争”是与生俱来的。但是在人进化了,升华了以后,懂得了还有比原始本能更高明,更有效的方法,运用得好,就能达到完善和理想的境界,这种方法就是反其道而行之的“不争”。只有抱持这种不争之德,才能得到天下人的拥戴而不相害,故而天下才没有人能够与之相争。这种不争抱一的法式是我们做人的正德和正智。

6.出世应守中庸之道

“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出自孔子的《论语·雍也》。

孔子说:“中庸这种道德,是最高的了,人们缺乏它已经很久了。

中庸是孔子和儒家的重要思想,作为一种道德观念,它是孔子和儒家尤为提倡的。《论语》中提及“中庸”一词,仅此一条。中庸属于道德行为的评价问题,也是一种德行,而且是最高的德行。

宋儒说,不偏不倚谓之中,平常谓庸。中庸就是不偏不倚的平常道理。中庸又被理解为中道,中道就是不偏于对立双方的任何一方,使双方保持均衡状态。中庸又称为“中行”,中行是说,人的气质、作风、德行都不偏于一个方面,对立的双方互相牵制,互相补充。

中庸是一种折衷调和的思想。调和与均衡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是相对的、暂时的。孔子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的这一状态,并概括为“中庸”,这在古代认识史上是有贡献的。

墨子和杨朱要举行辩论大会,听众云聚,而子莫却无动于衷。学生们问子莫:“老师,你为什么不去辩论会上听一听啊?”

子莫说:“辩论会的结果我已经知道了,为什么非要去听呢?”

学生们问:“老师,墨、杨两家,谁胜谁败?”

子莫说:“没有胜者,也没有败者。杨朱以我为中心,哪怕取一毛而利天下的事都不愿去做,这样的人活在世上有什么用呢?墨翟提倡兼相爱,哪怕是丢头舍足而利天下之事也要去做,这样的人活在世上有什么意思呢?我主张适中原则,既不像杨朱那样偏右,也不像墨翟那样偏左;物守中道,不偏不倚,有利而作,无利而歇,所以子莫胜。”

这个故事体现的是中庸之道,中庸之道也为历代帝王在治国安邦时所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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