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遍虽然是匆匆而过,但那些回忆却让人感到熟悉亲切。然而,第三遍的时候,就只剩下了漠然。哪怕每一个细节都翻来覆去的想——去想曾经的我那时的思维究竟如何,本BOSS也发现过去的某些东西,已经丢了。
我竭力地阻止这种情况发生,可到了最后也只是徒劳而已。我有意识地自言自语地说着以前的口头山,我像是白痴一样地对着空气重复以前的动作,可只是徒劳。该变的,总是会变。
我在忘记,在忘记从前的自己。
我怕忘记,我怕忘记曾拥有的尊严。
不知道会不会挨到那一天,不知道本BOSS还有没有精力去蛰伏,去报仇。
“失忆”第二百八十天
BOSS……?不!
本BOSS发现快要到极限了,这里连一个活物都没有——本BOSS不知道以现在的精神状态还是不是能够算得上是活着。最多还能够坚持二十天……二十天。偷偷用来记天数的木头都被划满了。
如果二十天之后,本…BOSS仍然呆在这里……对不起,我失去的兄弟。
“失忆”第二百九十九天
明天,明天就可以死了吧?
突然觉得好轻松。系统零零七说这一死,便是魂飞魄散。
我说,我宁可魂飞魄散。
死,并不可怕;活,有时候是一种煎熬。
今天脑袋难得清明,细数着木头上的刻痕。
很浅,毕竟那是自己用指甲刻上去的——赵青松把这里除了床、桌、凳之外的东西都带走了,更别提什么纸笔了。
蒋方天,你的BOSS终究是对不起你的。没能替你报仇,而连他自己,也要落得个魂飞魄散了。
说来也挺好笑的,这些日子里和系统的第一次谈话竟然是关于如何去死。
“失忆”第三百天
赵青松来了,我没死成。
他今天来的时间比往日早了很多。不想再装失忆,反正都已经决定去死,那这个世界由于我何干?
可是他说,“小熙,我带你出去。”
我想起了前世读过的一部经典中的一句话——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
死去,还是活着?
活着,还是死去?
试着以从前的思维去思考,得出的结果是——活着。
可是,那时的我,还是那么的稚嫩——一只没有经历风雨,就想要挑战一切的雏鹰。
有什么比窝囊地活着还有痛苦?——带着所有的不甘死去。
所以,我决定活着。
赵青松,既然你让我做出了这个选择。那么,本BOSS一定不会“辜负”你的“好意”。
作者有话要说: to write or not to write;thats a question。= =
前方高能,请带好头盔防护服。
下一单元是古代。
☆、重生之带着空间玩转末世15
每一天都有强者陨落,每一天也都有新星升起。这一年以后的世界已经大变了样,在这快节奏的世界里,很多人都忘记了曾经有一个是梧熙存在过。
是梧熙这一次没能戴面具,所以他的容貌让不少人歹意横生。哪怕其中一只眼睛已经失明有着丑陋的疤痕,哪怕他的一只脚已经跛了,走路有些不自然。不过,无论是哪种缺陷,只要配上这张脸,那边成为了颓废的缺陷的美,犹如维纳斯的断臂。
只是那些好色之徒还未能展现出色意之时,就已经被赵青松给解决了。死相很惨,七窍流血、四肢皆断。有了这么一两次,就再也没有些人上前去了。只不过他们却在心里意淫着,美人儿定是那强者的小情儿了,不知道这等绝色会是如何滋味。
一路走来,此般眼神的打量,是梧熙他都已经麻木了。那片湖水面上不起一丝一毫的波澜,哪里又会像一年前那般把那些人好好惩戒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