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想法波尔希思从来是支持的,虽然这种支持里常混有下流,却也叫人讨厌不起来。
小麦色的皮肤、会说话的眼睛,波尔希思简直是天生的情人。
还记得某年的庆功宴,千基妲穿了一身热辣的裤装,拿着酒杯在圆桌上跳舞。人人都说她美,赞美声便有了几分起哄的意味。
不知是谁问波尔希思怎么看,只知当下立刻安静,所有人的目光聚焦到他身上,连千基妲也停止了舞动。
他微抬起半眯的眼,烛光照亮他胸前的古铜,几分邪魅几分危险。“美艳,不可方物。”俗极的台词在他低哑的嗓音里,竟成了绵绵情话。千基妲害羞得从桌上逃下。
起哄声此起彼伏,他一伸手便将她揽入怀中。
然后是深长的吻。
夜夜沉沦。
爱,从最初的远望变成而今的痴迷。
她想她是再忘不了那人白衣黑裤的英姿。就如他永远记得她的一颦一笑。
很多年后,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女人,或高贵或妩媚,终不及她回首时轻轻一声“你讨厌”。
有些人,爱上了,便是一生。
☆、Chapter。11(1) 荣耀倾覆
***
说起维勒兵团的不败神话,千基妲当仁不让。
并非是说她是整个兵团里技能最顶尖的,只是经她教导过的人都成长为了顶梁柱。
波尔希思如此,费德里、邓普斯如此,拉斯菲尔蒂亦是如此。
两年后,14岁的拉斯菲尔蒂已能同那四个最出色的人并驾齐驱。从钦羡他人到被他人钦羡,一路走来她不是最快的,但蜕变一样叫人称奇。
她剪掉了一头秀美的长发,只因每次比武最先中招的都是头发,只因每次都输给费德里。原本是一气之下的冲动,慢慢地她却喜欢上了短发的轻便。
短发削到耳根,正好露出耳钉,耷拉的刘海遮掉半边眼睛,衬得眼神凌厉如刀锋。她是由衷适应这军旅生涯,从不打扮,唯一的一件饰品——那枚银耳钉,是费德里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拉斯菲尔蒂和费德里的关系,甚至好过与千基妲之间。所以也有不少人猜测,他们是第二对千基妲和波尔希思。只是他们从来没有承认。
看拉斯菲尔蒂的装扮便该知道,她是那种说没有就真没有的人。然而她也并不介意风言风语,费德里是她认定的最铁哥们,人们说他们好,她没有不开心的理由。
千基妲曾经问过拉斯菲尔蒂,有没有考虑过假戏真作,和费德里来一段火花。她的回答是直接干脆的没有。朋友之间没有火花的感觉,她真心把他当朋友,所以不希望一时的轻率毁了这段友谊。
她不知道的是,千基妲和邓普斯打了赌。她问她的时候,他也在问他。费德里的回答很巧妙,他说看情况。
什么样的情况算有情况,什么样的情况算没情况,只有他心里清楚。
然而这只是一段小插曲,过后他们亲密如往昔。
一起出任务、一起度过险境。超越了普遍意义的友情,是心有灵犀的想通,无关风月,无关爱情。
那样的生活已经成了所有人的习惯。
直到,四年后。
***
四年后的变故虽说意料之外,却是情理之中。
那段沉重的故事至今仍是多少人心中的噩梦。一切的伊始在那年春末,女王生日前夕。
远镇边关深受女王宠爱的四王子格里尔,因为女王十分爱马、擅骑术,便费尽心思求得一匹凯厄司名马,重兵护送遥至伦敦。
在外带兵的王子没有文书是不可以随便回城,那年女王特意召格里尔回城。外界纷纷猜测,是那匹马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