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毛头小子是哪里不对劲,没事把她这里搞得腥风血雨、鸡犬不宁,目的只是为了追她?
而最严重的问题是……
“我根本不认识你,你追我干什么?难不成我有欠你钱还没还吗?”
“不是的!你认识我,你应该认识我的。”他情急的叫道。
“为什么我应该认识你,这是谁定下的烂规矩?”他没好气。
“因为你在两个月前救过我,就在大厦前的小公园里,你有没有印象,记不记得?”
她很努力的回想,却没有半点收获。
曼丘杰什么优点没有,最大的优点就是:不该记得的事,她一定忘记。
所以,别说是两个月前,就连昨天刚发生的事,她也能忘得一乾二净。更何况,救人这种事,她一星期至少要碰上两次,如果每次都要记得的话,她那狭小的脑子只怕要爆炸了。
“我救你是帮助你,又不是要害你,你干什么要追我,你这样做,会不会太忘恩负义了?”她一脸的不悦。
奇哉怪哉!难不成她不知道时下“追”的另一层含义?
“我所说的追,指的是我喜欢你。”他适度的做出了解释。“就像那天下午,我在电梯里跟你表白所说的。”
那天下午?发生了什么事?她压根没半点印象。
“真该死!”望着她一脸茫然的模样,他低声的责怪自己。“应该说清楚的,偏偏被我给搞砸了。”
“我不懂!”她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为什么我救你,就应该被你喜欢,被你追?那以后谁还敢救人,无端给自己惹麻烦嘛!”
“不是的!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救我,而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我一见到你,我就爱上你,就想永远和你在一起,那种感觉是很奇特、突如其来的,没有半点理由,我也无法把它形容出来,我只知道,我爱你!”
天哪!想不到他居然能说出这么一番话,连他自己听了都忍不住大受感动,不由得佩服起自己有这份好口才和勇气,相信她应该会被他这份心意所打动。
曼丘杰侧着头,面无表情的瞧着他。
短短的几分钟,对他而言,简直就像是犯人在等待法官宣判一样,整颗心七上八下的,充满了焦虑和恐惧。
终于,她做下了决定。
“不行!我不能接受。”
如此断然的拒绝,对他而言,根本就等于被宣判了死刑。
“为什么?”他想为自己的权益据理力争。
“不为什么,就像你所说的,没有理由。”
“可是……”他仍不肯放弃。
曼丘杰阻止了他的发言。
“我们之间,也许可能成为很好的朋友,但绝不能成为情人,如果你还有这样想法的话,那就请便吧!”
“如果是朋友……”
“你可以留下,我也很愿意招待你。”
只能做朋友吗?他当场犹豫起来。
这应该还有希望吧!至少她没完全把他排除于门外,还给了他另外一个机会。
换个角度,如果是以朋友为起点,只要他努力得够,还是一样可以得到她的心,由朋友进阶为情侣。
想想,柏熏平不就打了二十七年的抗战,这才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而他,却想毕其功于一役,谈何容易!
只要有希望,又何必急于一时,还是准备长期抗战吧!
管乐齐衡量了一下自己的条件,别的没有,就是有足够的耐心和毅力。如果这是她所给予的挑战和考验,他愿意倾全